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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亲历研究者告诉你 一文读懂中国网络诈骗的前世今生

徽剑 徽剑 2023-11-18

最近这些天,工作有点忙,加上被河南都市频道的投诉折腾了一下,打乱了我的“缅北诈骗”系列写作,原本要写的关于云南的贡献文章,推迟到后面去写,这周先写这篇“一文读懂中国网络诈骗的前世今生”,后面我会陆续介绍缅北现状和网络诈骗公司内部情况、缅北毒品、洗钱、的问题,陆续会写十多篇与东南亚相关的内容。因为时间精力优先,每周我大约只能贡献2篇左右的文章。



这篇想系统介绍一下网络(电信)诈骗的历史和现状,大家都知道网络(电信)诈骗,但是这些事情是怎么来的?演变的历史是怎回事?例如网络诈骗到底有哪些类型?为什么钱被骗后,很难要回来?


这一切的内容,听我一一道来。篇幅有点长,阅读有点费力。

废话不多说,先看下我写的这篇文章的目录:

一、很火的东南亚网络诈骗

二、网络诈骗的前身:上海滩和台北

三:网络诈骗的萌芽:邮件和短信、电话诈骗

四:不得不提的国际邮件诈骗

五:网络诈骗的今生:

六:网络诈骗的分类:

七:为什么网络诈骗很难破案

八:为什么钱很难要回来

九:搞网络诈骗都是什么样的人

十、网络诈骗的周边犯罪

十一、我们应该如何打击网络犯罪(我的建议)



这里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容易被误导的问题。

我看到很多报道,甚至是警方的相关报告,混淆了网络赌博网络诈骗,其实网络赌博和网络诈骗有很大区别。

网络赌博是受害者(不知道能不能用这个词)在明知是非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参与。

网络诈骗是受害者不知道是非法行为,甚至可能还认为是合法行为情况下,被诱骗上当的行为。

这两者有区别,也有交叉。网络赌博里面大多都是“假盘口”,也就是庄家可以后台操控的,而不是真正的“赌场”。

但是一个是明知问题,另一个是不知道问题,这个是关键差异。




下面是正文:

一、 很火的东南亚网络诈骗

据国际反电信诈骗的专业组织CFCA(Communications Fraud Control Association)发布的66页报告显示,2021年,因电信诈骗导致的经济损失为399亿美元。中国可以说是电信诈骗重灾区和主要受害国之一。

随着报道的增多,特别是国家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老百姓对于网络诈骗,特别是对于“东南亚网络诈骗”了解越来越多。所谓的东南亚网络诈骗,其实从差不多十五年前(也就是2008-2010年)就开始了,但是真正开始形成规模,还是在2010年之后。因为在这之后,网速变得飞快,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上网变得更加便利。

网络诈骗逐渐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犯罪行为,并在东南亚地区日益猖獗。进入21世纪,东南亚的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网络诈骗也随之升级。从最初的电话诈骗,到后来的电子邮件诈骗,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

根据国际反欺诈组织的数据,东南亚地区的网络诈骗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成为全球网络欺诈的重灾区。2019年,该地区共报告了超过200万起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亿美元。到2021年,这一数字已飙升至300万起,涉案金额达到15亿美元。

此外,根据东南亚某国家的反欺诈部门报告,2022年该国网络诈骗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50%,涉案金额高达5亿美元。这些数据表明,东南亚网络诈骗的规模和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

以上都是废话!



二、网络诈骗的前身:上海滩和台北

根据我的总结,大致可以把电信(网络)诈骗和其前身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阶段:1949年之前,存在于上海滩的诈骗

第二阶段:1950到1988(1996、2000)年,在台湾的的诈骗

第三阶段:1996到2008年,这段时间主要是台湾和福建的电信诈骗为主。

第四阶段:2008年之后到现在,遍布东南亚和世界上很多地方的网络诈骗。

为什么我要搞这么个划分呢?因为我在研究中发现,现在的网络诈骗,其实就是过去线下诈骗的“在线版本”,其操作手法技术上有更新,但是模式上没有什么变化

关于1949年之前,上海滩的诈骗,那就是太多,可以说上海滩的骗子那是满街跑的,连杜月笙、黄金荣等都是从被骗,然后吸取教训,后来又去骗人的。

例如,今天的通过交友等模式进行的网络诈骗,其实跟49年之前上海的拆白党骗局没什么区别。拆白党是20世纪20至40年代的上海俚语,泛指上海地区一群纠党并以色相行骗,白饮白食骗财骗色的青少年,多属男性。后来拆白党的声名大盛,连外埠都知道这个名称,凡属骗人财物的案件,国内皆称为拆白行为。

