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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割裂的北上广深(下)——从要命的房租说起

2016-05-02 赵皓阳 大浪淘沙

本文首发于凤凰新闻客户端,系特约独家稿件,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


(一)吃人的房租

 

相信不少朋友前一阵都看过这新闻:

 

根据英国非营利性组织“全球城市商业联盟”对全球15个城市的调查,北京房租负担排名全球首位,其平均房租是平均工资的1.2倍以上:


注意这个数据不是房租的绝对价格,而是房租负担,就是房租与收入的比例。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4月21日报道,这份报告对北京的包容性增长提出担忧。根据调查,北京房租负担之高几乎是排名第二的阿布扎比的两倍。高房租和城市发展的不均衡,延长了那些在固定场所上班的服务业员工的通勤时间。该调查发现,医院护士、小学教师和公交司机的房租是他们收入的1.1倍到1.5倍。

 

我们可以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数据,平均房租789美元=5107人民币,北京的高房租肯定是被平均上去的,我认识的不少金领租在金融街、国贸附近,一个月房租万余元稀松平常。但是考虑到他们的工资也会被平均进去,我认为这个工资与房租的数据还是怀疑的。毕竟作为一个理性决策人,我是不可能让我的房租超过我的收入的,不然就算我不吃不喝交房租那么剩下的钱是哪来的呢?啃老?

 

首先要肯定租房人士绝大多数是北漂人士,北京本地的年轻人除了上班距离过远或者就是跟父母不方便,选择租房的比例可以忽略不计。在北漂的打工者中每个月往家里寄钱的多、还是让父母供着入不敷出在北京混着的多呢?这里的房租就算是个被拉高的平均数,房租能被平均,收入也会被平均啊,怎么可能我北京的总房租会高于总收入呢?这份调查没有说的太明白,英文单词income,就是所有的收入,但是具体到中国,可能调查者认为这只是工资,没有包含奖金等其他收入。但是,我又看了看上面的表,上海也在里面啊,毕竟都是中国两个一线城市,相比不太可能差出一倍多去啊。另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不租房的人群(也就是北京本地人群)的工资大大低于租房的外地人工资,从而拉低了平均工资却没有拉低平均房租。理论上来讲,一些事业单位、公务员、国企最基层的工作人员确实以本地人居多(每个本地家庭都会或多或少有点“关系”嘛,这个很正常),但是我认为这个比例应该跟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的群体比例持平,或者只可能更低,大幅度拉低平均工资也不太现实。

 

那么继续抽丝剥茧,根据我大胆的判断,真相就是英国人太死心眼,没把五环外当北京。别笑,我非常严肃的,最有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像我们这样住在五环外的北漂族,平均工资计算进去了——我们是拉低平均工资的主力军,然而平均房租没有计算进去,所以会出现北京平均房租是平均工资1.2倍这种丧心病狂的情形。理论上来讲,收入最top的那些群体早已经纷纷买房,高端租房市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体量,能有这种不正常的数据(超过第二名两倍左右),真的就是我说的——英国佬统计的时候忽略了大规模偏远地区的租房人士——“我们要统计北京“市区”的平均房价嘛,你看那一圈之外就是郊县了千万不要算进去”。我们看一下排名第五的上海,这个可能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据,毕竟北上广深,除了广州房租稍微友善点,另外三个都是一个水平的。

 

当然,这个更反映了一种悲哀,绝大多数普通白领的工资都无法负担起三、四环核心地段的房租,他们要么以空间换时间——我租老、旧、破、小的房子;要么以时间换空间——租在偏远地带。据上文中提到的那个调查组织统计,北京工作人口平均往返通勤时间为104分钟,仅次于墨西哥城位居全球第二位。正在五环外某间小破房子里打字的我表示,终于有一条指标我能赶在平均线上了,我感到并没有那么欣慰。估计就是英国佬看了看地图觉得,这一圈是周边郊县,我们没有必要去统计那边的房租了,然后统计工资的时候去那些主要的CBD写字楼…………然而我们外来打工群体最重要的居住地不外乎就是回龙观、天通苑、通州这些地方,这是拉低平均房租的主力军啊!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人的统计数据,这个数据应该比上面那个1.2倍更能反映真实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旗下中国房价网公布的2016年2月“全国住宅租金行情城市排行榜”。

 

