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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广州各区今年积分入学政策相继出台!细数六区政策有何亮点和变化

2017-03-13 信息时报

这几天,

广州市各区的

2017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指引

已相继出台!


目前,

天河、荔湾、越秀、花都、海珠、番禺

这六区的积分入学政策已出台;


各区的积分入学政策有什么亮点和最新变化?

来让时报君带你细数一下吧!



天河、荔湾首次实施积分入学


继越秀区去年首次推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之后,今年,天河区、荔湾区首次实施积分入学,并于近日公布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同时,越秀区对积分入学政策进行了微调。


对比这3个区的积分入学政策可发现,居住证满1年是基本条件,而申请积分入学的年级仅限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此外,越秀区新增规定,城市管理服务人员和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群体,只要在越秀区工作、缴纳社保续两年以上,其子女就可在越秀读公办小学和初中。



天河:今年积分入学可满足过半申请人需求



据了解,往年天河区非户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五年四证”资料,去年暂未实施积分入学政策,今年首次实行。

“根据‘五年四证’的标准,往年申请者满足条件的不足500人,现在积分入学的政策条件相对宽松,将会让超过5000名来穗人员受益。”

天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积分入学预计可满足50%以上申请人的需求,该区除了拿出公办学校的学位供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同时以政府补贴民办学校的方式,为来穗人员子女提供学位。



荔湾:有6年小学学籍优先安排初一学位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显示,在荔湾区连续稳定居住(即购房或租赁)并在荔湾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荔湾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申请初中学位的,其随迁子女须具有荔湾区小学完整6年学籍)的来穗人员,将成为第一批公示人员,有望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不符合第一批公示条件的来穗人员,将按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越秀:在越秀住址为本市唯一居住地才积分



相比去年的积分入学政策,近日最新发布的《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提出,申请人应“现居越秀区有稳定住所并已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细则》提出,申请人在越秀区的固定住址是其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或母的自有房产、租房),并与居住证登记地址相一致,才可计算居住证积分。

如果申请人在广州市非越秀区范围另自有房产的,应在房产所属行政区的街道办理居住证。在越秀区租住地办理的居住证不纳入积分计算。



越秀:保障性入学增加2个群体



《细则》显示,保障性入学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人,即城市管理服务人员和在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群体,他们只要在越秀区工作、缴纳社保续两年以上就可在越秀读公办小学和初中。

往年,越秀区对于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还明确了其他年级的入学要求和条件,但今年只明确随迁子女可申请的入学年级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花都:下月启动2017年积分入学


花都区2017年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4月5日启动。届时,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可上网为随迁子女填报申请信息。


记者近日获悉,花都区教育局发布《花都区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正式公布该区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细则。


据了解,参加花都区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该区城区(4个街道)和6个镇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今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记者了解到,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

据悉,参加花都区积分入学需满足三项必备条件,包括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之一

相关人员可登录网站http://www.hdjyj.com/articleShow.aspx?ID=9851 ,根据《花都区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提示,下载所需文件仔细阅读,为子女申领合适的入读学校。


花都区2017年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流程


●4月5日— 4月19日,网上申请通道开通,申请人登录来穗局网站(www.huadu.gov.cn/web/hdlsj/sy/)网上注册账号,填报信息,各教育指导中心接受咨询。

●4月20日—5月5日,相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核积分资料。申请人随时登录网站关注审核情况。

●5月8日—5月12日,申请人若对职能部门计分有异议,前往职能部门办公地点现场复核,并确认该项积分。

●5月13日—5月14日,申请人到确认地点现场查验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选填了夫妻双方信息才提供)等,提交复印件,确认总积分。

●5月15日—5月20日,公示总积分和排名。

●6月20日,公布学位分布情况。

●6月21日到6月23日,填报志愿学校,按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6月30日,公布录取结果,新生按录取书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注册。




海珠:持居住证满一年可申请积分入学


3月10日,海珠区正式出台了《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以及系列配套文件。今年海珠区积分入学政策一大变化是,“海珠好人”称号被纳入积分项目,获“海珠好人”称号可一次性积10分。

变化1:居住证年限


在修订方案中,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为其随迁子女在海珠区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1.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2.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变化2:“海珠好人”称号被纳入积分项目,获“海珠好人”称号可一次性积10分。



变化3:经费补贴


海珠区会向提供用于解决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入读需求学位的民办学校,按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该补助经费由民办学校于每学期初到区教育局凭学籍审核结果领取;并在收取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学生学杂费时,按上述标准直接减免相应费用,不直接向个人发放。



2017海珠区积分入学时间安排表

3月18-31日,来穗人员登陆海珠教育信息网报名、到积分受理点审核资料。

4月15日,公布随迁子女招生计划。

4月26-5月5日,公示积分计算结果。

5月16-17日,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网上填报志愿。

5月18-19日,安排小学学位。

6月8-9日,安排初中学位。




番禺:2017年积分入学申请3月17日启动番禺区2017年积分申请免费入读公办学校工作将于3月17日正式开始,通过“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pyedu.cn或http://pylg.panyu.gov.cn)接受网上报名。


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系统将于3月17-30日开放报名平台。报名期间,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信息,按照表格填写指引将个人信息如实填报上传。需要参加学历证书(或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前置审核的,申请人应在网上输入信息后,在3月3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审核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审核受理回执,再在审核系统内上传受理回执号(有关工作指南已于3月9日在番禺日报及区来穗局、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二)网上审验。网上审验于4月15日前结束。系统将逐步呈现各项积分审核部门的初审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并了解积分情况。如对初审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核系统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一次申诉,要求重审。需要补充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按审核部门要求,自行到相关审核部门补充提交材料。

(三)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于3月17日-4月15日期间进行。申请人各项积分项目经各部门完成审验、并在系统申请人网页上全部呈现审验结果后,即可到各镇街相应的“积分入学申请专窗”(详情请参阅办事指南),对积分结果现场签署确认。

(四)查询学位。4月24日前,系统将发布番禺区2017年来穗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学位一览表,公示各镇、街可提供填报志愿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分布情况。

(五)网上公示。4月24-28日,各项积分结果公示。

(六)填报志愿。5月7-9日,申请人须登录系统填报志愿学校。


注意:各家长可通过《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已于番禺区来穗局网站、番禺教育信息网发布)了解积分内容。 





统筹 信息时报记者 张玉琴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张玉琴 王智汛 李丹 通讯员 李勉聪 崔小远 卫静雯 梁健敏 

综合:番禺区来穗局、番禺区教育局、番禺教育新闻、微社区e家通多彩桥南、海珠发布

编辑:R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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