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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日前

包头市检察院

对陆某某等40名涉嫌诈骗罪、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

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起案件是继上海、浙江后

包头市首次破获的

恶势力“套路贷”案件



该案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属于法律适用疑难的新类型、高智商犯罪案件。


案件受理后,包头市检察院以及基层院的6名检辅人员全力投入到办案中。2名主办检察官审阅案件证据材料、制定53份讯问提纲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 14名干警分成7组用2天时间先后奔赴四地提审41名犯罪嫌疑人;5名检辅人员三天完成38册案卷材料及大量电子证据的录入;先后召开两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对证据相对薄弱、罪名存在争议的事项分析研究……

网络配图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公司名义运行,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诱骗他人在网上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采取转单平账、刻意垒高还款金额等方式使借款人债台高筑,结合电话威胁、恐吓借款人及亲友、在借款人微信朋友圈散发淫秽图片等“软暴力”方式恶意催收,导致借款人的身心、财产遭受巨大侵害。



在审查案件中,承办人对5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认真梳理后,发现80%的犯罪嫌疑人系刚从学校毕业的90后学生,以招聘的形式入职,因公司实行部门管理的方式,因此对整个套路贷犯罪并未深刻认识,加之求职心切,陷入“套路”。


根据案件这一具体情况,承办人全面分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参与程度、所起作用、认知能力等因素,明确宽严界限,区别对待,对40名首犯、主犯、骨干人员以及积极参加者从严打击,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依法逮捕;对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对13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又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来源:包头新闻网(ID:baotounews)(记者:霍晓霞)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崔曼琪

校对:董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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