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和常识的工作发生联系,产生认同感,来源于一年前的一起“教授打人”事件。彼时一商学院教授路过车站,见一对情侣缠绵,便加以老拳。一时间议论纷纷,群情激奋。颇为奇怪的是,稿件刊出后,却有另一种声音找上门来:“家丑不可外扬”,“教授打人是不对,但是也不应该报道”,“教授的名誉重要,贵刊立场偏颇”。如是种种。言语间,态度颇为凿凿。尽管与其辩驳、争论,应对如“公共事件”、“客观新闻报道不侵权”等等,但依旧未能改变其立场态度。我所秉持的常识,被他者拒之门外。
“本刊所述,卑之无甚高论,多为常识而已”,这是本刊一贯践行的宗旨。但是,我也愈发认识到,所谓的常识,并不是天然的、自明的东西。即便是最大多数群体中的公约数,也并不能被不假思索地接受。相反的是,另一些截然相反的观点同样能在一定的群体中被接受,并同样地被冠以“常识”之名。所以,什么样的常识可以成为可能?
常识——或曰“共通感”——并不是一种精英主义立场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说,也不需要由上至下的“启蒙式”的灌输。反之,这需要重新评估僵硬的日常,去质疑、发问、转换立场,从遍地的碎片中重新拣选出真正的发光的星砾。无关于智识,无关于年岁,无关于贫富,乃谓之“常识”——common sense。不该对别人加以暴力,也应当卫护自己,这是不读书亦可知道的,为何有一些人,却对妻儿拳脚相向呢?要同情受到伤害的人,这是三岁孩童亦知道的,为何长大后的人,有了“荡妇羞辱”呢?同样的商品,即使对不同的顾客,也应该是同样的价钱,这是不需要家财万贯、为贾经商亦可知道的,为何到了学校,人们却无动于衷了呢?
这不值得我们问一句“好奇怪”吗?
今年是常识的第十年。在去年的周年推文中,我们曾经自省:“究竟是禁忌,还是音乐定义了读者诸君心中《常识》的存在呢?”这一年来,我们不断地在发声,也不断地在经受质疑。我们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而被质疑,因为“小题大做”而被质疑,也因为“立场偏颇”而被质疑。但私以为,最为重要的是,我们不断地在发问,而发问,不仅是一种能力,更是基于好奇心的天然的权利。“为什么家丑不可外扬?”,“为什么讨论公共议题会是小题大做?”,“新闻的价值中立到什么界限为止?”
我们向校内外发问:“为什么学校行道树会遭到更换?”,“为什么同样的洗衣软件,不同的学校定价却不相同?”,“性侵事件中的偏见究竟意味着什么?”,“中国真的没有职业化消防吗?” 我们相信,发问是议题得以被探讨的基础,而公共空间的讨论,是形塑常识的一股坚实力量。
我们也向书本和知识发问:“如何理解汉娜·阿伦特?”,“文革在今天究竟还意味着什么?”,“当权利遭到侵犯,我们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诉诸法律,乃至于正义?”开卷有益,读书自然是一日有一日之精进,一寸有一寸之欢喜,我们相信如此。
这不一定是最好的时代,这也不一定是最坏的时代。这是高墙耸立的时代,这是墙内外窃窃私语的时代。在这个好奇心渐没的时代,我们仍然希望保有说一句“好奇怪”的权利。
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有
校内新闻采写(热点突发、调查、组织与人物)
校外新闻采写(热点突发、调查、组织与人物)
例:对话丨对话林三土:性侵受害者受到的偏见越少,寻求司法救济的可能性就越高
读书会
时事评论与文艺评论
例:宪法顶个球
我们期待这样的你加入
心怀热忱,对社会和新闻有一些理想和好奇心
对文字和热点敏感,能够迅速捕捉事件背后的价值
执行力强,能够高效地将选题付诸实践
热爱阅读与思考,不盲从,不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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