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江门这些店卖“问题”海鲜!广东公布29批次不合格食品....
俗话说,病从口入
各位吃货注意了!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一批食品安全抽检通告。
通告显示,
此次共抽检10类食品14331批次样品,
其中有29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多款饮用水、零食及生鲜,
金诺纯水、得利雪、佳客源等品牌被点名。
其中,在江门销售的这些食品
被点名了↓↓↓
▶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鹤山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生产的甜酒花生被判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门市北郊市场李伯思销售的花蟹(海水蟹)以及新会区会城湛明水产店销售的红蟹(海水蟹),被判定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
多款包装饮用水及零食
被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本次抽查中,有13个批次的产品被发现存在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汕头市龙湖区金诺纯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中乐包装饮用水和偶封山包装饮用水、汕头市鮀皇饮水有限公司2020年10月31日和2020年11月1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连平县九连云雾山泉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4日和2020年10月25日生产的九连云雾山泉(包装饮用水)、东莞市源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朗深山泉包装饮用水等3款包装饮用水被判定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又称绿脓杆菌,一般影响肺部、泌尿道,造成肺炎;也可能造成血液感染,如败血病等。
另外,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荣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得利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广州酸奶雪糕(草莓味)、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奶棒、广东佳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酸梅被判定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如果超标,说明该产品的卫生状况不达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腐败变质。
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荣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南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奶盖、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鹤山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三水文利源食品厂生产的甜酒花生、佛山市禅城区鸿昌硕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小籽花生、广州市花都区新雅东发副食购销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泰宁食品厂生产的奶香花生被判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州市黄埔区夏兴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绿豆冰棍和老式红豆冰棍和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民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花生被判定为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极大,可能导致慢性中毒、致癌、致畸等情况。大肠菌群的检出情况则用来表示食品中是否有粪便污染。
6批次生鲜产品存在
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问题
据抽检结果,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福乐多百货店销售的海带结,被判定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毒物,具有蓄积性,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
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廉江市新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和广州市海珠区永都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新起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鱼,被判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NDMA)属于N-亚硝胺类化合物中毒性最强的一种化学物质,是四大食品污染物之一。N-二甲基亚硝胺对眼睛、皮肤具有刺激作用,即使较小剂量,只要长期接触也能增加人体患癌风险。食用含有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的食品,存在诱发癌症的风险,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佛山市禅城区海媚海鲜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江门市北郊市场李伯思销售的花蟹(海水蟹)以及新会区会城湛明水产店销售的红蟹(海水蟹),被判定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主要累积在肝、肾、陕腺、甲状腺和骨骼中,使肾脏器官等发生病变,并影响人的正常活动,造成贫血、高血压、神经痛、骨质松软、肾炎和分泌失调等病症。
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
鱼皮花生、绵白糖质检超标
广富市场黄汉松销售的豆芽,被判定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为苯氧乙酸类化合物,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 11 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另外,佛山市禅城区鸿昌硕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和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捷兴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被判定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
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劣质原料进行生产,或是企业的生产工艺不达标,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针对抽检结果,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南方+、广东发布、江门市场监管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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