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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万年交警曝光春节期间两起酒驾典型案例
01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这饭碗”他5年吃不上
2月11日晚,县城中队民警在珠源路等路段开展夜间整治行动。19时,陈某驾驶一小型客车被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7 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查,陈某所驾驶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属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陈某处以罚款5000元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02
不知悔改二次酒驾被行政拘留三日
2月8日,县城中队民警在六0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68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正当民警给李某某核查身份并进行处罚时,系统提示李某某10年前已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对李某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万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开车勿贪杯
勿心存侥幸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幸福万年千万条
道路安全第一条
2、一切侥幸都为逃逸埋单——万年“12.6”无牌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前后
8、别心存侥幸!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拘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