按照北京69.27元的租金价格算,如果租一套50平方米的一居室,大概一个月需要3463.5元。如果两个人合租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要4848.9元,每人得分摊2424.45元。————想想自己的月收入,依然是一笔让人心头一颤的数据。

 

再来看看这个,数据来自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家庭微观金融调查(之前文章里引用过CGSS的调查,结论完全相似):


数据来源:http://www.chfsdata.org/data/cn/usersLogin.aspx

 

在北京,中国最富裕的地区,月收入5000以上的也只有27%的人群,而全国,这数据是8%。那么我们就可以有个直观的感受了,究竟有多少人能够享有北京平均房价水准以上的房子?北漂里究竟有多少人能够一人租一间3500元水平的一居室————要知道,这可是平均水平的房租。

 

不管你信不信,这就是数据。我们生活中可能总会注意到获得风光靓丽、随随便便年入百万的成功人士,然而这终究是极少数人士,主要在于我国人口基数太大,即便你前面已经只有1%的人了,你还是感觉到自己被茫茫多人生赢家的碾压。所以说不要让错觉骗了自己,数据不会说谎。

 

路透社对北京房租成本居首有了一番评析,讲有些北京居民则通过非传统的方式,来应对激增的住房成本,有的人选择在公寓大楼没有窗户的小型地下室里居住,甚至曾有人居住在下水道里。

 

冰冷数字的背后反应的是愈演愈烈的贫富差距和地域割裂

 

 

(二)公正?

 

相比而言,北京土著们的生活可谓优越了很多,最起码的,省掉一笔房租,就能让自己生活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我比较了一下我外地的同事和北京本地的同事,外地同事大多都在抱怨“月光”,而本地同事大多都能“攒下钱来”,毕竟吃家里的住家里的,省下这笔钱逢年过节去国外度度假,还是很滋润的。我相信当年这条新闻都让像我这样漂泊在外、无产无业、居无定所年轻人羡慕不已:


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学业结束后,我们都是需要工作来维持自己日常生活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怀有朴实愿望、进大城市打工的劳动者来说,稳定工作、衣食无忧、有车有房、婚姻圆满、子女教育有着落,是一个个的进阶目标,能全部满足的基本上就算是北漂的成功人士了,当然有些人怀着改变世界的梦想啊、自我实现的愿望啊毕竟不是大多数。然而这个北京初中生,家有14套房子,可以说基本不需要奋斗就已经满足了绝大多数人们梦想。

 

近年来,诸如“房二代”、“拆二代”等说法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线,我跟有些朋友交流的时候他们也在困惑,我们家(三线城市或者县城)也有两三套房子,为什么我没感觉自己是房二代呢?为什么我要回家这房租就养不活我自己,而北京这种地方一套五环两室一厅的房子租出去,养活一个北京成年人就绰绰有余呢。

 

我给他们算了一笔账,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集中体现在房租成本上。看我们除了房租以外的生活成本:吃的,基本上都是一个价格,像北京上海这样交通便利的大城市有时候水果肉类价格还要比小城市便宜(真的),像肯德基、星巴克、超市卖的薯片、奥利奥,全国都这么一个价格,顶多差个五毛一块的;衣服,优衣库全国一个价,阿迪达斯也不会说小城市比大城市便宜;交通,北京地铁现在是涨价了,但是公交一块钱的水平也是全国的平均水平吧。所以说除去房租,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和小城市的生活成本相差无几,因此同样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你在你家一千块钱一个月,在北京七千块钱一个月,你说为什么你不是“房二代”呢?

 

我在《被吞噬的中产阶级》一文中指出了高房价的吸血之处,正所谓“一座房子毁灭一个中产阶级”,而对于外地青年来说,高房租无疑造成一种恶性循环,买房需要积累,然而每个月我们的高房租已经把可积累买房的钱拿出去了,所以说,就像我在《生而贫穷》这篇文章中讲的巴菲特的“卵巢彩票”理论,投胎啊真是一门技术活。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只是在列举事实,那么本文要探讨的正题就来了:一线城市如此居高不下的房价合理性何在?是否公平?

