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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延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五一”前夕,延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延吉市医保局结算科科长谢尘以公务差旅之名参与公款旅游的问题。2014年8月,谢尘在任延吉市医保局结算科科长期间,根据该局时任局长吴张安排,以外出核实医保票据真伪的名义,随同吴张、财务科科长陈延丽一起到成都、拉萨、重庆等地旅游,事后以本单位账外资金核销旅游费用共计2.5万余元。2017年6月6日,经延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延吉市公安局民警于世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同意下属违规收受赞助款问题。2010年至2011年,于世军在任延吉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分管经侦大队工作期间,同意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时任大队长王东(另案处理)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孙某收取40万元赞助费。2017年9月27日,经延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世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延吉市住建局12319服务中心主任丁兆祥操办儿子参军庆贺事宜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9月8日,丁兆祥在任市住建局12319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在延吉市明珠大酒店操办其儿子参军庆贺事宜,并违规收受本系统在职工作人员7人礼金0.32万元。2017年12月15日,经延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兆祥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有的以公务差旅之名参与公款旅游,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赞助费,有的借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都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 廉洁延吉    编辑: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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