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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薅700万羊毛的B站UP主背后,受害的是所有人

兰花疏影 金融八卦女频道 2020-01-18


面对汹涌而来的薅羊毛大军,大店还能坚持坚持,小店就只能选择直接倒闭。

文|金融八卦女作者:兰花疏影

· · ·

自从开始用电商,谁还没领过几次优惠券、红包、返利,并且都会乐于分享给别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微信群里:

朋友圈里:

到处都是明显的营销手段。

除此之外,确实还有一些是商家系统真的出现了故障。

还记得去年东航系统在凌晨出现大BUG,万众狂欢,多少人为睡得太早而后悔。

不过大家对此的态度都很佛性,商家想大度一把,愿意认,那最好。

要是商家不想认,也没什么关系,大家心知肚明这种价格属于非正常状态,并不会去追究商家的责任。


1.

 / 震破三观的薅羊毛 / 


一位果农的淘宝店里,因操作失误,误把“26元4500g”设置成了“26元4500斤”,设置完成后,店主并未发现该错误。

随后,一名id为“路人A-”的up主,在自己的返利粉丝群内号召粉丝以26元单价去购买4500斤橙子,后又引导粉丝举报店家,导致店家倒闭,淘宝店被关了。

甚至有的人直接下单几百单。

【一百单】

【三百单】

这不由让人觉得很奇怪,就算是赶上bug,26元4500斤桔子,这得吃多久啊?怎么会有人几百单几百单的下呢?难道是想转手倒卖?

原来淘宝现在有一种对消费者的保护机制,如果商家不发货,客户可以申请要求赔付。

由于淘宝现在的机制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对于这种投诉,可以说一投诉一个准。


2.

 / 事件发酵后的处理 / 


目前,淘宝以及哔哩哔哩均已对此事做出回复,该up主账号已被暂时封禁。

目前,up主“路人A-”已经公开发表道歉声明

但是,路人A在事情开始发酵之后,态度并不是这样的

后来由于网友的激烈反应,他将这条信息删除,又发了刚刚那条道歉声明。

显然网友们对他的道歉并不买账。

面对汹涌而来的薅羊毛大军,大店还能坚持坚持,小店就只能选择直接倒闭。


3.

 / 薅羊毛也要可持续发展 / 


会被羊毛党抓住不放的,确实是商家本身出现的问题,那么是不是商家的错,就要他们以倾家荡产来做为赎罪的条件呢?

网友还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

高速路上,一辆满载水果的货车翻了,

你们拖家带口的跑来捡水果,

还把翻了的货车拖走了,

最后留下一句:

是他自己翻的车,和我们没有关系。

有些人会认为薅羊毛这件事与自己无关,毕竟大多数人的身份是买家,而不是卖家,如果有多多的羊毛薅,那岂不是更开心。

至于卖家倒闭,关我什么事?反正天下这么多商家,死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站起来。

笔者只能说,这个想法真是太天真了。

薅羊毛往死里薅这个操作并不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发明。

如今大家对“安利”这个词的印象已经变成动词了,但是当它还是名词的时候,曾经因为一件事而非常出名。

早在1995年的时候,安利进入中国,采用的是美国式的退货保障制度,只要顾客不满意就可以退货。不少人买了产品用到一滴不剩,还能拿回来要求退货,也能被退掉。 

到后来上海、杭州的安利店铺门口排着两条长长的队伍,一条是买产品的人,一条是退产品的人。有些顾客甚至一出店铺就把瓶盖打开,把东西倒入自己带来的瓶子里,然后把安利的瓶子拿回去退。更有甚者,挨家挨户收集安利的空瓶,整袋整袋的拿回来退。据当时的统计数据,安利在其它市场的退货率一般在10%以下,在中国却高达32%。

那个时代还是寻呼机时代,那时许多人发送的信息是:明天有空吗,去退安利啊?

到1997年,安利公司终于受不了,被迫修改了在全球统一实行的退货条例,规定顾客必须在购货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才能获得百分之百的退款。

无独有偶。

苹果手机进入中国之后,也实行的是全球统一标准,苹果有一项叫app+的服务,手机进水不开机,买了app+之后,再付少量费用,就可以直接拿到一台新手机,门店连检测都不检测。

很快,在苹果的各个门店就出现了拿着两三百台手机的人,声称手机进水不开机,付钱,换新机。

等返厂打开手机之后,工厂发现手机里面的零部件全部被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铁块、硬币等各种杂物填充重量。

新手机到手了,旧零件再组装一下又是一台好手机。

买一赠一,多么精明的操作啊。

之后,大家都知道了,苹果也专门修改了售后规则。

现在信息如此发达,有很多人都知道苹果手机在国外的售后条例,对明显的不同规则,于是许多人大叫不公平,是歧视。

那么这歧视又是怎么来的呢?

这么一看,“吃羊式”的薅羊毛党仅仅是在要商家的命吗?

到最后受害的分明是所有提出正常诉求的消费者。

原本在网上购物是多么简单的事啊:

搜索、付款、等发货。

后来有了优惠,就变成:

搜返利、找优惠券,搜索想买的东西,付款,等发货。

便宜几块钱也很心旷神怡。

然而照“吃羊党”的操作,在付完款之后,就需要进入新的程序:

商家拿出《合同法》:“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消费者拿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商家再反手一个《民法总则》:“不当得利。”

消费者再拿出《电商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

要是彼此无法说服对方,还能上民事法庭面对面亲自吵上一二三场。比比谁更加精通法律条文,谁更能领悟司法解释。

一单交易完成,消费者和商家双双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如果将来真的会变成这样,那么每个生活在这个环境里的人,每天都不得不憋着一股劲,用显微镜寻找规则漏洞,说一句话都要字斟句酌,生怕被人抓了把柄。

法律是道德的底限,处处卡着底限做事,不仅是给别人添堵,总有一天也会给自己添堵。

善意与恶意都有互相作用力,善良一点,对自己对别人都好一点,不好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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