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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对不规范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进行清理和规范补录的公告(附补录指引)
关于对不规范志愿服务时间记录进行清理和规范补录的公告
(此份公告非常重要,敬请详细阅读) 为确保我省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真实精准,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和团中央联合制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系统对2014至2015年期间部分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不规范录入的志愿服务时间进行重新清理和规范补录。具体情况说明如下:十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i志愿将竭诚为您服务!
附件:历史活动补录及举证材料补录操作指引(详见下文)
历史活动补录操作指引
第一步,选择历史活动发布,填写活动补录原因和基本信息。
第二步,录用志愿者,此页面显示的是本组织或团体属下志愿者,也可搜索本组织或团体以外的志愿者进行录用。
第三步,点击“下一步:添加考勤”,确认补录人员。
第四步,确认好补录人员后,点击“补录”,选择日期和时间,点击“下一步:提交证明资料”。
第五步,确认补录名单,或继续添加补录人员,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核资料”。
第六步,填写证明人、联系电话,并上传活动开展图片、志愿者考勤时间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
举证材料补录操作指引
一、志愿者操作办法:
①志愿者线下向所在高校团委、团市委或受团市委委托的市志愿者联合会提交服务时间补录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电脑端网站-帮助中心-资料下载处下载),详细填写补录原因、服务时间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
②所在高校团委、团市委或受团市委委托的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对志愿者的补录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后,通过系统为志愿者提交举证补录申请。
③举证补录申请提交后30天内,团省委或团省委委托省志愿者联合会对补录申请进行审核。补录的服务时间审核通过后生效,永久公示并永久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