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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要用房产抵押?椰树集团承认并致歉!

信息时报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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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招聘信息要求应聘者签订承诺书,保证顾事业不顾家、终身在椰树集团服务,并且以房产作为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由此引发较大争议。


对此,8月20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向社会大众致歉。


声明中提到,椰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椰树集团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对于招聘内容的不当,椰树在声明中表示“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并承诺今后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


以下为全文↓↓↓




昨日,我集团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网上热议,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我集团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椰树集团紧紧跟随时代步伐,大力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寻觅人才求贤若渴,今后我集团将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培训,合理合法招聘、注重人文关怀,脚踏实地做大做强民族品牌!


为此给广大网民造成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




“须以房产作抵押,

承诺终身服务”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文中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更引人注目的是“招生条件”:应征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另外,椰树集团要求应征者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网友质疑:

涉嫌违法


椰树集团这则招聘启事引发众人质疑,许多网友认为要求过分,简直槽点满满。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已与椰树集团联系,将上报情况


发布椰树集团招聘广告的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账号主体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以前是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属机构,但现在已经独立,“现在它的主体已经和局里没有直接关系。”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依旧有监督职能,注意到相关事件后,已经主动联系椰树集团,后续情况也将上报给主管部门,“如若有其他不妥之处,或还需要执法部门介入。”


据律师介绍,对于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法律上也不存在用人单位将应聘者“终身绑定”,劳动者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目前,椰树集团的这则招聘启事已被删除。


信息时报记者 刘芳

部分内容自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客户端、椰树集团官网 

编辑:M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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