 

美国著名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有一本著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书中他高度提炼了以亚当斯密、洛克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经济理念,提出了自由市场哲学的道德观:一个现象是否公平、是否合理、是否到的,只需要评判其是否拥有初始的正当性和财产转移的正当性,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那么这种现象就是合理的、公平的、正义的。

 

诺齐克向人们所熟知的分配公正观提出了挑战,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提出了一套道德哲学上的辩护。他反对模式化的公正理论,而支持哪些尊重人们在自由市场中所做出的选择。

 

如果按照诺齐克的理论,怎样分析一线城市超高的房租呢——首先,条件一,初始的正当性是不是满足呢——很明显,我高价买来的房子,我有国家认可的产权,我当然具有财产的正当性。条件二——是否满足财产转移的正当性——总所周知,市场经济下,商品价格会根据供需关系上下调整,大城市为什么房价高啊,因为所有人都愿意往大城市跑啊,这里有最好的工作机会这里有花花世界十里洋场,你既然愿意来大城市打拼,那就默认要承担我这高房租的负担,我们也来去自由既往不咎啊,既然我们都是在市场行为下自愿的契约行为,那北京上海的高房价你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西方经济学地租理论认为,土地的自然供给是固定不变的,它不会随着土地价格的变化而变化。我们都知道西方经济学价格理论中经典的“供给-需求”的交点就是价格的形成:


地租,可以表述为土地服务的价格,因为土地的总量就是指地球可利用的土地总量,以现在的开发程度而言,土地的供应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一个固定值,是无法变动的。因此,从宏观的、简单化的模型来看,土地的供给曲线是垂直于X轴的直线:


这就意味着,随着需求的增加,地租包括土地价格注定会水涨船高。其他商品的需求增加会导致价格上涨,这时逐利的生产者们会纷纷进入这个行业,导致供给增加最终形成平衡价格。然而土地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个极端稀缺的资源,稀缺到可以抽象成垂直X轴的直线,这也就注定了大城市房租的价格随着城市化、外来人口的迁入,注定会永无止境的涨下去。

 

不过,自由主义经济者们也分为两派,一部分就如上述所说,认为高房租、高房价是合理的、公平的市场选择;另一部分依然以自由主义市场道德观为出发点,提出了相反的观点。

 

评判是否公平合理的两个条件:评判其是否拥有初始的正当性和财产转移的正当性。首先高房租是由高房价导致的,而高房价就没有初始的正当性。这些自由主义经济学者们认为,高房价本身就是有特殊利益集团干预的非市场结果。众所周知,土地财政在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而政府干预的高地价是高房价的最根本原因。同时,能拿到城市土地的地产商绝非一般,哪一个房地产大亨不是有一些不可细说的政商关系,哪一次土地拍卖不是有一些不能明谈的利益交换。就看最近十年的贪官落马的案件,多少是在批地建房的项目上出了问题。

 

当然,究竟是高房价带动了高地价,还是高地价导致了高房价,学者们也众说纷纭。认为前者的就倾向于房价的合理性,那就是我们这一段的第一种观点;而也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政府一直以来,总是要把地价定在一个高水平,就是要让你普通老百姓去消费,就是要让你们拿出半生积蓄,就是要让你们拼命工作还房贷,就是要用高房价来带动中国经济,这是一种非市场行为。

 

就比如说我们闲谈的时候,总会听到这种声音:十五年前我家附近房价一千一平米,现在涨到两万,早知道我那个时候多买一套,现在还不赚翻了。但是再仔细想想,十五年前工资大几百块钱,想要买起一套房子就竭尽全力了,何谈再入一套呢,跟现在买房的难度并未有所减少。

 

这一点在香港最为明显,跟香港的房价一比,北上广深就是小巫见大巫。跟美国的金融资本占主导地位不同,香港的所有经济命脉已经被大地产商把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四大家族”,这些垄断大地产商们会严格的控制土地供给量,明明香港的新界有70%左右的荒地,但是大地产商控制的特区政府就是不批地建楼。他们会雇佣无数高智商高学历的高材生们,经过一个严格的计算,得出香港的房屋保持在怎样一个供应量能维持一个高价格,供应量和价格存在一个什么比例能够保证我最大的利润。毫无疑问反市场的行为一直以来招致多方批评,但是有什么用呢,人家就是垄断,随你骂去好了。

 

再看下我们那个供给需求曲线,房价过高会导致销量减少,这个是肯定的,如果大家都买不起房了那么地产商靠什么盈利呢?不要紧,香港就是最典型的通过降低房屋面积来降低房屋的总价的。不好意思我们这个每平米的单价是不变的,三十平米你买不起,那我们还有十五平米的你买不买啊?十平米的总可以了吧?你总得要个住的地方吧。



