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呼市一男子破坏军婚,后果很严重

2018-05-02 点击关注→ 内蒙古日报

5月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王某明知赵某是军人妻子仍然与赵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胁迫赵某的丈夫离婚,赵某的丈夫忍无可忍向警方报案,王某被警方抓获后于4月27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2016年至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知赵某的丈夫李某为现役军人,在李某与赵某婚姻存续期间,王某仍长期与赵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多次采用威胁手段,力图迫使李某与赵某离婚,给李某及家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受害人李某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18年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破坏军婚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据民警介绍,《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关系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链接


破坏军婚罪的处罚有哪些?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来源:北方新报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钦柏

校对:孙静华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