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柳读书|定义“群众”:《乌合之众》在中国传播的知识社会学考察
深
柳
堂
编者按
“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语出(唐)刘昚虚《阙题》。深柳掩映下的清净书堂,最是读书人向往的治学之所。由是,我们用“深柳堂”来命名《新闻与传播研究》论文推介栏目,以期让同好慢慢品读,细细体味。
本栏目期待能够成为学者们田野归来坐而论道的一方宝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切之,磋之;也欢迎各位读者向作者提出问题,琢之,磨之;我们会精选问题予以回应,奖之,励之。
定义“群众”:
《乌合之众》在中国传播的知识社会学考察
作者 | 袁光锋 刘朝璞
内容提要
19世纪末期以来,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在全球范围内流传,影响了人们对群众的理解,中国亦不例外。《乌合之众》的“群众”观是其中的代表学说。借助知识社会学探讨《乌合之众》在中国的传播及影响,可发现:近现代以来,《乌合之众》两度被引入中国。民国时期,勒庞的学说塑造和强化了知识界对于群众的犹疑和畏惧态度。由于革命和战争的需要,它还被用于群众动员和操控的培训。2000年之后,《乌合之众》多被用于解释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等问题。这些也是中国学界使用勒庞学说进行知识生产的主要领域。“网民素质”、“舆论引导”、“净网”等治理话语的形成也与群众心理学的解释框架有一定的关联。这一框架虽有一些洞见,但会忽视群体心理形成的制度、文化等原因,缺乏对于制度和权力问题的关注,导致对于“群众”现象的分析窄化。透过《乌合之众》的中国之旅,我们也能够看到知识和社会的相互作用。
关键词
《乌合之众》 群众心理学
知识社会学 群众 勒庞
正文
一、作为知识的《乌合之众》
“人同此群,群同此心,心同此理。”
1923年,钟健闳将勒庞(Gustave Le Bon)的Psychologie des foules英译本The Crowd一书译为《群众》(作者译为鲁滂),在序言中写下这句话,表达了勒庞学说对于中国的适用性。此时距离勒庞在法国出版这本书已有28年的时间。其间,中国社会风云变化,各种类型的群众运动兴起,勒庞的群众心理学成为人们理解“群众”的知识资源。在钟健闳之前,The Crowd已被商务印书馆在1920年译为《群众心理》(作者译为黎朋)。2000年之后,勒庞学说再次在中国流行,这本书的新译名是《乌合之众》,这是一个在中国知识界非常响亮的名字,一个带有强烈情感色彩和修辞色彩的词语。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和互联网集群现象是这一时期勒庞学说传播的主要背景,也是这套知识被述说的主要对象。这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影响中国已有百年时间。历史变迁,影响力依然不减,因为它触及了一个重要的政治话题:何谓“群众”。
如何理解“群众”是政治思想史的核心议题。抽象的人群有时被认为是现代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此时常被表述为“人民”,它与一套自然法、现代性等语言联系在一起;有时被理解为民主制度的运作主体,即我们所说的“选民”;有时又被认为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即“暴民”、“群众”。同样的群体,不同的称谓背后是不同的知识体系和价值立场。对于“群众”知识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政治观念的变化及其内在张力。“群众”知识包含多个类型,其中,群众心理学是一套影响深远的知识体系,其贡献是建立了一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知识——用心理学的语言来批判群众现象。本文关注这套群众心理学的知识和语言如何在中国传播,如何定义“群众”问题,如何塑造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群众”的想象。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个值得解剖的标本。
