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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J车主快看!江门这302人已经记满12分了,看看有没有你……

2017-08-28 江门广播电视台


今天,江门交警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满分停止使用的通告,曝光302人目前不能再驾驶机动车。


火速提醒身边有车一族

检查一下自己的驾驶证吧

或者通过本文进行查询

看看自己是不是这302人的其中一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现依法公告驾驶证满分停止使用人员名单。


根据规定,现将满分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名单公告如下,详情请查阅“江门交警信息网”,网址:http://www.jmjgj.gov.cn。进入附件表格后,按“Ctrl+F”键,输入需核查姓名进行搜索查询。或者可以拉到文末戳“阅读原文”。车管所咨询电话:0750-345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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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名单如下:


这批驾驶人从现在起就不能再驾驶机动车了,目前的状态等同于无证驾驶,如果被查处到就要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是仍然有补救的机会,应该赶紧到车管所接受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证后,才可以再驾车上路行驶!


关于驾驶证这些你不得不知


什么是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简单说,就是小伙伴们驾驶证上面的“初次领证日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的,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那到了那个日期记分将予以清除。但如果记分未达12分,罚款未缴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记分达到12分怎么办?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科目一考试外,还应当接受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办理清分会有神马后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亲们,记住了吗?



还有还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尽快清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驾驶时)、暂扣驾驶证、罚款200元处罚。


 
说到底,还是要“遵守交法,安全出行”。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会被扣分?又会扣多少分呢?赶紧跟着小编来了解下↓↓






来源:江门交警、广东发布、全民交通警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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