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襄阳公积金提取范围有变
襄阳人注意!
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正式重启
但是大病不能提取
据悉,我市自9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住房(含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重新实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政策。
根据国家新规,我市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调整。
①取消了不属于住房消费的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②将无房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提取放宽为职工及其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即可提取。
③增加了购买自住拍卖住房提取、出境定居提取。
代办是公积金提取的常见现象,由于目前公积金中心尚未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单位实现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实时验证。为防范风险,要求在代办提取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授权证明等材料。
由于市场房租上涨,新的办法提高了无房职工因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市区18000元/年、各县(市)9000元/年。同时加大对违规提取的处理力度,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及银行全部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与存贷挂钩,与住房套数,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额度相匹配,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
公积金贷款金额必须符合以下四项限额标准后取最低值:
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余额存贷结合确定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分步推进“商转公”业务
新的“商转公”贷款仅适用于职工已办理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包括购买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不再办理“商转公”、家庭实际拥有住房在二套以上的,也不能办理“商转公”。
相比以往,新的“商转公”贷款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担保,并从方便职工办理角度出发,取消担保费用,做到业务办理零成本;其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原房贷银行。
目前我市的“商转公”业务暂限在中心城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执行,各县(市、区)待当地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条件成熟后实施。
经与商业银行协商
目前襄阳市中心城区中行、工行、
建行、交行、农行、邮储银行
的商业性房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其余商业银行逐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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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赵磊 韩松 吴浩
编辑:严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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