而像赌局出“老千”更是家常便饭。这个跟今天的网络赌博被操纵后台输赢,完全一样。

此类行为,在一些香港电视剧面多有深度描写。比如《上海滩》《千谎百计》等等。感兴趣可以去阅读徐迟等人所著的《上海众生相》,此书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在上海出版。

1949年,大陆解放,大批诈骗分子去了台湾。

上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台湾街头活跃着一群俗称 "金光党 "的诈骗团伙,几人一组行骗,将假黄金或金饰放在路上作为行骗的诱饵,骗子以 "见者有份 "的名义要求找人平分酬劳,骗子会与这些找人者交谈,请他们回家拿现金平分,等到受害人拿着 "黄金 "去变现时才意识到上当了。

1990年代,金光党逐渐将诈骗方式从原有的拾金诈欺转变为电话诈骗。台湾出现了"假退税"、"假中奖"、"假绑架"、"假警察"等层出不穷。比如骗子声称受害人中奖,但在领奖前必须先寄出一定额度的税金。在被害人汇出第一笔钱后,诈骗集团再以律师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名目,一次又一次要求被害人汇钱,直到被害人醒悟。 

2002年前后,由于在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可以接收到台湾的移动电话信号,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找到了“新路线”。他们利用当时两岸没有司法互助条款的空档,将诈骗基地转移至福建福州,福州、泉州等地成为台湾籍诈骗集团的第一个集散地,继续对台湾民众进行诈骗。

最初的时候,台湾人到大陆开窝点主要是为了骗台湾人。来到大陆的台湾诈骗集团为了节约成本,雇佣了有语言优势的福建安溪人。这些集团在大陆一般以台商公司名义运作,内部管理严密,层级分明。除少数主管外,基层人员都严格限制外出。这些基层人员在实际操作电话行骗前,都会接受“公司“内部的严格培训,每人都要熟记工作话术后才能上岗操作。

看到这个,大家是不是感觉到眼熟?今天东南亚的网络诈骗公司,还是这套手法。

中国大陆本土籍最早的电信诈骗团伙在2002年前后出现,手法完全翻版台湾。很快电信诈骗的手段像病毒一样扩散至全国,呈现明显的地域特征,如湖南娄底、福建安溪、广东电白等等,


比如媒体报道的

2002年前后 “脑溢血”“车祸”骗术蔓延

2010年前 “中奖”、“重金求子”利诱

2010年以后,开设一出现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称事主身份被盗用,并涉嫌洗钱、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要求事主的银行账户予以处理,从而骗取事主钱财。

大家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从前面的讲的历史,大家可以看到:

最早的时候,是线下诈骗。

再后来电话开始普及,有了电话诈骗、传真诈骗

后来出现了手机,于是有了短信诈骗

后来有了互联网,于是出现了邮件诈骗、社交工具比如微信等诈骗。

再后来,也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全方位的“电信诈骗”


不过,诈骗的底层基本模式,没有改变!


一部中国人近现代的诈骗历史线索就是这样:

上海滩把线下诈骗发展到了极致。

台湾做了现代骗术的升级

台湾骗子到了福建,把骗术重新引回大陆。

然后就开始出现多线发展(台湾人去菲律宾、福建人去菲律宾,福建人向内地扩散、台湾人去柬埔寨、福建人内地人去柬埔寨、再然后就是现在的缅北和其他地区)



四:不得不提的国际邮件诈骗


对于中国人来说,觉得东南亚是“诈骗之都”,但是对于全世界来说,非洲的尼日利亚才是“诈骗之都”。我们国内有很多人中招过。

许多中国的与境外有邮件往来的人,可能经常会收到这样的邮件。某人自称拥有一笔巨款,需要转移通过线上寻求帮助,想要借银行账户用于资产转移,事成之后将会支付一笔费用,感谢提供账户的人。

你如果感兴趣,在这之前需要你先帮助他垫付手续费。

当你真的给钱了,他就会携带你缴纳的各种理由的费用消失。

这些邮件部分基本来自于尼日利亚。在尼日利亚从事诈骗活动的骗子数量之多、技巧之高超,以至于在国际上出现了一个专门词语:尼日利亚骗局。尼日利亚骗局起初以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人为诈骗对象,骗取了巨额钱财。就连美国也因为“尼日利亚骗局”而公开向尼日利亚政府发出过严正声明。

绝大部分的收件人都不会回复这类诈骗消息,尽管如此,因为行骗者通常发送大量的消息,还是有一小部分的受害者听信行骗者的故事,导致这类诈骗仍然有较高的行骗者的“收入”。

