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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人社政策点点通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直颇受关注

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解读和办事流程

快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吧~

一、申请对象



哪些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凡在扬州市区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是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哪些人员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目前扬州市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按照您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需先缴后补。其中如果您是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3年期满后仍未能稳定就业的,可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首次申请补贴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如果您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方式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如何申报呢?

请看下方详细介绍



1、线上申请: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申报。


2、线下申请地点:

扬州市区户籍人口至户籍地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非扬州市区户籍人口至常住地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3、申请时的注意事项提醒

(1)补贴自申请当月开,最早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不可往前补申领;

(2)省社会保障卡必须激活银行金融功能,否则补贴资金无法发放至卡中。

  

四、温馨提示



1、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补贴自申请当月开始享受,凡申请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申请之后,存在断缴情况的,在补缴后系统核验缴费成功即可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咨询电话


来源:扬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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