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级被置入既停课程 院教务处:此前停课不符合学校规定
文|社畜预备役
采| 尼茗 哮天犬 西伯利亚绿色汽水
编|金枪鱼沙拉
2020年10月21日,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7级公布了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语言文学专题”的课程安排。一年前,学院曾通知学生“语言文学专题”课程将停止开设,要求学生自行选择课程替代。而当学生通过电话联系学院教务老师,指出现有课程政策冲突问题,希望寻求解决途径时,却得到了“考研和毕业选一个”的回复。
专业必修课程停开 学院要求选择替代
据悉,本次引发质疑的设置课程为“语言文学专题”,在四川大学教务系统内显示门类为“专业课”下属的“必修”选项,共计3个学分。据2017级学生王天然表示,该门课程一般在大三年级上学期预置入学生课表,除提前修读外,不需要学生单独通过选课系统置入。
2019-2020学年的秋季学期,文学与新闻学院通知称“语言文学专题”课程将停止开设,要求学生选择其他课程替代。根据一份名为《“语言文学专题”课程替代的相关说明》的文件,“语言文学专题”课程“从2018级已停止开设”。暂停开设的理由是“文新学院培养方案调整”,院方据此要求“2017级未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可用本学院开设的相关领域选修课程替代,被替代课程的学分不能低于‘语言文学专题’的学分”。文件同时显示,可以选择用于替代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艺思想研究”等12门课程。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文件中,没有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官方落款,也并未加盖公章。
《“语言文学专题”课程替代的相关说明》
2019年文新学院某班级群内的通知截图
替代方案作废 课程置入引发争议
2020年10月16日,学院方在文学与新闻学院2017级本科年级群发布紧急通知,称“中文大类没有修读该门课程的同学,需要再次修读”。至于此举原因,学院表示是“学校教务处发文件不让替代”。其后,院方通过2017级本科群发起投票,向学生征询开设“语言文学专题”课程的开设时间。根据已经截止的投票页面显示,该年级中文大类的152人中,本次单选投票共计96人参与,其中56票选择“下学期”,40票选择本学期。学生李天真表示,自己选择下学期开课的主要原因是:“考研复习、考试都集中在下半年,下学期上课可以缓解学习压力。”
文学与新闻学院年级群内的课程时间投票
10月21日,院方发布公告称,将在本学期重新开设语言文学专题课程,并已将其置入学生课表。
关于新课程的开设通知
在新的替代方案出现后,学生们发现,重新开设课程的时间并未根据此前的投票结果设定在大四下学期,而是设置在了本学期第10-17周星期日的第5-8小节。院方表示,此设置是“为了让大家毕业没有后顾之忧”,并且,该课程授课形式为:“可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而对于大三上学期曾到台湾交换的学生,“可以替换‘语言文学专题’这门课”。
新的课程开设规定引发了广泛质疑。有学生表示,自己此前已经按照学院文件规定,修读了相关课程进行替代,而如今替代方案作废需要重新修读课程,极大地影响了其实习、复习计划。与此同时,即便是对于此前在大二学期就已修读了语言文学专题的学生,其课表同样被再次置入了该门课程。
文学与新闻学院2017级课程群内的聊天记录
根据文学与新闻学院新公布的课程安排,本次“语言与文学专题”将从第10个教学周(即11月1日)进行到第17周周日(即12月20日)。而按照国家相关考试安排,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就在此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周。此外,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11月29日)则完全与课程时间相冲突。同时,根据《关于2020-2021年秋季补退选和转专业同学选课事宜的通知》,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补退选时间为9月22日-9月24日。目前,若学生要进行退课操作,需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特殊选课管理办法》的规定,先后向学院与学校教务处提交申请后才能完成退课操作。
《四川大学本科生特殊选课管理办法》
院教务处:“替代方案计划不符合学校要求”
新课程安排公布后,学生李天真作为被影响的考研学生,致电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务处,希望得知新课程在时间安排上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学院教务处一女性工作人员称,此前学院发布的课程替代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选修不能替代必修”,并且,此次规定“是学校下发的文件,我们也没办法”,回拒了李天真。在被问及“上个学期修的替代课程算什么”、“那我们要考研的怎么办呢”时,教务处工作人员则回应:“这样吧同学,考研还是毕业?两个选一个吧”。
根据李天真提供的课程替代申请记录可以发现,四川大学学生课程替代申请为“学生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和“教务处”(学校)两级审批模式。李天真的课程替代审批文学与新闻学院通过后,被教务处拒绝。教务处同时备注:“该课程不予替代,已与学院沟通开设《语言文学专题》课程”,审批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李天真的课程替代申请审批信息
按照四川大学教务处公布的《课程替代说明》,不予课程替代的情况包括三种,其中第一种情况规定:“个人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进行替代(不能用培养方案内的选修课替代必修课)。”
四川大学《课程替代说明》
注:文中王天然、李天真为受访者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