不过你要是以为非洲的黑哥们就这么简单那就完了,他们还有更多手法。

2015年12月,马来西亚警方数据显示,尼日利亚骗徒在过去11个月共骗走该国2.5亿林吉特(约合3.8亿元人民币),其中,1380起属爱情诈骗案涉及约1.95亿林吉特(约合2.9亿元人民币),马来西亚几乎1天有5人被尼日利亚“爱情骗子”诈财!这些“爱情骗子”设有一些能够哄女人开心的经典对白,这些对白根据不同时段,如初识、熟络及相恋期的需求而专门设计。外籍骗子以爱情来操控马来西亚女子,然后利用她们作为马来西亚公民的便利和身份,进行许多不法勾当,如洗钱与贩毒。这些骗案大部分是通过社交网站物色猎物,再转移至网上聊天室,直到受害者对网络爱情骗子产生感情,最后就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爱情陷阱。这些受害者一般在陷入爱情和付出金钱后,且由始至终都不曾见过对方。警员表示,“网络诈骗手段屡见不鲜,但讶异的是仍有不少受过教育的女性或知识分子听信骗子的甜言蜜语。”(来源:参考消息)


所以啊,不要低估非洲人民的智慧

其实还有一个国家也是诈骗大国,那就是印度。而且三哥尤其喜欢诈骗美国人,根据《纽约时报》的数据,全美国至少有5600万人被电话诈骗过。Turecaller曾统计过,在美国2020年的电信诈骗案中,全美有30%的人被骗,其中有17%左右的人甚至被骗了好几次。原因很简单,印度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是印度人能诈骗欧美的前提。

2016年10月,就有700多个印度人伪装成了美国税收署工作人员,诱使他们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顺利从中取走钱款,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美金。

据美国广播公司(ABC)14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3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22年,美国人深受“网络诈骗”之害,损失金额高达103亿美元。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表示,全美2022年内与婚恋相关的欺诈损失高达13亿美元,人均损失近2万美元,人均损失中位数为4400美元。FTC提醒称,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在网恋过程中及时发现欺诈迹象:

正常婚恋对象不会要求你帮助发送加密货币、提供礼品卡编号或者银行电汇,也不会坚持要求你参与投资。任何此类行为都可证明对方的骗子身份。


我举这几个国家作为例子,是想告诉大家:全世界电信诈骗都是非常猖狂。不是中国人被骗得最多,也不是中国籍的骗子最多。



五:网络诈骗的今生:

数据服务公司ScamAdviser的一项研究显示,根据从48个国家收集的数据,2021年全球诈骗案共造成553亿美元的损失,同比增长15.7%。在中国,目前涉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近三分之一,且每年以近30%左右的幅度上升,已经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

现在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利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包括欺骗、盗窃、欺诈等。这些技术手段可能包括恶意软件、钓鱼、假冒网站、恶意二维码等。这些技术手段可以帮助诈骗分子隐藏自己的身份,并实施诈骗行为。

现在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包括虚假投资、虚假购物、虚假贷款等。这些诈骗类型通常会利用受害人对互联网的依赖和知识不足,诱骗他们提供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等敏感信息,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中国公安部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2013年中国通讯信息诈骗分别发案10万起、17万起、30万起,年均增长70%以上。2014年中国电信诈骗发案达40余万起。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同时,诈骗金额也屡攀新高。2011年以来,每年因通讯信息诈骗导致的民众损失都达100余亿元,平均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2014年中国电信诈骗导致群众损失107亿元,其中80%赃款在台湾被提取(这个说的是2014年,现在主要是在东南亚等境外了)。

从今天来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是四处开花,手段多样。

首先是跨地域犯罪,犯罪分子和受害人不需要在同一个地方,甚至可以是不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洲。以前诈骗犯罪,更多是集中在城里,现在即便处于小乡村,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随着境内打击力度加大,诈骗窝点加快向境外转移。

特别是国内参与人员,也呈现遍地开花的情况。今年年初,广州铁路公安处侦破一起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全链条打掉一个以多名缅北回流人员为首、长期盘踞在境内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据了解,案件全链条共涉26个省份114个市县,抓获包括组织招募、技术支持、跑分洗钱、买卖“两卡”等各环节违法犯罪嫌疑人共232名,涉案金额达2.17亿余元,

综合我这些年来的观察和了解,目前涉及中国人的网络诈骗团伙,“至少”已经存在在这些国家

亚洲: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土耳其、蒙古、尼泊尔、斯里兰卡、越南、韩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新加坡、亚美尼亚