群众心理学诞生在19世纪中后期。当时,下层阶级开始展示自己的力量,群众心理学就是对这一现象的反映。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体暴力给整个19世纪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催生后来的群众心理学,这套知识的特征在于:它建构了“个人-群体”的二元框架;使用一套心理学、病理学的词语——比如“暗示”、“模仿”、“传染”——来描述群众的特征和解释其行为逻辑;建构了一套把群众视为“非理性”的知识系统。群众心理学在全球流传甚广,影响深远。学界已有研究关注了它的起源和形成。欣内肯(Ginneken)讨论了1895年围绕群众心理学起源形成的争议。高毅认为《乌合之众》在法国的问世和流行,“本质上并不属于学术现象,而只能说是汹涌于19世纪末西方的保守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一些研究关注了勒庞学说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肖铁讨论了晚清民国时期群众知识在中国被翻译、传播和再创造的过程。徐蕾、李里峰讨论了群众心理学在“五四”前后中国的流传及其对政治的影响。这一研究细致勾勒了群众心理学在民国传入的过程。林建刚讨论了勒庞的思想对20世纪中国的影响,该文的论述重点是民国时期,较少述及1949年之后勒庞思想的传播。此外,它主要分析知识界对于勒庞学说的论述,没有讨论勒庞学说如何影响了知识的生产。高毅认为,勒庞的《乌合之众》在中国的流行与新保守主义的泛滥有关联,但这一研究没有分析《乌合之众》对中国知识界和公共话语的具体影响。现有研究还有一些尚未解释清楚的问题,比如在民国时期,勒庞学说如何影响了人们对各类群众现象的理解?创造了什么样的政治实践?《乌合之众》为什么会在21世纪的中国再次流行?围绕《乌合之众》,学界生产了关于“群众”的何种知识?定义了什么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如何定义的?我们需要借助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框架来回答这些问题。
知识社会学关注知识与社会的关系。知识不同于意识形态,也不同于日常的观点。它指“被某种社会群体或社会的人们所接受的任何一套思想”,包括社会语言、信仰、规范和世界观等形式,构成了人类的经验。“意识形态”则是一整套连贯的话语,内部更加统一,并且以国家、教育机构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为基础来建构、再生产和灌输。与日常观点的散乱和碎片化相比,知识更具体系性。
知识的产生、流行与社会情境密切相关。一种思潮或者知识之所以能够流传甚广,是因为它能够回应特定时代的人们面临的社会问题,或者提供给人们某种思考社会问题的视角。伯格和卢克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是知识社会学领域的一次转变,从观念的社会决定转向对知识本身的研究,尤其是那些用来指导人们日常生活的知识。这一转变要求我们不仅要分析知识形成的社会因素,还要分析知识对于社会的构成,即关注知识如何构成了人们对于世界的理解:各种类型的社会知识传达了关于权力与快乐、美丽与死亡、善良与危险的意义,它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文化形式,构成了意义,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实践。麦卡锡(McCarthy, E Doyle)建议把知识当作文化来理解和研究。知识社会学包含以下关键词:知识、社会、认知意义、社会实践。这些关键词构成了知识社会学的几个核心议题:知识的社会构成;知识如何建构认知、提供理解框架和生产意义;知识如何创造新的社会实践。这也是本文借助知识社会学探讨的主要话题。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知识的形成日益受到跨文化流动的影响,不少西方的学说、知识、思想以翻译、介绍等方式传到中国,影响了中国人的思考方式,至今未衰。知识的跨文化传播不是纯粹的语言学问题,它包含了翻译、新的知识生产、创造实践等环节。《乌合之众》一书在中国的译介就是知识跨文化流动的典型案例,自民国以来,它被多次翻译出版,影响着中国社会的群众观念以及政治、社会实践。本文主要关注以下问题:
(一)《乌合之众》为何会在中国流行?哪些行动者推动了这套知识的传播?
(二)《乌合之众》被用于界定哪些问题?如何界定?建构了何种理解“群众”的框架?
(三)围绕这套知识,知识界、媒体进行了哪些知识/话语生产?
(四)这些被生产的知识/话语有哪些行动指向?创造了什么样的政治实践?
