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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首府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8-04-24 点击关注→ 内蒙古日报



4月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了解到,即日起首府交警将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对于违法者采取多种处罚举措:交通安全教育答题、路口摇旗旗30分钟、罚款20元或者暂扣电动自行车。



网络配图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逆行、闯信号、越线、超限载物、改装拼装、乱停乱放、上快速路及机场高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的人群包括:快递、即时配送行业车辆及其配送人员,其他参与交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此次整治区域包括:机场高速路、快速路、东快速路以西,北快速路以南,西快速路以东,银河北街以北的城区范围内的主干道路及自治区、市级党政机关周边,市中心城区商圈、机场、车站、广场、医院、学校、批发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


各大队要以上下班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城区主干道路、商业中心、中小学校门口为重点整治点段,科学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执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和教育的,暂扣非机动车至指定停车场。对不接受罚款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通过由执勤民警组织抄题答卷,学习交通安全法法律知识,或体验交通劝导员半小时,指挥劝导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等方式,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守法行车意识。



来源:北方新报微信(ID:beifangxinbao)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马骏驰

校对: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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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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