非洲:南非、尼日利亚、埃及、肯尼亚、乌干达

欧洲:俄罗斯、乌克兰、西班牙、意大利、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兰、希腊、捷克、匈牙利、拉脱维亚、英国

大洋洲:斐济、澳大利亚、新西兰

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多米尼加、巴拉圭、巴西、危地马拉、厄瓜多尔

实际上更多国家都有,可以说是“遍布全球”吧

所以,现在的情况,远远不是东南亚那么简单了。例如

2016年12月13日,西班牙警方出动600人,中方派出100名侦查员,一举捣毁犯罪窝点13个,涉案金额1.2亿元人民币。

现在的网络诈骗,已经从针对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中国人,扩展成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华人、华裔。

其次是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从电话到传真,邮件到短信,社交媒体到现在AI智能,可以这么说,电信(网络)诈骗行业,是最积极的高科技应用者。

最新的诈骗手段是AI视频聊天,你想,一个你认识的人,跟你联系,你打开视频一看,很像对方,甚至说话声音都差不多,甚至还能提起一些你们之前的事情。

这样一来,你想不上当,都不大可能。


甚至以后熟人在网上聊天,请先对暗号

我:你好,我是徽剑

薛蛮子:你好,我是薛蛮子。

我:请说口令,

薛蛮子:我行走骗天下,回令!

我:你不敢回中国,

薛蛮子:嗯,对上了。



六:电信(网络)诈骗的分类:


根据我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可以区分为很多分类:

第一种,按照诈骗手法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冒充类:包括冒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冒充特定商家比如电商平台客服,比如银行等;还有冒充同事老板等。

2、投资理财类:典型的就是以所谓的发财名义,用各种方法让你来参加投资理财,比如所谓股票内幕消息,期货内幕消息等等

3、赌博发财类:这个就是诱惑赌徒,让赌徒感觉到可以通过赌博发财。


第二种,按照平台运营模式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网络交友类:通过网上的各种交友平台,特别是婚恋交友平台,先以各种方式比如嘘寒问暖,让受害人产生信任,然后在朋友圈等地方发各种高消费场所和奢侈品消费,让受害人产生“财大气粗”的感觉,最后通过“以身说法”,鼓动受害人参与各种诈骗,尤其是投资理财居多。


2、多层代理类,这个主要出现在赌博类诈骗居多,其特点就是建立了多级推广系统,在不同地方招募线下或者网上推广人员,这些推广人员去各地进行线下或者线上推广,然后诈骗得手后进行分账。

3、假冒机构类,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假冒各种机构,通过电话或者短信进行诈骗渗透。


第三种,按照目的地区域划分可以分为这么几类

1、针对中国的,其实这个又可以细分为针对中国大陆的,针对海外华人的,针对台湾的,针对香港澳门的,针对东南亚华裔的。

2、针对外国的,这个现在冒出一种所谓的“爱国盘口”,理由就是他们不骗中国人,这些诈骗组织专门以诈骗外国,特别是西方为主。


第四种,按照使用技术可以这么划分

现在传统的传真等模式已经消失,新的通讯技术应用很多,典型如下:

1、发送假冒短信,通过发送钓鱼链接(也就是假网站链接)等,诱骗受害人点击和输入账号密码。或者是发送恐吓性内容,诱骗受害人拨打短信内的电话号码。

2、冒充电话透传,就是假冒受害者熟悉人士的电话,甚至还有通过透传技术,伪装特定号码,这种欺骗性更高,这种可以让一个从国外打入进来的没有号码的网络电话,显示一个特定的号码,这个必须有运营商的内鬼才能操作,不过最近这些年,在国内有关部门整顿下,个别地方运营商的这种操作基本消失(但是我也不敢排除完全没有)。

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模式,就是通过在国内租用电话线路,建立“网络电话转接普通电话”的机房,在境外以网络电话模式打入,然后在国内的网络电话转接平台上,变成普通电话打给受害人。

这么做的方式就是避免让受害人接到境外来电。

3、网络社交,这个大家听得比较多,基本上所有社交平台都会被利用,特别是各种婚恋交友网站,我就不展开了。

4、网上邮件,这个国内倒不是很多,因为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么喜欢发电子邮件,但是很大比例外贸人士和与境外沟通较多的人,总数也在数千万人。

5、木马病毒,这种相对显得比较高端了,但是这种让受害者往往无法觉察。其方式就是通过短信或网络聊天方式,发送链接,诱惑下载app,或者在后台自动下载安装病毒。

一旦安装成功,病毒就可以做到这些:截获你手机或者电脑输入的账号密码,截获比如银行给你发送的网银验证码(甚至在接收后还给你删除,让你感觉没发生过一样)、甚至远程控制你的电脑或者手机等等。这样一来,你在电脑或者手机上操作网银等的账号密码,对方能知道。对方用这个账号密码登陆时候的验证码,对方也能知道。然后就可以轻松转账了!