(这是香港16平米的公寓样板图,想象一下7.5平米的有多大)

 

对于这些垄断大地产商们“反市场”的种种事例罄竹难书。比如说特区议会迫于压力批了某块土地用于住宅用地,这些地产商们就会暗中资助一些香港的环保团体、远足团体之类的组织,去抗议、静坐、示威,再搞一点什么煽情的文章发在御用媒体上,大致说什么这一片地有这么多的树,树孕育了多少昆虫多少鸟儿,你竟然把他们砍了去盖房子,等到有一天,我想带我的儿子去远足,竟发现香港没有一片绿地………………我是发现香港年轻人有些弦绷得不是特别紧,这么一煽动马上就有不少人去要建房的那个地方静坐示威,然而这些静坐示威的大多也都是住十几平米“猪笼房”的人……

 

就是马克思那句话,资本家们会竭尽一切办法要把劳动者们剥削的一无所有。


 

(三)马克思的地租

 

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他们来诠释高房价、高房租的核心逻辑是“市场”两个字,但是另一个流派的马克思则自成一套体系,他来解释这个问题的核心同样也是两个字——“剥削”。

 

虽然马恩经济理论和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形如水火,但是马克思依然指出,亚当斯密在经济学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指出了,在市场经济中,地租会参与资本的形成。

 

地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缴给土地所有者的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这里就有两条可以解读的地方,首先它是剩余价值,按照马克思的定义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而被资本家剥削的;其次它是超于平均利润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要共同分享这些剩余价值。马克思按照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的不同,把地租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三类。总地租就是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之和,级差地租是由对较好质量土地经营权的垄断而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来的。

 

说了这么多“地租”你们别搞晕了,马克思语境下的“地租”跟“房租”是两个概念,地租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就是地产商从政府拍得土地的价格,因为所有权还是国家的,出让给开发商的只是使用权。

 

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有三个:①不同地块肥沃程度的差别;②不同地块距离市场远近的差别;③同一地块追加投资的生产率的差别。大城市的高房价就是级差地租的表现形式——一线城市的土地“肥沃”,这里的土地距离市场近(较好的工作机会),那么自然北上广深等地肥沃土壤的地租就是要比其他地区高出一个档次。

 

马克思对地租的分类,主要以资本主义大生产时代的农用地为例做了说明,对于城市地租问题的分析未及展开论述。不过他在述及非农用地地租时已指出:“凡是有地租存在的地方,都有级差地租,而且这种级差地租都遵循着和农业地租相同的规律。”至于城市建筑地租的特征,“首先是位置在这里对级差地租具有决定性影响”。发达工业化地区会产生较高的级差地租,资本家们也会从中攫取更大的剩余价值。

 

那么这个剩余价值从何而来呢?我们可以继续套用马克思对农业用地地租的解释——工人建造商品房,它的成本是多少?可以说,跟现在一线城市动辄几万一平米的房价来比,建一栋楼工人的工资、建筑材料的成本可谓是微乎其微——那么这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不过与传统剩余价值不同的是,传统工厂中工人创造了100的价值,资本家拿走60,那么我做一个不太恰当的类比,建筑业工人创造了100的价值,资本家卖到了10000,然后给了工人90。我们买房者、租房者也是劳动人民,我们的劳动所得中用来缴房租、还房贷的部分,也属于被大地产商们剥削的剩余价值。

 

从宏观的城市经济来看,城市开发的要点就是摊大饼,把城市越摊越大,把居民从市区赶到郊区去。如马克思所说的,“随着财富的增长而实行的城市‘改良’是通过下列方法进行的:拆除建筑低劣的房屋,建造供银行和百货商店等等用的高楼大厦,为交易往来和豪华马车而加宽街道,修建铁轨马车路等等;这种改良明目张胆地把贫民赶到越来越坏、越来越挤的角落里去。……房屋投机分子开采贫民这个矿山比当年开采波托西矿山花的钱还要少,赚的钱还要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而把居民赶到郊区,又为开发郊区的土地提供了机会。在引用列宁一段话:“拿发展得特别快的大城市近郊的土地来做投机生意,也是金融资本的一种特别赢利的业务。在这方面,银行的垄断同地租的垄断、也同交通运输业的垄断结合起来了,因为地价的上涨,以及土地能不能有利地分块出售等等,首先取决于同市中心的交通是否方便,而掌握交通运输业的,是通过参与制和分配经理职务同这些银行联系起来的大公司。”所以在开发郊区的过程中,建设密集的交通网络是一项必须的先行措施。对于现在的城市,就是地铁修到哪里,房价涨到哪里。为什么政府有那么大的兴趣搞城市“摊大饼式的建设”,而不是对一个地方进行小而精的规划,提高本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因为摊大饼这正反里外的全是巨额的GDP啊。

