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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一中年男子喝3瓶白酒、2瓶啤酒!上高速边开边睡!被查后竟要“灌醉”交警

2018-03-30 点击关注→ 内蒙古日报

3月16日下午,在呼和浩特东收费站高速入口,一辆白色轿车缓慢驶入这里,因为行驶速度特别慢,入口车辆较多,造成了短暂的拥堵,执勤民警走到了这辆白色轿车前一看,驾驶员竟然快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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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5时许,一辆牌照为蒙A05***的白色轿车缓慢行驶向呼和浩特东收费站(南)高速入口,该车辆行驶速度非常缓慢,由于当时入口处车流量较大,执勤的大队民警不断向该车辆示意,让其加速通行,但是令民警奇怪的是该车辆非但没有加速,而且将车辆停在了道路中央,造成了后面车辆的拥堵。



大队执勤民警迅速上前查看情况,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该车驾驶员竟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民警连喊数声都无人应答,此时,民警在车外闻到了从车内散发出的浓烈的酒精味。经过一番努力后,该驾驶员终于抬起了头,但驾驶员在看到民警后,并没有主动配合打开车门,而是欲启动车辆强行通过收费站。民警早已预想到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已经对该车辆前方道路进行封闭。醉酒驾驶员在发现前后都无法移动车辆后,最终打开了车门。



为防止意外发生,保证醉酒驾驶员自身的安全与周围通行车辆的安全,民警迅速将该驾驶员带离了车辆,并让其在民警的看护下在警车上进行休息醒酒,经过民警再三询问,得知驾驶员姓任,但民警要求其进行呼气式现场酒精检测时,驾驶员任某拒不配合民警再三劝说无果后,立即驾驶警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在去往医院的路上,民警发现醉酒驾驶员任某裤子口袋里有东西便要求任某取出,任某把东西拿出来之后,民警发现竟是一瓶酒,并且任某随手就打开了瓶盖准备再次饮酒民警立即将酒瓶从任某手中夺下,让其在车内坐好醒酒。



到达医院后,驾驶员任某仍然处于高度醉酒状态,竟然在抽血的过程中仍然向民警“要酒”喝



民警为保证其人身安全,在抽血结束后,将其带至大队醒酒室进行醒酒,在醒酒室中,驾驶员任某仍然不断胡言乱语,并辱骂执勤民警。



晚上20时许,驾驶员任某酒劲逐渐散去,终于有了基本的意识,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任某当日一人在呼和浩特市金隅时代城附近喝酒,喝了约3瓶半斤装白酒,2瓶啤酒,喝完后就驾驶车辆准备回家,结果因为醉酒而走错了路,来到了呼和浩特东收费站(南)入口,最后因酒力不支,停在了路中间睡着了。


3月20日,经物证鉴定所鉴定,驾驶员任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惊人的303.48mg/100ml,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目前,呼和浩特大队正在对任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来源: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苗旭

校对:杨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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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坚决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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