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因丢失身份证,河源一市民居然摊上了这样的事

2016-12-19 河源晚报

如果你丢失了身份证,

能想到有一天会因为它而摊上事儿吗?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昨日(12月18日),市民黄锦桂先生急匆匆来到本报反映,称其名下无端端多了7台摩托车,这些车辆没有进行年审,有很多的交通违章记录,这给他报考驾照带来了很大麻烦。


丢失身份证被冒用购买摩托车


真是莫名其妙,自己根本没有机动车辆,为何显示自己名下有机动车辆呢?这让一直没有购买过车辆的他心存疑惑。黄锦桂告诉记者,在今年8 月份,他在广通驾校报名学车,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却被告知自己名下已经有机动车辆,且车辆没有年审,存在很多交通违章没有处理,暂时不能安排考试。为了查清原因,黄锦桂只好前往市区车管所一探究竟,这不看还好,一看让他吓了一跳,自己名下在2005年、2006 年、2008 年、2009 这4 年时间先后购买了7 台摩托车。

黄锦桂表示,这些车辆应该是冒用了他的身份证进行登记的,在2005年8 月,他的身份证不慎遗失,当时他还在《河源晚报》登报进行声明,在2005 年底,他也曾收到一份来自车管所关于他有车辆需要年审、违章处理的函,当时他就按照函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进行咨询,并告知对方自己名下没有车辆,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车辆就不用处理,于是他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一晃10 年过去,在今年去报考驾照时,才发现自己名下多了7 部摩托车。随后,记者在黄锦桂提供的单据上,也证实了当时黄锦桂确实是遗失了身份证并做了登报声明。


车管所:对所有车辆公告报废


今天,记者在市车管所了解到,对市民黄先生的名下无故多出来的摩托车,车管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公告报废。


在现实生活中,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丢失身份证的情况。如不能及时报丢补领,将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兴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欧阳毅,他表示,据有关规定,公民丢失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原证件如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负有核对义务的证件使用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东埔派出所一民警告诉记者,公民在使用身份证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 梁小鸿






也许你感兴趣:(点击可查看)

看!河源东江河边有飞机!

和平“鱼鳞宝宝”牵动全河源人的心

24日晚开始河源市区这几条路将禁行!原来是因为...

这个月的21号,对河源来说是个大日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