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2家工厂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附名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包括绿色工厂662家、绿色设计产品989种、绿色工业园区5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7家。
据了解,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活动是由工信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评选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企业先进典型。“绿色工厂”是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入选工厂必须达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严苛标准。
入选企业必须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投入、环境排放等多个指标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且须经过自评、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信部门推荐、专家论证、复核、公示等环节,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绿色工厂。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绿色制造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督管理,适时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进行复核,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7号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予以公布。其中,绿色工厂662家、绿色设计产品989种、绿色工业园区5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7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绿色制造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二、列入我部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鼓励按年度发布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报告。
三、列入我部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对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的监督管理,适时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进行复核,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予以除名。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价工作进行抽查,经核实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评价机构,一定时间内我部将不再采信其出具的评价报告。
附件1:绿色工厂名单.pdf
附件2:绿色设计产品名单.pdf
附件3:绿色工业园区名单.pdf
附件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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