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内蒙古纪委监委
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
通报了自治区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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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6年,应四川省自贡市龙腾艺术有限公司等单位邀请,经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管理处会议研究同意,李俊英单独或与他人赴四川、云南、海拉尔、海口、上海、北京等地出差考察或联系业务。李俊英在此期间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等问题,并经其签字同意,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管理处服务中心6次报销超标准交通费、食宿费共计14242.7元。2018年4月3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给予李俊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2月14日上午,王俊峰未按规定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直接驾驶单位公车前往九原区太原路附近进行清洗,并随后驾驶公车给个人采购烟花爆竹后返回家中,将公车停在自家楼下,下午才开公车返回单位。2018年4月20日,九原区纪委给予王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郑雯两次公务出差培训结束后,在无明确公务目的情况下,借学习、考察为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路线,延长在外逗留时间,到中山古镇、杭州、南京、上海等地游玩,并在本单位报销个人游玩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补助费共计2402.5元。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郑雯作为单位公车管理负责人,在单位为其配备司机的情况下,个人在工作和上下班时驾驶内蒙古卫生厅给海拉尔区妇幼保健所配备的车辆。2018年4月16日,海拉尔区纪委给予郑雯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7年9月27日上午,石军强在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二子酒楼为儿子举办婚宴,邀请管理对象19人参加,收受礼金8900元。2018年2月,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给予石军强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2017年12月28日,刘雪龙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2018年3月22日,太仆寺旗纪委给予刘雪龙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末,四子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草原确权工作中,违规为职工发放野外作业补助共计20.42万元(已退回)。该局时任局长崔智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13日,四子王旗纪委给予崔智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崔曼琪 张艳利
校对: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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