我们主要分析了以下五类资料:(一)民国时期政治家、知识人对于勒庞学说的论述;(二)当代学术界发表的学术文本,选择方式是,在CNKI(知网)以“参考文献”作为搜索方式,搜集到的文本都明确地使用《乌合之众》的论述;(三)媒体使用《乌合之众》生产的话语,包括媒体上发表的评论文章、借助这套话语对一些事件和群体作出的评判;(四)译者对于《乌合之众》的相关论述,比如何道宽的“译后记”,冯克利的《民主直通独裁的心理机制》,译者话语可以直接呈现翻译指向甚至实践意图;(五)出版机构对《乌合之众》的介绍和推荐语,这显示了他们——作为传播中介——对该书的理解以及出版意图。
二、“国人当已习闻其名”:勒庞在民国
(一)勒庞学说的传入
1929年,教育史家陈东原在《河北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群众心理之应用:群众心理浅说第六章》一文,开篇说:“天地间学问的发明,大都由于环境的需要,虽然不能完全如此,但大半是如此的,尤以社会科学为甚。”此言点明了群众心理学的发明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说明群众心理学在民国时期流行的原因。群众心理学在民国的传播与时代的需要有关。晚清民国时期,“群众”力量兴起,以运动、革命等方式登上历史舞台,声势浩大,学生运动、工农运动频繁发生,1919年的五四运动更是向世人展现了“群众”的力量。现实政治、社会的变化使得人们需要新的知识来理解新的现象,多种“主义”和学说被译介到中国,构成了当时的中国知识界、政治家理解群众现象的框架,其中就包括群众心理学。
知识的跨文化旅行需要翻译,它是理论旅行的中介机制。《乌合之众》进入中国,离不开翻译机构的实践。1895年,勒庞在法国出版此书。民国时期,他的学说首次进入中国,《革命心理》、《群众心理》、《政治心理》、《意见及信仰》等书都在1910年代至1930年代翻译出版。章锡琛1913年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群众心理之特征》一文,译自日本的《东亚之光》的一篇文章,向人们介绍了勒庞的学说。这篇文章并未提及勒庞,但从内容来看,就是勒庞群众心理学的介绍。通过他的译介,诸如“暗示”、“个性消失”和“幻觉”等词语得以被中国读者所知。在勒庞学说进入中国的过程中,尚志学会和共学社这两个学术团体的贡献甚大。它们出版了勒庞的《群众心理》、《革命心理》、《政治心理》、《意见及信仰》等书。
《乌合之众》在当时被译为《群众心理》和《群众》。最早版本是商务印书馆1920年翻译出版的《群众心理》,隶属于尚志学会丛书,译者是吴旭初、杜师业。《群众》由钟健闳翻译,泰东图书局在1923年出版。翻译是两种语言的相遇,译者用自己文化中已有的词语,或者发明新的词语,来与其他语言对接。将Crowd译为群众,是用中国已有的词语来表述勒庞的思想。中国古汉语有“群众”一词。根据李里峰的考证,“群众”有如下含义:(一)普通民众(中性);(二)供君主役使之民众(中性),此用法强调群众作为被统治者的身份;(三)不明真相、易受蛊惑与驱策之民众,带有贬义色彩;(四)非法聚集、抗命反叛、肆意破坏之民众。此外,“群众”还有其他的用法,比如指“动物成群而动”。古汉语中,“群众”一词“多数情况下指民众、众人、群臣、普通人、多数人,系描述性用法;时常用来指称易受蛊惑、非法聚集、肆意破坏之民众”。相较于后来译者使用的“乌合之众”一词,“群众”更符合勒庞表达的意思。不过,中国的传统观念虽然倾向于贬低群众的价值,也有一些描述群众易受蛊惑之类的词语,却没有形成一套关于群众心理的系统知识。这套知识在勒庞学说传入之后才在中国形成并流行。
(二)群众心理知识的流行
随着勒庞著作的传入,群众心理的知识逐渐流行起来。我们在上海图书馆《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以“群众心理”作为关键词进行了查询,发现报刊对于群众心理的论述从1910年代开始,在1920年代文章数量达到高峰。这些文章主要包括三类:介绍勒庞的学说;讨论群众心理在宣传、动员等方面的使用;理论层面的探讨。中国学者也有一些群众心理学的著述,比如陈东原《群众心理ABC》(世界书局,1929年)、张九如《群众心理与群众领导》(商务印书馆,1934年)。“群众心理”也成为一个被接受的名词。1932年上海出版的《中华周报》有一个“新词诠”的栏目,对于“群众心理”形成的解释包括暗示、模仿、同情同感等机制,这些明显受到勒庞的影响。1934年出版的邢墨卿编的《新名词辞典》收录了“群众心理”这一词条,将它界定为:“多数人集合于一处时的心理现象,此时,虽极深于思虑的人,亦往往容易发生感情的冲动,如醉如狂。”这一定义把群众心理理解为负面的,可以看出勒庞的痕迹。
当时人们在理解群众现象时,也使用勒庞的学说。胡汉民1919年在《建设》上发表了《吕邦的群众心理》,文章开篇就叙述了“群众心理”的知识在中国的影响:“有些人随便拾着他书里三两句话,就来批评群众的举动,几乎看做没有几文钱的价值,我在上海南北议和的里头,听见有人主张扃门会议的,就说‘不要受群众心理的影响’。这次北京上海以及各地起的爱国风潮,也有人说‘这不过是一种无意识的群众心理的举动’,十分有轻蔑的意思。”从中可见勒庞影响范围之广泛。张东荪在为勒庞《革命心理》写的序言中提到自己把《群众心理》当做“枕中秘本”,此书的流行也可见一斑。
