因拒送红包竟被无良买家投诉卖假货,淘宝的“打假斗士”是否太过火?
如今,很多人都自己创业,开淘宝店铺来苦心经营,希望用心血来赢得一份回报。但是现在的网络鱼龙混杂,很多不怀好意的人扮作买家角色到卖家店铺恶意拍单,不仅损害商家利益更扰乱了网络平台的秩序。
这不,昨天就有网友给小财女留言:自己刚开网店不久便遭遇买家恶意勒索,在果断拒绝买家索要的666元的红包后,买家便向淘宝恶意投诉声称买到假货,因自己对淘宝申诉流程并不清楚,导致两次审核失败,最终钱货两空,赔的血本无归。
小店生意突然红火,9天营业额高达27794元
据刘女士表示,因家中有孩子走不开,今年5月份便和丈夫一起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小店,名字就叫:大疆无人机航模,主要负责销售大疆无人机航模等相关产品。因为之前并未从事过网店工作,所以生意一直不太好,从开店至今,就卖出去几个停机坪。
可是从10月25日开始,小店的生意突然红火起来,这让刘女士一家喜笑颜开。据刘女士介绍,从10月25号至11月2日期间,小店一共卖出8台机器(每台单价3499元),成交金额达27794元,因收件人信息显示分别来自山东、江苏、河南、湖北等地,所以自己当时也没多想。
今天下午,小财女按照刘女士提供的收件人信息,纷纷联系这些买家,但均未接通。
买家设陷阱恶意投诉,索要666元红包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钱还没捂热就收到买家的投诉。刘女士万分不解,怎么刚卖出去就被投诉了呢?正当夫妻俩困惑之际,收到买家(昵称航海公司一处即收件人王克)发过来信息:“你被假货处罚了,你也应该知道,再有一次绝对封店。”此外还发来了自己之前一些成功勒索的案例。
据刘女士介绍,随后淘宝小二介入处理,提出退货退款的意见。
但没捞到好处的买家并不甘心,扬言:“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留言那里说同意退款就没办法了是吧!如果你不表示一下,那我一样不同意退货。反正我说了算!”随后还在微信上表示:“商品价值3499,问你要666不过分吧!算是协商费……”
看到这,小财女也是呵呵了,都说买家不如卖家精,可小财女怎么感觉这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啊!
据刘女士介绍,因自己不同意该无良卖家索要红包的举动,随后该买家便投诉淘宝假货处理部门,并将投诉记录发给刘女士看,而刘女士此刻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早就掉入精明买家的圈套。
其实,早在交易之前,就先后有买家故意询问这是精仿还是高仿的?因刘女士对精仿和高仿的概念不是很了解,便在第一个买家的诱导下说了精仿,可没想到随后又接连好几个买家询问精仿还是高仿?刘女士当时也没多想,就都做了肯定回答,于是自家的正品就硬生生的被说成精仿……
可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买家航海一处竟然以此为据投诉给淘宝假货处理部门,而淘宝假货处理部门就根据聊天记录认定为假货处罚,而认定后就都是退款不退货。
看到这,相必大家也都很清楚了,这就是无良卖家提前下套给新手商家,先诱导卖家说出自己想要的回答,然后开始投诉,如果给了红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不给就以此为准恶意投诉给淘宝假货认定部门,一旦认定就退款不退货,卖方钱货两空的故事。
一波三折,淘宝几经申诉均失败
在这个过程中,有网友问了,难道仅凭一张截图就可以认定假货吗?那淘宝未免也太不对商家负责了吧!其实还真不是,小财女随后连线了淘宝客服,咨询该案的申诉情况。
据淘宝客服介绍,一旦商品进入假货鉴定阶段,就跟买家脱离关系。此时卖方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发票,代理商授权书等)去证明该产品的真实性。据刘女士说,第一次申诉,淘宝方面说缺少上家的发票,因此申诉不成立。
随后刘女士致电淘宝客服,对方表示,可以再给一次机会,但只剩一次机会。
刘女士又急忙去联系自己的上家,因为自己是中间人,货一直都是从1688那里直接发给买家的,所以急忙又花了1170块去补开了发票。刘女士说,自己深知机会难得就准备的很充分,每一个选项都和客服沟通了,可万万没想到,这次又出了幺蛾子,对方这次以缺少凭证或凭证模糊不完整为由再次判定申诉不成立。最终,刘女士以出售假冒商品为名被删除商品及扣分。
刘女士很不解,为何自己货真价实的东西就这么随意被判定为假货?自己之前跟客服沟通过,从来没人说过授权书有问题,到底淘宝的审核标准是怎样的?
刘女士随后给小财女发来了当时提交的授权书和发票联(以下只展示部分):
紧接着,小财女在深圳立刻飞的官方网站上查阅:深圳市立刻飞技术有限公司确实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
随后,小财女再次致电淘宝客服,对方表示,确实是代理商授权书的章不清楚,因此被认定为假货,而且不支持再次申诉。
对此,小财女也是呵呵了,虽然小财女不知道淘宝方面的对假货判定依据是啥,但小财女只想问一下几个问题:第一,既然是授权书的问题,为何第一次告知卖家是缺少发票?第二,难道淘宝认定只凭章,不用去核实授权证书编号的真伪吗?第三,难道因为不懂错失两次机会,明明是真的就要被认定为是假的?
面对小财女的发问,淘宝方面表示:机会有限,无论如何,不支持再次申诉。
恶意买家难根治,商家维权之路艰难
在这件事情上,刘女士不仅遭到了买家的恶意勒索,而且也被淘宝单方面认定为假货,维权无果。
众所周知,在日常的交易中,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平台制定相应规则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这也是淘宝/天猫等平台深受消费者喜爱与信任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小财女支持买家果断维权,遇到无良商家不要手软,但对于那种没事找事,钻平台漏洞的恶意买家,我们也坚决不能放过。
随后,小财女发现,其实很多商家都有过类似刘女士这样的遭遇。据了解在恶意买家欺诈的案例中,多数是买家钻平台规则的空子,比如故意拖延、蓄意不做收货确认然或故意不去取货,然后再以未收货、物流迟滞等投诉纠纷为由,向卖家索要赔付,或者说货没有收到向卖家索赔,以此获利;亦或者是买家在收到货品后,故意夸大产品的磨损状况,在评论和留言中大肆宣传商品的损害和“劣质”图片,甚至于无理由给差评,导致卖家DSR评分下降,降低了店铺曝光率,以此勒索要求赔款。
在该过程中,出于保障平台交易安全性及便利性的正常运营规则,以及出于对买家善意保护的规则却被人别有用心的利用,不仅严重侵害了商家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平台及网购市场的健康秩序,而自己却逍遥法外。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3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另外,《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而对于这类欺诈行为,业内人士也呼吁卖家,在遇到诈骗时,千万不要怀着“破财免灾”的心理,“姑息养奸”,这种解决方式只会助长骗子的嚣张气焰,带给卖家的将是更多的损失。同时,各平台也应当不断的完善退货规则,让骗子“无空可钻”,加大对恶意买家的打击力度,保护卖家正当权利权益。
一个行业的繁荣,总是能带动周边产业的崛起。恶意买家便是近年来电商平台蓬勃发展的产物之一。对此,小财女只想说,外界环境纷纭复杂,行业从业者更应当充实完善自己,不要贸然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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