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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上热搜!顶流男明星深夜遭警方突袭调查,竟是因为......

信息时报 2021-02-22

12月27日凌晨

乐华娱乐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

艺人王一博在横店剧组休息时

被人蓄意匿名报假警

王一博配合了全部调查

调查结果证明其清白


△话题“王一博被报假警”冲上热搜



公司严正声明 王一博本人回应

乐华娱乐表示,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此事,并已与公安机关沟通,将尽快锁定报假警的违法行为人,依法追责。声明中还表示:“对于以此类非法手段污蔑损害我司艺人社会声誉的行为,我司绝不容忍,必将追究到底!”




王一博随后转发该微博,一连三个“邪不压正”,并表示:“喜欢我的人和讨厌我的人都一定要遵纪守法!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记者第一时间向浙江东阳警方核实,警方表示此事仍在调查中


今天(12月28日)凌晨,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通过微博通报王一博被报假警结果:



“警方在北京查获举报人邢某某(女,31岁),经查,该女子有精神类疾病诊断史,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警方提醒:“散布谣言、谎报警情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报假警会有什么后果?


知名博主@江宁婆婆 针对此事,第一时间进行了法制科普:

微博全文如下: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就是说,广义的谎报警情,最低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最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你们来问的事情,可能不一定会用广义的“报假警”来处理,因为这件事似乎有明确指向性,所以还要看具体报的什么内容,也可能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具体处理结果上是差不多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都只是治安处罚。还是那句话,要看这个假警具体报的什么内容,因为还有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网友热议




再次提醒大家:

报假警、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

可被处以拘留、罚款!

虽然110出警不收费

但每次出警的背后

民警所付出的精力和汗水

是远远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视频自@江油公安


来源:东方网、都市快报、@江宁婆婆、江油公安等

编辑:M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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