群众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古已有之,知识界和政治家对此亦有了解。群众心理学的贡献在于建构了一套理解群众事件的知识,以体系化的论证,提供一套稳定的认知框架,强化人们的观念,甚至改变人们的立场,它也是人们发现问题、建构问题的资源。
(三)勒庞在民国的影响
蓬勃发展的群众运动对知识分子的思想带来了冲击,一些知识分子受到勒庞的影响,对此持畏惧和怀疑的态度。在20世纪初期的时代背景下,许多知识分子都参与到时代论争之中,其话语带有特定的行动意图。周作人和瞿秋白具有代表性。
周作人很早就表达了对群众的犹疑和批判。在《民族之解放》中,他把群众视为民族退化的产物,“为民族者,今已解纽,复返于本初,退为群众”,认为群众一旦得志,就会造成暴乱之风,主宰社会。“五四”运动之后,周作人“对群众和群众运动的质疑和批判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为强烈了”,拥护个性、自由、理性、宽容等价值。作为精英知识分子的周作人,更看重个人的价值,以群众为对立面。他多次述及勒庞对他群众观念形成的影响。1928年他说道:“法国吕滂著《群众心理》,中国已有译本,虽然我未曾见,我所读的第一次是日文本,还在十七八年前,现在读的乃是英译本。”他还直接论及勒庞的影响:“我很惭愧自己对于这些运动的冷淡一点都不轻减。我不是历史家,也不是遗传学者,但我颇信丁文江先生所谓的谱谍学,对于中国国民性根本地有点怀疑:吕滂(G. Le Bon)的《民族发展之心理》及《群众心理》(据英日译本,前者只见日译)于我都颇有影响,我不很相信群众或者也与这个有关。”在“群众”成为偶像的时代,周作人认为勒庞打破了群众的偶像:“无论人家怎样地骂他是反革命,但他所说的话都是真实,他把群众这偶像的面幕和衣服都揭去了,拿真相来给人看。”
瞿秋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在1920年,五四运动之后,为了回应社会上流行的“解放”和“改造”话语,发表了《社会运动的牺牲者》一文。他对“解放”、“改造”之类的话语持有怀疑态度:“现在‘解放’、‘改造’的呼声一天高似一天,觉悟的人似乎应当一天多似一天了。果真么?对于这一点怀疑的人一定不少,我可以信得过的。”文章对比了社会运动和群众运动,他更看重社会运动的价值,认为社会运动才能够形成新的人生观,改革旧制度,打破旧习惯。他对群众运动的理解,受到勒庞的影响,并以此区分群众运动与社会运动。瞿秋白说:“所谓群众运动之性质,就是根据于群众心理的一种群众运动之性质。吕邦说,群众心理的构成有四个主要特征,一,各个人意识的个性消失,二,无意识的个性消失,三,暗示及传染的结果构成群众内人人感情思想趋向于同一方向,四,被暗示的思想直现于实行上。他在革命心理上又说,群众心理的特征是无限的轻信心,极端的感情。”瞿秋白说,勒庞的学说,“虽不是完全对的,而在一时的群众运动,确有这种心理,而且是普遍的。”在他看来,群众运动受制于狂乱虚浮的暗示,不能确立新的信仰。在瞿秋白那里,勒庞的学说是用以区别两种运动的知识。
虽不能说勒庞改变了周、瞿两人对群众的态度,但勒庞学说和已有的观念、立场相互印证,强化了他们对群众的疑虑。群众心理学这套语言影响了许多知识分子,为他们表达对群众力量兴起的恐慌和犹疑提供了知识资源。肖铁指出,五四运动之后的1920年代,许多知识分子对群众的看法都与瞿秋白同出一辙,像“虚浮的暗示”和“极端的情感”之类的词汇,都是他们用来描绘群众的心理——病理学语言。知识分子对“群众”的态度并未因政治派别而有明显的差异,“从陈独秀、瞿秋白等左翼激进分子,到学院自由知识分子,再到国民党学者张九如,都无一例外地视群众心理学为知识‘权威’。”
勒庞的学说让人们把群众心理变成一套知识论述。不少文章对于群众心理的叙述都与勒庞相似。群众心理学的“暗示”、“模仿”、“个性消失”、“无意识”等概念成为民国时期知识人描述群众的常用词语。朱隐青1948年在《法商论坛》发表的《群众心理毕竟是可怕的》一文,就直接受到勒庞的影响,例如,他把群众心理的特征概括为:偏重情感,缺乏理智;专好模仿;容易接受暗示等。这与勒庞几乎是一致的。朱隐青担心群众心理会造成破坏:“群众的情绪特别热烈,群众的行动容易一致,一旦遇有领导的人,便可成为暴群的运动,小则足以演出杀人放火的惨剧,大则足以完成一个伟烈的义举。”