6、通过VPN等技术使用国内IP,其实现在各大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对于境外ip转账操作,都是控制很严格的,但是如果这些操作,看上去像“境内”那么支付机构会放松警惕。

基本上所有网络诈骗,其转账等,都是通过相应的技术,使用国内ip完成操作的。

目前的网络诈骗,其实都是有国内的配合。

第五种、从心理情感上划分,

从心理情感上来说,人们会有各种情感产生,然后会影响人们对应的行为。诈骗组织很好的地利用这一点

1、恐吓类:典型就是“你不按照我说的操作,你会被抓起来”、“你不按照我说的操作,你的钱会没了”

2、感情类:典型就是“我是你希望的高富帅,我非常爱你,跟我做事,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3、煽动类:典型就是“你想发财吗?跟我做就行”“要成功,先发疯,一起向前冲。”

上面说了一堆网络诈骗模式,在实际中,更多是这些模式的混合综合体。


当下的网络诈骗,核心就是三条:

利用贪婪的心态

利用无知的基础

利用恐惧的心态


贪婪,这是人性的弱点。本来,没有人不想发财,没有人不想找个体贴温柔的伴侣,有这些想法很正常,但是很多人的想法超脱了实际。比如生活中月薪三千,但是梦想一夜暴富。比如生活中找不到心仪的伴侣,确梦想在海外有个如意郎君体贴入微。

为什么你会觉得一个年轻多金的富二代,会看上你一个有几个孩子的半老徐娘呢?

无知,这是利用了很多的知识欠缺,利用了很多人在逻辑分析能力上的欠缺,比如无法识别真假黄金,无法识别真假域名,还有就是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专业的逻辑分析训练,对于骗子的很多漏洞视而不见。比如一些冒充亲人朋友、冒充警察的电话。

比如,对方说自己是警察,要来抓你。你特么听说过哪个警察要抓人,还提前通知对方?

警察不怕你跑了吗?

恐惧,也是人之常情,比如害怕钱丢了,害怕被警察抓起来等等。很多人遇到恐惧的时候,就会惊慌失措,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比如说你的银行账户要被冻结,然后要转移到所谓“安全账户”上才没事,那么你不知道去银行把现金取出来放家里吗?



七:为什么网络诈骗很难破案

回答很多网友的一个问题,网络诈骗为什么很难破案。

学习过有关侦破、侦探知识的朋友都知道,破案找得到痕迹(线索),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会理解,如果作案没有留下痕迹,警方显然无法破案。不过这个痕迹,必须可以延伸到犯罪嫌疑人那里,如果中间这个痕迹消失或者无法查证,这个破案显然也没有办法。任何案件,必须能找到嫌疑人,才有意义。

网络诈骗犯罪,都存在一个共性,就是可以找到开头的痕迹,但是中途的痕迹很难查询,说白了就是线索断了。

我们来模拟一下警察查案:

第一步,警察知道是哪个账号诱骗你去操作,也知道你一开始打款到哪里。这部分没有问题,所以你报案,警方会给你回执,甚至正式立案。

第二步,警察开始查,但是发现账号是买来的,银行账户也是买来的,根本就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然后警察就只剩下一个线索,就是钱的是怎么转账的这唯一的线索了,或者通过查询聊天ip地址,能够确定对方在境外。但是问题又来了,警方在国外没有执法权,没有办法像在国内那样让各个不同机构部门来配合。

第三步,当警方查到犯罪分子在境外的时候,面临最大问题就是执法权问题,根据国际惯例,本国警察只有在本国国内享有执法权,本国警察是不允许到境外其他国家境内行使自己国内执法权的,即不能去外国抓捕本国嫌疑犯人的。为了打击跨国犯罪行为,保护自己国民利益,不受不法分子侵害。因此,国与国之间,双方警方采取合作的态度,双方商议签定了共享情报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分子引渡条约。

中国警察不能在国外执法,不能携带武器,不能穿中国警服。一旦冒失行动,不但会遇到阻碍,还可能触犯外事纪律,引起不必要的外交纠纷。必须尊重所在国司法主权,通常无法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实施抓捕,而是需要当地执法部门配合。抓捕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所在国警方或其他执法部门实施抓捕,然后移交给中国警方,此类最为常见;二是由所在国警方和中国警方共同实施抓捕。