 

所以,当郊区也开发得差不多了,房价已经涨到了相当程度,人口已经密集到相当程度了,这个时候,就提高交通费用了。通过在城市开发中的相互勾结和配合,各种资本集团都从中获得了好处,从居民身上不放过任何一点攫取利润的机会。利益集团雨露均沾,谁都有好处。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城市开发成了资本的盛宴,资本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政府从中获得的好处也不比任何资本集团更少一些。而从中受到侵害的,就是失去土地的农民,赶去郊区居住的市民

 

恩格斯有一部著作,《论住宅问题》,在书中恩格斯指出,一切历史时代的被剥削者,几乎都无例外地遭受到住宅缺乏的威胁。在资本主义时代,工人阶级本来已经很恶劣的居住条件,因人口大量涌进城市而更加恶化,不仅房租大幅度地提高,甚至难于找到住所,这不仅伤害了工人,也打击了小资产阶级。最后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把工人阶级的一切要求,包括解决住宅问题的要求同无产阶级革命和消灭私有制联系在一起。

 

再来看看马克思是如何讲19世纪英国伦敦的住宅问题吧:

 

在伦敦,几乎没有一所房产不寄生着无数的“中间人”。伦敦的地价总是大大高于土地的年收入,因为每个买地的人都抱着投机的目的,指望迟早会按审定价格(即征用时由陪审员确定的价格)再把地抛售出去,或者会由于靠近某个大企业而能诈取异常高的价钱。结果是,买卖快到期的租约成了一项经常的交易。

 

……每家一间,往往还要再收房客。这样一来,居民就都被塞到不是专为他们盖的、完全不适合他们住的房子里,周围的环境的确会使成年人堕落,使儿童毁灭……

 

毫无疑问,伤寒病持续和蔓延的原因,是人们住得过于拥挤和住房肮脏不堪。工人常住的房子都在偏街陋巷和大院里。从光线、空气、空间、清洁各方面来说,简直是不完善和不卫生的真正典型,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耻辱。男人、妇女、儿童夜晚混睡在一起。男人们上日班和上夜班的你来我往,川流不息,以致床铺难得有变冷的时候。这些住房供水不良,厕所更坏,肮脏,不通风,成了传染病的发源地。



(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井底人”)


马恩两位先哲以宏大的眼界,首先肯定了现代大工业把先前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或手工业者变成一个完全没有财产、只靠出卖劳动力才能维持生存的无产阶级这正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进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77页)但是躺在历史进步上不思进取是不行的,生产力发展了,我们追求的还是一个更加公平、更加有效率的新时代——这是所有有识之士们共同的追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20世纪7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恢复了对地租理论的继续扩展研究,其中对新地租理论最杰出的诠释莫过于大卫·哈维的著作《社会正义与城市》。哈维的观点是,是土地价值决定了土地的利用,土地价值的变化是在一系列制度因素的参与下,“由特定的权力关系决定的”,从而批评了新古典理论注重资源配置的效率,忽视制度因素在地租形成过程里的作用。哈维的城市地租理论的出发点是将土地看作“纯粹的金融资产”,而不是再像马克思那样强调“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或生产条件”的地位与作用。土地一旦被视为金融资产,便与股票、政府债券等投资对象一样,成了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这一变化也相应地改变了土地所有权或地租与资本积累的关系,毕竟,与马克思时代的土地关系不同,当今世界的房地产产业已经成为了支柱产业之一,除了与建筑业、制造业有着休戚相关的联系,还与金融行业剪不断理还乱,美国的次贷危机不就是房贷引发的么。用哈维的话来说就是:“将土地解放出来,使之隶属于生息资本的流通,并将土地市场、土地利用以及空间的竞争纳入资本的一般流通过程。

 

