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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院1个集体、4名个人获表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表彰名单出炉
近日
先进集体
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先进个人
杨晓萍 市法院
杨 静 市法院
郭浩丰 市法院
普 浩 盘龙区法院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3年9月15日)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着力打造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全面擦亮昆明“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新名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有利于经营主体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9个先进集体、刘飞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投资沃土、温馨春城”,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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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昆明发布
编辑 | 尹润云
一审 | 詹 辉
二审 | 吴 怡
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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