上面其实可以归咎于两句话:

外国警方愿意协助你,啥都好说。

外国警方不愿意协助你,毛事都干不成。

上面说的还是指正常国家,如果这个国家或者地区处于非正常状态,类似缅北这种天天还在打仗的状态下,那就更不好说了。

即便是正常国家,且不说那些涉及到执法部门腐败问题、执法过程中的语言沟通问题,单单就是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制度(比如有的国家赌博合法)、不同的文化背景等等就已经足够头疼的。

几年前,某省警方去东南亚某地抓捕人犯,出发前向我咨询一些当地问题,我特意叮嘱他们,一定要准备好小费,到时候不但对方参与抓捕人员要给红包,看守人员也要给红包,不给的话,可能有不必要麻烦,结果该地警方人员去了,抓捕红包是给了,当晚关在当地看守所,但是没给看守人员红包,然后第二天去提人,发现人被放走了……



八:为什么钱很难要回来

之前身边有朋友上当,问我拿钱能不能要回来,我是你就当破财免灾吧,要不回来的。目前各地通讯信息诈骗的破案率不足5%,在被破获的案件中,赃款追回率同样不足5%

我说,你一定要相信诈骗分子在支付上的专业性,他们在收到你的钱以后,在几分钟、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就会通过几十个跟甚至更多账号进行分散转账数次、数十次。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把钱弄出境。

最简单的比喻来说吧,诈骗分子让你把钱打入A账户,然后用A账户的银行卡,在境外进行支付,这样你的钱就到国外了!

实际中的情况远比这个复杂,一般是A账户,把钱分别转到B账户或者C账户……然后中间还通过若干次购买虚拟货币、电商购物等等看上去实际的消费。再把钱转出国外。

一句话,当你发现上当受骗的时候,你可能还没走进派出所,你的钱就已经到了境外。你让国内的警察怎么追。


有人说,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去立刻制止这些账户的转账?

拜托,首先,公民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转账是他们的权力,有关部门不能随意禁止(参考一下去年的“冻卡”行动,一堆人跳起来了,都说自己无辜,感兴趣的自行搜索。)

就算有关部门立刻采取措施,这也需要时间啊,就算5分钟、10分钟,也没啥意义了,你那钱早出境了,你让银行和警察拦截个毛啊。


就是这么快!

关于洗钱,这是可以展开写的,过些天我单独就这个话题写一篇。



九:搞网络诈骗都是什么样的人

我这里给这些搞网络诈骗的人,来个画像。我的经验中,把搞网络诈骗的分为三层,分别是老板(出资开办网络诈骗公司的)、中层(真正在网络公司里面管理的)、底层(就是具体执行诈骗任务的),还有一个是合作者,他们不属于网络诈骗公司,但是他们为网络诈骗公司提供各种资源(包括提供网络诈骗的人员)。

老板:一般来说,从事网络诈骗的老板,部分有案底,但是大部分没有案底,甚至很大部分老板,另一面是以所谓正常生意人、慈善人士的角色出现在人们面前。大多数网络诈骗的老板,同时都有其他产业(台湾人除外,他们大多比较专一)。很多人是觉得“干正道”不赚钱,于是出资搞起来网络诈骗。这些人还很在意自己的公开身份,很多还是各种商会之类的会长或者副会长,甚至有国内商会的头衔



通常情况下,一个诈骗公司,只有一个老板的情况比较少,一般诈骗公司都有若干个老板。

中层:这部分就是诈骗公司雇佣来管理的人员,一般来说都是老板的同乡甚至亲戚,老板对他们有很高的信任。还有一些是“经过考验”从底层升上来的“诈骗人员”。不过这类升上来的人,基本上都在所谓的“业务部门”,诈骗公司的财务、数据资源、还有一些技术对接的资源,都绝对是控制在老板的亲信那里。

这里主要包括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打手)、业务指导人员(业务主管)。像之前“血奴”的李某某,就是某网络诈骗公司的组长

底层:这就是大家看到的各种马仔、被殴打贩卖的人员了。大部分是初中毕业甚至没有毕业(上过高中的比例很少,上过大学的更是凤毛麟角),年龄在20左右,没有一技之长,但是整天梦想发大财。大部分在老家甚至连三五千工资的工作都找不到(少部分例外),这也是为什么会被所谓的高薪忽悠过来。

