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捋一捋《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旧版的变化

2018-01-03 信息服务中心 食品标法圈 食品标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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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26日,食药总局发布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新版),时隔11年,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主管部门发生变更,审查细则的内容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相信很多业内人士都非常关注新版细则20061227日由质检总局发布的《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附件之一(以下简称旧版)有什么不同,食品伙伴网今天和您一起捋一捋。


一、形式变化

新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全文共九章一百三十七条,以法规条款的形式呈现,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实施日期等信息;除第一章和第九章外,第二章到第八章与旧版的条款基本对应,是对7个申证产品的具体的审查要求。

二、内容变化

1、名称

通过统计对比新旧版本饮料生产许可审查要求7个申证单元名称基本保持不变,仅有个别名称表述的调整;新版明确了各类申证产品的类别编号,与食药总局2016127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里一致,旧版统一为0601,详细对比如下表示:

序号

申证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编号

新版(2017版)

旧版(2006版及修订单)

新版(2017版)

旧版(2006版及修订单)

1

包装饮用水

瓶(桶)装饮用水类

0601

0601

2

碳酸饮料(汽水)

碳酸饮料(汽水)类

0602

0601

3

茶(类)饮料

茶饮料类

0603

0601

4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0604

0601

5

蛋白饮料

蛋白饮料类

0605

0601

6

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

0606

0601

7

其他饮料类

其他饮料类

0607

0601

2、审查内容

新旧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相关项目内容对应如下表所示:

新版(2017版)

旧版(2006版及修订单)

第一节许可范围

发证产品范围

第二节生产场所核查

必备的生产资源

第三节设备设施核查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第四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第五节人员核查

/

第六节管理制度审查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第七节试制产品检验

附表——各类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与方法

检验项目(包括各类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抽样方法

附表——各类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

产品相关标准

/

其他要求

新旧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具体审查内容变化总结如下:

(1)许可范围

新版对每一类申证产品及包含的具体产品类型均进行了定义说明,旧版仅有总体介绍;与此同时,在旧版的基础上,新版对每类申证产品的定义、产品包含范围有所调整,需结合具体类型产品进行确认。

(2)生产场所核查

新版新增了对生产场所的核查要求,具体要求与20171223日已正式实施的GB 126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中对各个作业区的具体要求是保持一致的;在旧版中没有具体体现。

(3)设备设施核查

新版中对设备设施的核查要求与旧版中“必备的生产资源”中有关“必备的生产设备”以及“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相关要求基本保持一致;但依据上述产品具体包含范围的调整也有对应设备要求的调整,需结合具体产品对应确认。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新版对每一类申证产品的工艺流程有所调整,并明确产品可以结合企业实际工艺流程生产,但其工艺流程必须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再固化流程要求;对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要求更加细化,体现在相关记录和具体操作等方面。与此同时,对空气洁净度相关要求更加细化完整,要求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布局符合生产实际。

(5)人员核查、管理制度审查

均为新版新增内容。

其中,人员核查明确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3.1条款等标准法规文件中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严格意义上讲,仅是新版进行的明确性要求,不属于完全新增的要求。

管理制度方面的审查主要涉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配方管理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从而从制度层面对原辅材料、水源控制、产品配方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产品检验等进行有效管理。

(6)试制产品检验

新版对试制产品的检验包括了抽样检验和检验项目适用标准方面的说明;旧版中每类申证产品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法”通过详细的抽样方法介绍,以及附表汇总的模式对每类具体产品的检验项目进行了介绍;但新版通过具体的附表进一步给出了更为详尽的有关每个检验项目标准及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列表,实用性非常强。

其中,各类申证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涉及通用和相关的产品标准、相关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横向安全标准(添加剂、农药、污染物等)、卫生规范类标准、标签标识类标准等;各类申证产品“规定的检验项目与方法”给出了对应产品标准涉及的检验项目标准及对应的检验方法列表。新版细则明确附表内容为资料性文件。

3、其他相关变化

旧版细则开头部分提到了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在新版里对这些基本的要求没有具体体现,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具体内容进行统一要求,因此,不是单纯的删除逻辑。

三、小结

1、有关解读

本比对仅从整体形式和内容的变化进行了汇总分析,没有针对每一类申证产品在新的审查内容方面的具体的变化进行一一罗列,但此方面信息伙伴网亦进行了具体比对,在细节方面可参考查看。

2、其他建议

新版审查细则总体来说,在具体要求方面更加细化和结合企业实际,同时充分结合和体现了已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具体要求;建议企业在详细了解新版细则具体要求同时,对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审查通则、通用卫生规范、饮料特定生产卫生规范以及相关的产品标准也需要仔细研究,以期全方位将申证要求与现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融合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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