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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共有产权住房”?
就是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
打个比方,买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子。政府和购房者可按50%的份额出资,购房者只需要花250万,就可以拥有房子的所有使用权。不过,具体还要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来确定,而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谁能购买这样的都有产权住房,购买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规定?
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而且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其次,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第三,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
第四,共有产权住房将会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这种住房的权利上又有没有限制呢?
有法律界人士就表示,共有产权住房作为政策性商品住房,在供应、持有和转让等环节都会有一些限制。
首先得是供应受限,供应对象是符合共有产权条件的家庭;
第二是持有受限,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取得商品住房产权之后实现退出,或者由代持机构回购其所有的产权份额。
第三就是转让受限,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五年的,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产权份额,满五年的,政府可以优先购买,政府放弃优先购买的符合共有产权购买条件的家庭是可以受让。
各位看官,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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