知识可以被系统地传授,并创造新的实践。在革命和战争的年代,政党需要进行政治动员,群众心理学被用于一些训练班的课程,这些课程主要讲授如何动员群众和操控群众:“在国民党所办的许多党政训练班、军事训练班中,‘群众心理’都在讲授科目之列。”这些训练班把群众心理学的知识用于群众动员上。我们以张九如的《群众心理》为例来分析。张九如是民国时期国民党的官员,在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所讲授《群众心理》。张九如在该书1931年版的引论部分,探讨群众的力量,认为群众的力量可以用于破坏,也可以用于建设,群众“勇有余智不足”,因此让他们走向轨道,“听我指挥”,要“运用群众”,“必先知道群众的长处何在,短处何在,然后能运用他的所长,补救他的所短”。这就需要了解群众心理。在他的论述中,掌握群众心理具有巨大的力量:拿破仑对于法兰西群众的心理,观察入微,才能够称帝,但因为不了解异族人的心理,才一败再败。“至于实行总理‘唤起民众’与‘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的遗教,更必先了解民众与民族的心理,然后可得如何唤起如何联合的方术。”
张九如对于群众心理的理解受到勒庞的影响。他在《群众心理》中使用的话语、框架和勒庞非常相似,例如,他对于个人与群体心理特征的论述与勒庞如出一辙:“个人既入群众队里,则此时个人的情感思虑动作云为,必和他平居时所感所思所动所作云为的,完全不同。……当他独居孤立的时候,品高学粹,卓荦为杰,及一旦卷入大群之中,便不免突隳叫嚣,和原始人的行为一般。试看法国革命大会的议员,本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待他群聚一地,便如疯狂一般。”1934年,他出版了内容更为详尽的《群众心理与群众领导》一书,自言:“阅读了一百册以上的心理书籍。”书中多次提及勒庞的观点。
陈东原的《群众心理ABC》一书,在描述研究群众心理的意义时,用了“得民者昌,失民者亡”的说法,“民”就是群众,因此,了解群众心理,对于领导群众大有益处。该书也多次引用勒庞,十一本参考书目中,勒庞的著作占了三本,分别是《群众心理》、《意见及信仰》、《革命心理》,这也可以证明勒庞对他的启发。
群众心理的知识创造了操控群众、动员群众的政治实践。“群众心理”是一些指导群众运动和宣传工作著作的重要章节,比如王一之的《综合宣传学》,专门讨论了群众心理的知识以及勒庞的群众心理学说。陈东原在《宣传技术——群众心理浅说》中引用勒庞的群众心理学提出宣传的建议:“给群众宣传,最要能刺激他们的情感,情感强烈起来,群众行动便可实现。”巴罗斯说:“勒邦的成功在于,他给政界人士提供了如何应对群众的建议。”这用来描述民国时期的群众动员实践再合适不过。
在群众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政界和学界的一些人也看到了群众的价值,指出勒庞思想的问题。胡汉民批评了把群众看负面的态度,指出了勒庞思想中的守旧特征。这一时期,胡汉民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重要的早期传播者,其思想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他在评论当时的群众观念时说:“我们中国专制政体的余毒未清。这些人的脑筋,提起群众两字,早就觉得不妥。好像是可厌可憎、一概不必理会他的。”他把对于群众的畏惧视为专制政体的余毒。徐蕾、李里峰指出,近代中国的群众论述受到两大对立传统的影响,一个是由勒庞等人奠定的群众心理学,将群众视为理性缺失的乌合之众,一个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创立的唯物史观,重视人民群众的价值。胡汉民的群众论述属于第二种。根据肖铁的论述,1920年代早期,对群众形象的另一种视角亦开始出现,它把非理性和“极端情感”的流溢视为革命能量产生的基础。但这种视角也蕴含了这样一个认知:群众是情感化/情绪化的。这种群众观念对革命政党的群众动员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乌合之众》与网络时代的“群众”知识
(一)新译名的产生和流行
在1949年到1979年间,群众运动在新中国继续发展,“勒庞思想在中国的传播进入低潮,这时候的勒庞,普遍被认为是一个资产阶级学者,其思潮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1980年代之后,西方的学说再次被大规模地翻译到中国。群众心理学的一些著作被陆续引入,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勒庞的《乌合之众》。这本书在1998年被冯克利以《乌合之众》为名翻译出版,之后,过了十年左右的时间,这本书以及“乌合之众”这个名词在学界、媒体和网络空间中流行开来。
