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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沦丧!海安长江路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导致孩子呕吐不止!
近日,有网友向海安网投诉海安华润苏果超市(长江路店)。
事件回顾:市民陈女士12月7日在华润苏果超市为孩子购买了二十盒“爱时乐酥化卷心”。孩子吃完之后,出现了呕吐现象,陈女士立即阻止孩子食用该零食。此时的陈女士异常焦急,仔细观察可发现过期的酥化卷心出现严重色变,而且吃到嘴里有怪异的味道,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6月6日,保质期为18个月。
对于此事,陈女士与超市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最终决定通过海安网向社会曝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
食品安全大过天!企业和个人在责任上没有任何借口和说辞!海安华润苏果超市应该给陈女士和海安人一个说法!
▍本文由海安网微信事业部 阿喵 整理发布
▍来源:网络 小编微信:haian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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