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增病例详情:7岁男童、 61岁男子 ,为隐瞒接触史患者的儿子和岳父...
2月9日上午,省卫健委公布江门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至此,江门已有17例确诊病例,其中第4例已治愈于2月6日出院。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已部署对患者接触人员进行排查,排查显示,两位均为家庭聚集感染疫情,分别是欧某(江门第12例,不如实提供接触史,被公安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的儿子、岳父。
江门市第15例患者详情昨天下午已公布。
江门市第16例患者小欧,7岁,湖南岳阳人,平日与父亲、母亲一家3口居住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保利花园,其父亲为欧某。
江门市第17例患者刘某,61岁,湖南岳阳人,平日与儿子生活在湖北省武汉市。其女婿为欧某。
1月21日,刘某与妻子、孙女共3人从湖北省武汉市乘坐高铁(高铁班次G93列车11号车厢03C、03D座,13:50分到达广州南)前往广州南站(期间3人有戴口罩),后乘坐女婿欧某(江门市第12例确诊病例)私家车回鹤山,与小欧团聚。
1月22日11时许,小欧、刘某等一家6人一起外出,随欧某驾车到沙坪街道大鹏路凤阁楼饭店大厅吃午餐(所有人无戴口罩),11时45分到桃源镇龙溪附近325国道旁的草莓园摘草莓,13时10分到达新华市场,小欧母亲和外婆下车进市场买菜,小欧、刘某与其他家人在车上等待,13时43分到大润发超市购物,15时15分回家后未外出。
1月23日两位患者无外出。
1月24日,小欧与父亲欧某到小区花园骑自行车(两人均无戴口罩)。
1月25日13时44分,小欧与外公刘某等人在小区花园散步外(家长自诉所有人均有戴口罩),其余时间均无外出。
1月26日-2月6日两位患者均无外出。
因欧某在2月6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小欧于2月7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于当天收入鹤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并做检测,下午送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进一步治疗,2月8日患者出现咳嗽、乏力,无发热,经过检测被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症病例)。
刘某于2月7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当天被收入鹤山市人民医院隔离观察并做检测,当天下午送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进一步治疗,2月8日出现咳嗽、乏力,无发热,经检测判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普通肺炎病例)。
两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中,欧某妻子等人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无明显不适。
现在全国疫情仍然处于高发期,对此,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呼吁,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患者活动场所有接触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所在社区、村居登记,由各社区、村居向市卫健部门报告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身体情况,或致电当地防疫电话登记和咨询检测就诊方法,并请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自己或周边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戴口罩到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检测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定全力以赴严防病毒的传播、阻止疫情的蔓延,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也恳请全市人民群众近期尽量不要出门,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若必须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有异常一定要及时就医。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一旦发现疫情,请第一时间联系卫生健康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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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门第15例新增病例来自江海,曾回江西探亲,外出一直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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