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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这个,被罚了40万元

信息时报 2021-02-22

“能让常年卧床的百岁老人

四天坐立七天行走”

“能让常年不孕不育的夫妻

喜获宝宝”

“还能让癌症患者不吃药

就可以痊愈”


近年来

一款固体饮料

在朋友圈里被大肆宣传

卖家声称

该产品胜过任何药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三名涉嫌在微信朋友圈

发布违法广告的人员

处以40万元罚款

近日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



01


2018年12月初,海口市民刘菊(化名)的丈夫被确诊患造粙细胞瘤,当时医生建议赶快动手术

情急之下,刘菊从朋友处得知了这款固体饮料:

“朋友说治好了很多癌症患者,还能增强免疫力。有些患者甚至都在准备后事了,吃了这款产品后出现奇迹。”

面对这样的宣传,刘菊信了,她花4万元买了约190盒产品,想给丈夫服用。然而,在吃了大约150盒后,丈夫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刘菊便联系朋友,要求退掉剩余的产品,结果对方却一拖再拖:


“2019年9月,对方答复我‘你自己处理’,然后把我拉黑了。”


2019年7月份,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到相关证据后,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A某、B某和C某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A某被处罚15万元、B某被处罚10万元,C某被处罚15万元



02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后,上述三人申请了行政复议。A某等三人认为:


  • 在朋友圈里发布的并非广告,而是自己使用产品后对客观感受的描述。


  • 涉事产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保健食品,对身体无毒无害且具有保健功效。


  • 他们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后果,并已及时纠正,且主动消除了影响,属于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


  • 申请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宣传产品为固体饮料,并非药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即使是保健食品也不能发布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恰当。海口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维持。

03


在海口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后,A某、B某、C某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海口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认为行政处罚错误。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本案中,A某、B某、C某长期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混淆药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误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或患者,尤其是辨别能力不强的老年人,很可能因此耿误最佳治疗时机,给消费者或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人身损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 海口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结果亦无不当,应予维持。



记者了解到,对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进行重罚的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的处罚尚属海南首例。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M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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