基于此,哈维提出了“阶级-垄断地租”的概念,包括引入了“绝对空间”的概念证明了为什么房价、地租属于“垄断产品”和“垄断价格”。这里要想说明白了又要两万字出去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那本书,这里直接放出结论:哈维的结论是,当代资本主义城市地租,面对的是一个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形成的不同阶级结构。而地租的直接来源也不再是由直接生产过程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而是包括了无产阶级工资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收入。对无产阶级而言,一方面他们要在直接生产领域中遭受资本家的剥削;另一方面,在劳动力再生产领域,即在购买或租用住房时还要遭受地产资本家的剥削

 

关于哈维的理论,再多说一小点,书中哈维用大量篇幅分析了作为资本积累的地租从“初级循环”(the primary circuit of capital)到“次级循环”(the secondary circuit of capital))的结构性条件,其中房地产作为金融资本的超大体量,致使超大规模的固定资本集聚地沉没在静止的城市空间中,使其极其缺乏流动性。一旦滞留在初级循环中的过剩资本引发经济运转不畅,将会导致大规模的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无产业支撑的都市营建环境会瞬间由繁荣沦为“鬼城”。

 

 

(四)虎口夺食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批判了蒲鲁东主义者把住宅承租人对房主的关系和雇佣工人对资本家的关系混为一谈。他论证了承租人与房主不是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而是一种单纯的商品买卖关系。承租人即使是工人,他和房主的关系,也不是以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出卖者身份与房主对立,而是商品交换的关系。换句话说,不要抱怨你房东给你的房租高,房租高的根本是因为房价高。

 

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获益者只有地主和资本家二元体系,而工人(也就是买房者、租房者)可以就是提供剩余价值的被剥削者。然而在我们举得这些在中国的例子中,毫无疑问房屋拥有方也成为了高房价的受益者,近年来各大媒体也开始关注所谓“拆二代”的现象:


相信我们身边都有这样举不胜举的例子,本身生活很普通的农民、小市民,因为商品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一下分到了四五套住房,瞬间从城市的底层变为了全国的富裕阶层。但是要知道,就在几年前,新闻关注焦点还不是这些“暴利拆迁”,而是“暴力拆迁”,多少因为拆迁死、伤的案件,多少拆迁补偿款不到位导致失地居民无家可归,多少白菜价买去了一个人一辈子的财产,我们来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案件:

 

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村民唐福珍,在面对政府不断逼近的破拆队伍时,一次次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要求停止强拆,对话协商解决拆迁争议,但是拆迁方并没有理会,最终唐福珍选择了在自家天台上“自焚”。而当时的成都市领导就是因为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

 

2010年10月底,复旦博士孟建伟的父亲孟福贵因遭遇暴力拆迁被害。而同时被打伤的邻居武文元,左手四个指头被打断,全身多处淤青。孟建伟记下了武文元的回忆:“10月30日凌晨2时左右,孟福贵听到有人用挖土机推他家后墙,就来把我叫醒,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有十来个人翻墙进入院中,把两人打倒在地……”

 

2011年1月8日凌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82岁离休干部刘太香家的两间房子遭遇夜间强拆,曾是新四军敢死队队员的刘太香抱病“出阵应战”,不明身份的拆迁人员逃跑了。在“缴获”的挖掘机里守睡了一夜后,刘太香决定在网上拍卖这个“战利品”以补偿损失。



据最高法院披露,近五年来法院所受理的80余万件行政纠纷案件中,围绕拆迁引发的案件占比超过40%以上。

就这么说吧,二十年前城管暴力执法绝对是城市一大公害,为什么近年来这种新闻少了,就是因为网络不断的曝光、巨大的舆论压力,迫使当政者不得不做出整改。为什么暴力拆迁的新闻少了,而因为拆迁获得巨大收益的新闻多了,就是因为没有获得权益的失地群众在闹,闹大了,闹出了人命,惊动了舆论,让既得利益者不得不权衡自己的成本收益。反正房地产本身就是一本万利,闹得这么大也不好作生意,那么还不如把万利里面的三两利分给拆迁户,反正最后是买房的人买单,皆大欢喜。现在暴力拆迁不是没有,但是多集中在偏僻的城市和农村,现在拆迁户们躺着过日子的幸福生活,好不夸张的说,都是他们那些再暴力拆迁下的前辈们用血换来的。既得利益者最精明了,没有足够的压力,他们是不会吐出嘴里的骨头的。

换句话说,我们的权益是要我们去争取才能的来。我想我已经说得够明白了。


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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