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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个月,广东人看病大变化!药品加成全取消,慢性病人月省两百!

2017-04-09 信息时报

4月8日零时起,北京医药改革正式实施,全北京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改为收取医事服务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取消15%药品加成。这也标志着北京正式实现“医药分开”。


而广东也将在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据已经试点的城市显示,对慢性病人的实惠是最大的,原本每月约1000元的治疗费用可以省下200元


北京医药改革今天正式实施


从今天(4月8日)起,北京的医药改革率先“上线”。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4月8日零时起,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改收医事服务费。

第二、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随之调整,其中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大幅下降。

第三、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事服务费纳入该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


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向社区倾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报销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卫生机构的个人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435个医疗服务项目调价,患者总费用未增加


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北京市将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有升有降——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价格上调。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降低。 





调整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取消15%药品加成 ,药品阳光采购


此次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以药养医、医院药品加价15%销售,一直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医药分开的“断臂”式改革,旨在倒逼公立医院停止“以药养医”,将药品在医院以进价销售,切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关系,进而促使医院探索“依靠优质诊疗服务求生存求发展”的运行机制。

 

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北京市将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

 

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一升两降,患者总费用不增加


根据卫生部门的测算,这次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有所下降,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略有上涨。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



如糖尿病、高血压、肺炎、胃炎等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

 

但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的价格调整可以概括为“一升两降”,即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 



“大家很快就能感受到,药品价格的平均降幅将在20%左右。”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国家“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和“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要求,根据静态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广东有3个国家试点改革城市


今年3月底召开的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医药改革的重要政策,其中包括行业最关注的两票制、医药分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等等。目前,国家医改试点省共11个:江苏、安徽、福建、青海、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还有200个国家试点改革城市。

 

国家要求,目前还没有实行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的地级及以上城市,7月底前要出台实施方案,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务必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10月1日之后,全国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了。


广东并未列入国家医药改革试点省,不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卫计生委获悉,本省有3个城市,包括珠海、中山、东莞,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还是国家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乔军伟 摄)


慢性病人最实惠,每月看病省200元


中山是200个试点国家改革城市之一,据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袁勇介绍,中山市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加成,此外还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下调10%,检验项目价格下调6%。从门诊观察来看,他认为慢性病人得到的实惠是明显的。比如,慢病患者以前每个月要花1000元,现在只花800多元,患者是挺满意的。

 

广东拟7月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的医改步伐也丝毫不会落后。根据3月底最新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就全面推开,各地市出台实施方案及相关改革配套方案,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加成,不会等到9月底的最后期限。

 

此外,广东药品近几年已经实现阳光采购,全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竞价交易,在集中采购管理原则上,允许委托议价、自主联合议价、跟标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在医保改革方面,广东拟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方式。2017年,力争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达100个以上。在分级诊疗上,不仅签约的家庭医生可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全省还将推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广东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不超7%


“广东力争,2018年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不超过9%,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7%以下。”省卫生计委相关负责人在解决广东医改部署时说。

 

声音:政府补贴应到位 医药医保要跟上


>>>政府补贴应到位

医院管理专家、省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吴少林指出,“我刚请人维修空调,工人来了不到5分钟,加了个雪种,收取服务费用60元,这就是市场价格。”但公立医院不同,它还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这决定我们的公立医院,不能完全实行市场价。

 

吴少林指出,药品加成正是因为之前政府补贴不到位,只好以药养医的无奈之举,因此,取消药品加成没问题,但相应的政府对于公共医疗卫生功能的补贴应当跟上来,否则,此路不通又另外找路,可能会导致医院压缩公共医院卫生的供应,增加“多元化需求”的“个人消费”部分提供。


>>>“三医”要联动起来

“单单改医疗是很难的。”作为广东省人大代表,袁勇多次呼吁,医改需要有效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药品零加成,医疗“动起来了”,医药、医保如何配合“动起来”,很值得期待。


来源:广州日报 人民日报 (ID:rmrbwx)中国经济网(ID:ourcecn)经济日报(ID:jjrbwx) 北京日报 人民网(ID:people_rmw)

广州日报 记者何雪华、翁淑贤

编辑:Cate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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