合作者:这些人大部分甚至都在国内,他们主要为诈骗公司提供支付接口、招募人员、提供各种个人信息资料、开展业务推广等。一部分偷渡组织者在境外。还有一些是当地有政府和军警关系的人员,他们负责提供保护伞。

很多人一提到网络诈骗公司,就联想到殴打、杀人等,就联想到所谓园区、铁丝网之类。其实这也是事实,但是只是一部分的事实

大部分诈骗公司,并不在所谓的园区,也没有那么多人,而是单独租赁一个别墅、一栋楼或者一个酒店,甚至是一个酒店的若干层。人数从一二十人,到数百人不等。但是大部分网络诈骗公司,都是以数十人居多。



十、网络诈骗的周边犯罪

洗钱,其实就是把收到的诈骗来的资金,通过各种手段手法,转出到境外。

偷渡、绑架,跟监禁在一起的。很多诈骗公司,在疫情期间缺乏人手,于是就出现了通过蛇头哄骗国内人员偷渡来到境外,一般来说,忽悠一个诈骗人员进入诈骗公司,蛇头可以拿到15000美元到20000美元不等。因为有了这个成本,所以如果这名诈骗人员没有骗回相应的资金,诈骗公司就是亏钱的,这时候就产生了监禁,防止诈骗人员跑路。这时候诈骗公司会以殴打等方式,催促诈骗人员去骗钱。对于那些完全没有希望的诈骗人员,诈骗公司才会逼迫其向家里要钱,用来填补当初购买他们的成本

这里说一个不应景的事实,很大比例的诈骗公司,其实都是一帮“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干的,都是主动过来,没有蛇头什么事,这些诈骗公司,特备是较小的诈骗公司(同乡居多),他们真的没有殴打、监禁之类,人员都是自由进出公司的。

但是现在一些文章和报道,似乎有意进一步恐惧化地描写,什么走在路上就会被绑架,这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你是通过蛇头“卖”进网络诈骗公司的,那么监禁之类就是必然了。

强迫卖淫,也是网络诈骗公司的一个特点,很大比例的女性人员,如果是主动去了同乡的小公司,情况可能会好一些。但是如果是被蛇头骗去卖到网络诈骗公司,那么下场就很惨了,基本都是被卖到园区会所,然后被轮奸的结局。还有一些女性是被做局,去境外赌博,欠了赌博款,然后被绑架卖到夜总会等场所。

吸毒,这种就是一部分诈骗公司控制员工的一个手段,通过强迫吸毒,让员工形成依赖,无法离开公司。这种手段,更多时候是在女员工身上比较普遍。很多过去的女员工,其实在国内就是经常吸毒,甚至有很多男友的人,她们就不介意被轮奸和吸毒了。

贪腐:这个主要是境外当地政府部门、军警部分的事情。

协信罪:也就是协助网络诈骗的犯罪,他们主要是帮助诈骗公司购买所谓四件套(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帮助诈骗公司搞接入、向诈骗公司提供信息资料等。



十一、我们应该如何打击网络犯罪(我的建议)

11.1、加大高中建设,把更多的孩子进入高中

前面说了,参加网络诈骗组织的人,大部分都是初中甚至小学学历,能够学到高中已经很少了,至于大学生去干这个的更是凤毛麟角(至少也是干中高层的)。

同时我们来看这些年搞得初中升高中的分流,差不多半数的初中毕业生被“分流”去所谓的职业学校。而大家都知道的现实是“职业学校大都很烂”,这就造成很大批的父母放弃了对孩子的进一步教育。相反,如果孩子上了高中,父母大多希望孩子更进一步上大学。(尽管现在有所谓的高职高考,但是社会上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在很多人看来,高职并不算是大学。)

如果教育部门能够改变所谓的“分流”思想,而是加大高中建设,或者把一批所谓的职业高中,恢复成为普通高中,这样会让很大批的父母产生一种“希望”,从而加大对孩子的教育,而不是放弃。

不要担心学生的素质,实话说,现在这种满分750,只要200分就能上大专,400就能上本科的考核标准(放当年,我们那时候就会是全班上大学,我们那时候高考理科满分710,即便考个大专也得480甚至更高。),那些中考被淘汰的孩子,我相信,大多数还是可以通过的现在的高考的。

有人会说,这样搞,会让高校水平下降,我觉得这就扯了。真正培养“栋梁”的是211、985,这些大专之类学校,孩子们进去,怎么也能学点知识。

这个做法是可以让潜在的、缺乏足够认识能力的孩子不再去参与网络诈骗(其实正好是这批孩子,变成了网络诈骗的主力军)


