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一小伙儿
多次从网上购买零件和高压气枪
制作成一支仿真枪
用于捕杀野兔
结果
这位小伙被警方依法追究责任
!!!
近日,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大队”)根据阿拉善盟公安局网安支队、治安支队提供的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制造高压气枪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冯某,查获高压气枪一支及部分配件。
5月16日,综合执法大队接到通报线索,称嘉镇居民冯某某多次通过网络购买疑似枪支配件。接到线索后,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对违法行为人冯某某的住宅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仿真高压气枪一支及部分可以制作仿真枪零配件。
下面这些
都是冯某某从网上购买的
经查,冯某某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从网上购买零件及钢珠子弹,并私自制造一支具备金属材质,与制式枪支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及击发等部件齐全的仿真枪,用于捕杀野兔。冯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16日,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涉嫌制造仿真枪”对违法行为人冯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个人是不允许持有、私藏枪支的。那么,在枪支管理规定中,气枪、仿真枪是否也被认定为枪支,不允许个人持有呢?
一把枪到底算作真枪还是仿真枪,杀伤力是关键,临界值就是1.8焦耳/平方厘米。通俗一点说,一把打塑料BB弹的仿真枪,只要近距离能够双面击穿一个空可乐罐,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仿真枪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枪支。
法律专家表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阿拉善新报(ID:als_news)阿拉善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周桐 魏强 通讯员:王蕊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崔曼琪
校对:马骏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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