《乌合之众》在中国的翻译和流行与中国历史和当下社会中的群众现象有关。它契合了人们的需求,即反省历史以及对当下的群体性事件和互联网上的群体现象作出解释。民国时期,群众力量兴起,在各类政治运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国后,“群众”更是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政治。1990年代以来,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2000年之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得“群众”以新的方式出场,不断增长的网民表现出更为强大的力量。勒庞预言:“我们将要进入的时代本质上是群众的年代!”抛开勒庞对群众的偏见不谈,此言倒非常契合网络时代的本质。由于互联网的特征,网民的聚集和强度都与传统的群众现象有着重大的区别。他们有时被看作公共参与的强大力量,有时又被想象为无组织的、缺少现实道德规范的群体。知识界、媒体、公众等都需要知识系统来理解这一现象,而《乌合之众》恰好是一个得心应手的框架,因为它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勒庞使用了断言式的表达方式,不少结论虽缺乏充分的论证,但却容易被记住。其次,《乌合之众》是精英和群众的二分框架,在知识界的使用中,可以转化成“我们-他们”的框架。第三,《乌合之众》中的群众心理知识具有模糊性,这恰恰使得它可以被用来解释许多事物。第四,与译者对书名的翻译也有关系。相较《群众》或者《群众心理》,《乌合之众》的译名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和修辞色彩,非常容易成为一个可以日常使用的标签,方便地进入大众话语。
阿伦特说:“人间出现的每一件新事物,都务求有一个新词,不管是杜撰一个新词,以涵盖新的体验,还是用一个旧词,赋予它新的意思。”“乌合之众”便是一个被赋予新的意义的旧词,它用以解释的新事物就是“群众”力量的崛起,表现为各类群众事件的频发。但“乌合之众”这一词语的本意与勒庞的观点并不完全契合。查阅在线词典《汉典》,“乌合之众”这一词语来自中国古汉语,形容像乌鸦一样聚合的人群,“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它强调的是无组织性和散乱的特征。在民国期刊上,“乌合之众”也是指这一种含义,多被用来形容群体的不堪一击等。这和勒庞所担忧的非理性的、具有暴力的群众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况且,勒庞的书名以及英文译本的标题并未直接有此意。用“乌合之众”来翻译勒庞的The Crowd,是带有修辞性的译法。修辞性有助于抓住读者的注意力。
“乌合之众”这一译名不仅具有吸引力,它本身也是知识界、媒体等公共话语表达中经常使用的词语。这也是勒庞学说影响公共话语的一种方式。思想以多种方式对社会产生影响,它可以促使某些行动,也可以留下一些格言、概念或口号。王汎森指出:“中国历代思想,凡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发生重要影响的,一定经历‘降一格’之类的历程——包括一个无所不在的‘俭约原则’,即将相对复杂深奥的思想一阶一阶地降。后来可能成为几个概念或几个口号,或是不停地通俗化或改写(包括具象化与譬喻化)。”勒庞学说的影响也是遵循了这样的路径。它常被化约为“暗示”、“模仿”、“个性消失”等几条心理学的术语和“乌合之众”这一改变了原有含义的词语。我们根据对报刊中“乌合之众”话语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勒庞的影响。在2000年之前,报刊使用“乌合之众”,是用来形容没有组织纪律、临时杂凑的人群。2000年之后,随着《乌合之众》的翻译出版,这一词语又被用来形容非理性的、狂热的群体,“乌合之众”具有了新的含义。它与“非理性”、“狂热”、“暴力”等意象联系在一起,以形象的手法生产了想象群众的图景。
但学界对于这一译法是有争议的。201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乌合之众》,译者何道宽先生并不认为勒庞此书应该翻译为《乌合之众》。在他看来,这个译名吸引眼球,又撩动非理性,是营销的方式。董强是2018年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乌合之众》的译者,他也认为,“乌合之众”带有明确的贬义,勒庞的原书并无这一题目。两人最终都还是选择了“乌合之众”作为译名,何道宽先生道出了个中缘由:“迫于《乌合之众》众多译本所向披靡的压力,我不得不放弃‘矫正’译名的主张,做出妥协,接受约定俗成的译名《乌合之众》。”此言表明“乌合之众”这一词语的影响之大。这一词语已经成为勒庞学说的标志。
