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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致信全区人民:发现这15种情况立即报警 附举报电话

2018-03-24 点击关注→ 内蒙古日报


尊敬的全区各族人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我区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专项斗争开局良好。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希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全面彻底扫除我区黑恶势力,特别是针对以下15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 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 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 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具体举报方法如下:

1.拨打各地110报警电话或者以下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0471-655048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290

包头市公安局:0472-3619722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0470-8311680

兴安盟公安局:0482-8490088

通辽市公安局:0475-8260142

赤峰市公安局:0476-2391979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0479-8241095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0474-8980222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0477-858207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0478-8967506

乌海市公安局:0473-2052726

阿拉善盟公安局:0483-8355366

2.举报信箱: 

NMGsaoheichue@qq.com

3.直接到各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3月18日



来源:中国绿网  内蒙古高速公路交警呼和浩特大队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宁佳欢

校对:王美花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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