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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六O中路下陈村口启用礼让行人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公告
关于在城区六O中路下陈村口启用
礼让行人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的公告
城区六O中路下陈村路口紧邻万年春小商品市场,是城区主要商业区,人流量大,过街行人较多。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该路段和路口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六0中路下陈路口启用礼让行人交通技术监控设施(电子警察系统),用于抓拍摄录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电警抓拍将于2019年4月18日零时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万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4月1日
【处罚规定及依据】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90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2项:
(一)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款150元;
(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150元。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第90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3项: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记3分、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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