在这一时期《乌合之众》的传播过程中,出版商、学术机构、自媒体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0年之后,国内掀起了《乌合之众》的出版热潮,每年都有不少出版社出版该书。经过统计,2000年以来大大小小出版社共发行了83个版本,总计100次左右。出版商对这本书的追捧,主要原因并不是版权保护过期,而是群众理论在中国有着广泛的市场。在出版商的推动下,《乌合之众》在学术机构、媒体、自媒体上流行开来。出版商、营销商在传播该书时,有时会使用一些修辞策略,比如强调这本书的意义“揭示心理操纵的真相,开启民智的经典之作。”或者通过一些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建构其权威地位:“弗洛伊德、荣格、熊彼特等深受其影响,罗斯福、丘吉尔、戴高乐等推崇备至。”还有出版社的推荐语强调这本书的价值:“对现代化进程中群众崛起的社会现象饱蕴惊人的预见力、敏锐的把握力、深刻的感受力。”这些推荐语既引导读者的阅读和思考,又把这套知识权威化。
(二)《乌合之众》与知识的生产
我们继续分析学界在《乌合之众》被译介到当代中国之后进行了哪些知识生产。知识的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实践。知识从客方语言进入主方语言时,会在主方语言的历史环境中发生新的意义,服从于主方语言使用者的实践需要。《乌合之众》传入中国,契合了人们解释群众现象的实践需要,这清晰地表现在何道宽、冯克利两位译者的说法中。何道宽指出,群众心理学是可资借用的、解释力和说服力强大的武器,可以用于反省“砸烂孔家店”、“全盘西化”、“无法无天”、“造反有理”的历史失误,破解当前互联网和自媒体里的乱象。这一表述认为《乌合之众》可以用于解释中国历史和当下的群众现象。它把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历史现象都纳入到群众心理学的框架,却忽视了它们产生的独特历史背景。互联网和自媒体时代的问题被间接地和“全盘西化”、“造反有理”等历史现象等同起来。冯克利把群众心理的研究和民主等问题的反思联系起来。
知识界、媒体通过《乌合之众》有着特定的言说意图和实践指向。《乌合之众》的相关论述经常出现在学术期刊、媒体和公众的日常用语中,被用来解释各类群体性的现象,界定与“群众”有关的问题。我们在此先分析学术界对这套知识的征用。《乌合之众》首先被用于分类和命名。知识界对存在于各种时间和空间中的“群众”进行分类和命名,将聚集在一起,产生一些非理性行为的人群命名为“乌合之众”这一具有贬义的名字。与此同时,它也具有对理性-非理性、精英-乌合之众等进行分类/区别的功能。
《乌合之众》还被用于定义社会问题。它以心理学的方式界定了群众现象。那么,《乌合之众》如何定义各类与“群众”现象有关的问题?被用来研究了哪些议题?进行了哪些知识生产?我们主要对学术论文进行分析来回答这些问题。
以《乌合之众》作为“被引文献”在知网(CNKI)上检索,对于搜索到的文献进行主题划分,删除一些不相关的主题,得出分析样本。我们发现,受到《乌合之众》影响的文献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群体心理、网络舆情/网络舆论、意见领袖、网络暴力、群体极化、舆论引导等主题。《乌合之众》在中国学界的影响主要与这些研究领域有关。这也显示了《乌合之众》的传播与中国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它是学界、媒体、公众用来理解和把握中国社会剧烈变迁的知识资源。
我们不能仅仅依据内容来理解知识,还要看它实现了什么样的社会功能。学界把《乌合之众》作为建构社会问题的理论资源。根据对文献的分析发现,《乌合之众》在民族主义事件、谣言、社会冲突、网络暴力等许多议题的研究上都有影响。学界用来描述这些议题中的群众心理时,使用了诸如“易受暗示”、“缺乏理性”、“集体无意识”、“相互传染”等话语,受到勒庞学说的影响。勒庞为学界提供了一套解释群众事件的语言和知识。在此框架下,网民被定义为缺乏理性的、狂热的、暴力的,社会问题和政治议题被定义为心理学层面上的。
受到勒庞影响的相关文献,虽然建构问题的指向是“群众”,但并没有对“群众”的清晰界定。“‘群众’的实体所指从来都是模糊的,它可能更多作为一种被指认的话语和想象,用以建构自我的优越感。”在《乌合之众》中,勒庞对于“群众”也没有明确的定义,他只是说“其中一些人聚在一起构成群众”,麦克莱兰也看到了“群众”所指的模糊问题:“任何像群众一样的群体都是群众;即使塔尔德这样犀利的批评家也不明白勒邦群众的范畴。”这一套知识所指的模糊性恰恰使它成为了应用广泛的框架。在引用《乌合之众》的相关研究中,“群众”也是面孔模糊,它可以指一个具体的网络社群或者因事件而聚集的群体,也可以宽泛地指代网民,还可以指代抽象的民意,如前文提及的《深圳特区报》的文章就在《乌合之众》的知识框架下把民意视为“冲动、易变与轻信”。
(三)解释框架与行动指向
