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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最新通告!

信息时报 2021-02-21

1月22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下称《通告》),明确自2021年1月27日起,广州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准备进入广州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


《通告》明确:



  •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冻食品,货主应提前按要求向各集中监管仓预约(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备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信息,约定运输车辆进入集中监管仓的具体时间。市内从事进口冷冻食品运输车辆、人员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备案。


  • 同时,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冻食品,入库前对每件(箱)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必检;按比例抽样方式对每批次进口冷冻食品的内包装及产品必检;对进口集装箱货柜内壁和每件货物外包装所有表面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


  • 经每件必检和外包装件件消毒后,凭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凭证、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以下简称“五证”)出库。


  • 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通知货主提货后,货主应在通知的时限内提货。



进口冷冻食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冻食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此外,从2021年1月27日起,集中监管仓以外的冷库收储进口冷冻食品,以及全市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五证”;未经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广州市储存、生产、经营。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冻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不能提供“五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根据《通告》公布的第一批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名单,全市共设有28个集中监管仓,分别位于荔湾、白云、黄埔、番禺和南沙5个区。《通告》中明确,广州市集中监管仓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的名单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后续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江苏省无锡市一份进口车厘子表面检测阳性


今日下午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情况通报

1月21日,我中心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监测中,发现一份进口车厘子(生产日期:2020.12.18)内表面核酸检测阳性。区防疫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查,该批次食品部分流往市内梁溪区、惠山区和滨湖区。区指挥部及时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剩余食品封存、环境全面消杀等措施,梁溪区、惠山区和滨湖区共采集环境、物品、人员标本19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在人员密集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2日



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部分内容自无锡梁溪发布

编辑:M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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