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重要通知!全省执行“十必须十不准”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十必须十不准”
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看
▼
任何单位和个人
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欢迎通过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湖北政务服务网、
鄂汇办APP、
12345热线电话举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陈忱|审核:释喻
校对:张文进|终审:高尧
运营:襄阳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