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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江门一小区有人遛狗不栓绳,物业已多次劝阻?业主们很苦恼!


近期

四川某小区一名2岁幼童

遭未拴绳的犬只攻击

全身多处被咬伤

而咬伤幼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

也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事件引发了全国网友关注



在我市也有市民反映

有住户常把家里的两只大黑狗

拉到小区来遛

对小区住户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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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蓬江区东方雅居一别墅内,记者看到居民所反映的这两只黑狗,是比较常见的拉布拉多品种,体型较大。记者靠近时,狗只一度扑了上来,并且高声吠叫。



有居民向记者反映说:“小区里有很多小朋友,而那两只狗体型较大,有时控制不了,脱离了狗绳的牵引,很容易就会咬伤小朋友。”


而犬只主人直言一向对狗只管理得很好。“那狗像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很听主人的话。只是偶尔没拴上狗绳。我们把两只狗一齐拉到外面去,都紧紧拉好狗绳不放的,还会帮狗戴好口罩。



但有居民表示,情况并非如此。“她跟你说是有戴口罩,但实际情况是没有戴。把狗放出来遛,最起码要帮狗戴上口罩吧。这么大体型的狗,万一咬了人,如何是好呢?”


对于该住户常在小区内遛狗却疏于管理一事,居民们多次向物管和有关部门反映,物管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曾多次规劝该住户,可情况依然没有改善。


江门相关规定

《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第二十三条提及

在文明养犬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危险犬。

(二)做好狂犬病免疫等防疫工作。

(三)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他人。

(四)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五)不得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之外的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及设有禁止动物进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文明养犬行为规范。



第五十条提及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危险犬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依法处置,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犬只。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新闻链接


四川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10月18日,四川被狗咬伤女童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称,已飞抵成都处理该案。目前,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西又发生一起!

10月22日网传视频显示,一女子在店内遭狗进门撕咬。


据媒体记者核实,事发地位于广西钦州灵山县平南镇一村内。灵山县平南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已将肇事疯狗击毙,目前统计咬伤了5、6人,警方正在寻找犬主。

被咬女子家属表示,女子腿部受伤,已注射狂犬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她表示,还有一老人被狗咬到了肚子和脚,伤情较重。记者从事发地村委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村内被狗咬伤的几人目前均已就医。


遇到恶犬攻击,如何自救?

专业训犬师建议


01怕狗一定不能盯着陌生的狗看,更不能盯着狗的眼睛看。甚至不要对狗“露齿微笑”,在狗的肢体语言中,露齿一般是在龇牙,是威胁、恐吓的意思。02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在狗面前“疯狂逃窜”。当狗发现你,你首先不要动,狗也不会立刻冲过来,如果你立刻逃走,狗肯定会来追你。所以看见狗不要跑,首先是根本跑不过,其次可能在摔倒后,遭受更严重的伤害。

03

专业训犬师建议,我们可以慢慢蹲下来,做一个捡东西的动作,如果地上都没东西可以捡,我们可以拿出手里的食物、钱包等物品往远处扔,转移狗的视线和目标,当狗被你转移视线跑走后,我们就慢慢离开,与狗保持一定范围,就容易逃走。


手里没有东西,可以用较低沉、平稳的声音向周边的人求救,但不要高声尖叫,避免犬只更兴奋。


如果不幸被狗咬伤,要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并及时到医院清创、接种狂犬疫苗,并向动物管理部门报告被狗攻击事件,以便他们能够采取措施保护其他人。
养狗、爱狗本身无错但如果养而不管、爱而不顾甚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便让好事成了坏事!
再次提醒大家!!!牵好“文明绳” 保障你我“它”希望大家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来源:江门台、江门城管、中国新闻网、上游新闻、澎湃新闻等

编辑:叶羽

二审:谢萍萍

三审:钟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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