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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特别”印”记
编者按
目前,中国法院博物馆正在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为使观众足不出户即能了解展陈内容,中国法院博物馆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馆藏精品系列介绍,展示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审判事业所取得的光辉成就。
本期介绍的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西藏分院、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曾经使用过的印章以及参与审判人员使用的个人名章。
1956年6月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遵循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分别在沈阳和太原对45名罪行严重的在押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8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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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法院博物馆
一审丨张浩林 吴怡
二审丨曾勇
三审丨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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