11.2、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既得利益者同罚

根据我的观察,很大部分出境的资金,最后又通过洗钱手法回到了国内,流向了诈骗分子的家庭。

以前在南方某地区,制毒贩毒猖獗,即便是死刑也没有能够遏制,后来发现这些制毒贩毒,都是以家族为单位,家族里面推出一个或者若干个人去贩毒制毒,赚钱后拿回家族。即便是被警方查获,被判死刑,整个家族负责给他们家养老人养小孩。

后来当地警方吸取教训,发现制毒贩毒分子,直接把他家的房子之类全扒了(据说还有拆掉整个家族的新房子的),再然后,当地制毒贩毒得到了遏制。只是因为这种手法不太“合法合规”,所以一直没有报道而已。

从法律角度来说,比如张三参与诈骗,他拿回家的钱也是赃款,那么他们家的人,使用了账款,显然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我的个人看法是,设立“公民财产来源不明罪”,对于这种家人涉嫌参与诈骗等违法犯罪,自己家庭突然出现无法解释来源的财产,显然是有问题的。

对于这种财产,不但要没收,而且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涉嫌参与诈骗的人的家属,收到不明来源的钱,一律予以冻结,不解释清楚,不予返还。


11.3、加大奖励力度,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我一直建议对举报网络诈骗的人,要采取重赏,比如按照比例给与奖励,俗话说的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为什么要重赏,原因很简单。

前面说了,网络诈骗公司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底层、中层、高层。底层人员知道信息很少,也不可能给警方提供太多线索。而高层人员介入很深,也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不可能轻易向警方低头。中层人员不一样,他们拿不到太多的利益,同时他们也会被高层欺压,但是中层人员有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们能够接触到高层,很多时候他们知道高层很多事,甚至知道高层的个人资料。

如果我们给与的奖励,是他现在十年八年都赚不到的,我相信绝对有人会因为利益而向警方泄露资料,即便他知道这样有危险。

如果不搞重赏,给点很少的奖励,这些人为什么要冒风险来跟警方联系呢?你警方查处了公司,他们不就“失业”了么?

只有给与足够的奖励,才能让这些知情较多的“中层”站出来举报“高层”。

我们国家现在的所谓“奖励”,说个难听的话,就是不要拿出来丢人了。

11.4、区分网络诈骗类型,性质不同处罚不同

前面说了,网络诈骗有

罪大恶极的:假冒公检法之类、针对老人和未成年人的。这种必须严惩

专门针对贪欲的,特别是违法贪欲的,比如网上赌博,这种在我看来,骗的也是赌博人员的钱,我感觉有点活该。我的观点是,可以打击,但是要跟第一类区分开来。

对于那些在境外,不针对中国进行网络诈骗的,其实从法理上来说,中国法律是不适合管理的。

有人会提出疑问,你这么做是不是为犯罪分子开脱。我说,不是,我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于性质严重的罪行和不那么严重的罪行,需要区分开来。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震慑犯罪,逼迫他们从高危性质的犯罪,转向程度较轻的犯罪,降低其犯罪的危害性。

你告诉我,是一把尖刀锋利,还是一个木棍锋利?

能够降低犯罪危害程度的法律和执法,也是好事。


11.5、回头是岸者给与出路

徽剑我个人在海外的时候,也见过一些很多在境外的头目,他们是通过网络诈骗得到财富,但是他们也非常紧张,为恐遭到法律惩处。

但是这些人在海外,事情已经做了。我个人觉得,对于那些非暴力、无人命,特别是那种针对贪婪群体的违法组织者,可以加大交换力度,中国法律不是有戴罪立功吗?那就让这些人在海外通过“立功”来为国家做点贡献。

比如互相举报?你举报多少犯罪分子,或者在海外帮助多少中国人,就可以降低处罚,甚至免于处罚!

比如很多时候,很多地方,中国人在国外遭到欺负,使领馆力量有限,其实可以发动这些人去做点事,将功补过又如何?

这部分我就不展开了。其实还有一些涉及警方的建议内容也不展开了吧



下一篇关于介绍缅北的,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些缅北的历史和现实的东西。

另外我还要曝光一下最近的那个“网红幸卫林”,这个人基本上都是在骗、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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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我自己,从08年开始,我就陆续去过东南亚很多国家,比如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等等,特别是去过缅北、金三角地区,对这些地方算是有一定了解。同时我同步搜集和研究当地的各种社会现象,我曾经开玩笑说,我可以去大学开讲东南亚历史和现实的课程。之所以这么讲一下,免得有些读者上来就一句“你去过东南亚吗”,回答是:不好意思,让您失望了,我去过,而且还是有较深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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