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明年1月1日起河源全面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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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和扩大惠民效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收取年票制年票、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公路次票。
年票制取消后,将取消新灯线河源城区段等6个项目收费,撤销上坪收费站,取消委托惠河高速铺前收费站等2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普通公路次票。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正常公路管养范围。至此,在我市范围内,全部公路都不再向河源籍车辆收取年票以及非河源籍车辆次票费用。
河源市取消年票制后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和
撤销及取消委托代收的收费站名单
序号 | 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 | 撤销的次票收费站 | 取消委托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普通公路次票 |
1 | 新灯线河源城区段 | 上坪收费站 | 惠河高速铺前收费站 |
2 | 国道205线河源徐洞至白岭头段 | 粤赣高速上陵、和平、大湖、合水、忠信、灯塔、东源、城南、城北、河源收费站 | |
3 | 国道2015线河源至铺前段 | 河龙高速义和、黄田、蓝口、柳城收费站 | |
4 | 205线龙川姑娘坑至佗城段 | 梅河高速龙川西、龙川东、登云收费站 | |
5 | 国道105线连平县城至新丰县马头坳段 | 大广高速上坪、连平北、连平南、隆街收费站 | |
6 | 国道105线河源连平中村坳至连平元善段 | 汕湛高速水墩、紫金东、紫金西、九和、蓝塘、义容、古竹收费站 |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年票制后,对2016年以前欠缴车辆年票的车主将继续依法追缴。所以,河源车主记得要按时补缴年票费用。
年票,即机动车辆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是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对当地部分收费路桥,收费站在按次征收通行费(次票)的基础上,发行的一种包年票,购买年票后,过往收费路桥时,不需再支付通行费(次票)。
我市自2008年4月开始试行车辆年票制,对河源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对非河源籍车辆委托境内高速公路出口单向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个年票收费点,1个次票收费站(G105连平上坪)和29个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代收点。
来源 | 河源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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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晚报社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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