在《乌合之众》的影响下,非理性、狂热、极化等已经成为阐释网络集群事件的框架。但这种框架并非一直就有。回顾互联网的学术史会发现阐释框架的变化。在发展早期,互联网曾被寄予促进公众政治参与的厚望。协商民主、公共领域、社会抗争这些理论曾经是学界讨论网络政治参与的知识框架。“围观改变中国”这句流行话表达的就是网络对于中国政治的意义,人们认为网民的“集群”具有重要价值。在2008年前后,网民的“非理性”开始成为学界较多关注的问题,并且成为了人们解释网络集群事件的框架。通过读秀数据库搜索发现,期刊发表的讨论网民的“非理性”的文章,在2008年之前,文章数量很少,2001年至2008年,总计12篇,平均每年不到2篇。但在2008年之后,文章数量增长迅速,平均每年有40-50篇。网民的“非理性”已经被建构为引人瞩目的社会问题。根据社会建构论的观点,社会现象的问题化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由多种行动者参与建构的,他们相互竞争资源。网民“非理性”的问题化也是如此。我们并不否认网民“非理性”在现象层面的真实性,但它成为“社会问题”,与多种因素和主体相关。
网络舆论的发展给国家治理带来了挑战,面对网络这种新的舆论载体,国家通过多种措施来应对网络舆论的发展,比如成立新的管理机构、出台法律法规、建设智库和舆情监测机构等。其中,还有一项不能被忽视的措施,即设置各层次研究课题,包括网络舆论引导、舆情治理、网民的非理性和情绪化、网络谣言等选题,这在某种程度上设定了学界的研究议程。在课题的导向下,学界对舆论引导、舆情治理、网民情绪和非理性等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促进了网民“非理性”的问题化过程。其中,《乌合之众》是学界论述这些议题的重要知识资源,提供了理解网民表达的视角。网民表达的问题化也推动了勒庞学说的流行。群众心理学作为阐释框架的凸显,显然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背后与刘禾所说的各种形式的体制性实践有关,蕴含着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这些形式和关系在将某些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也压抑了其他的认知方式”。
在群众心理学的视角下,一些群体性事件、网络集群事件,被认为与群众的非理性、狂热、暴力等心理因素有关。在互联网时代,群众心理学的阐释视角,经常和网络技术的特征联系在一起,网民的群众心理被认为由网络技术促成,比如网络的匿名性,被认为导致人们失去了现实规范的制约,再比如,网络为每一个个体提供了发声的机会,这也被认为是形成“乌合之众”的原因之一。例如,有媒体评论道:“在这个人人都可以发声的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掉进‘乌合之众’的队伍。”在解释群众现象时,群众心理学与网络技术两种框架的结合,是互联网时代与民国时期的不同之处。
群众心理学有着较为明确的行动指向。学界的知识生产提出了行动议题。针对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建议,有不少文章给出的对策是从网民素质、网民素养的角度进行的,要求网民提高自身素质,媒体加强把关自省自律,国家健全法律法规,政府积极引导和监管等,形成了“网民素养”、“网民素质”、“净网”、“引导和监管”、“舆情”等治理话语。心理学语言类似霍尔所说的“意指实践”(signifying practices),定义了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事件等现象,为针对这些事件和网民的治理提供了辩护。学术研究成果虽然流行程度通常不如媒体、互联网,但它以“科学”形式把“群众”建构为非理性、狂热、盲从的形象。这种“科学”形式赋予它以知识的权威性。
我们以一篇研究鲍毓明事件中新闻反转与网络暴力的文章为案例,分析学界使用《乌合之众》论证的方式。这篇文章的作者以《乌合之众》作为理论框架,将反转新闻网络舆论中的网民视为新媒体时代的“乌合之众”,是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作者提出三个对策以应对网络舆论中的“乌合之众”,建议政府机构设置舆情监控专员,负责甄别网络信息和判断社情民意,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新媒体要加强自律,网民要接受网络责任教育,树立网络责任感。有不少文章都是这样使用“乌合之众”。学界使用《乌合之众》时,通常是直接把勒庞论述作为不证自明的知识资源,缺乏对群体情绪构成、行为逻辑及其与政治-社会关系的细致考察。
横向对比有助于我们理解《乌合之众》对中国知识生产的独特影响。在Web of Science数据中,以The Crowd作为“被引文献”进行搜索,我们发现,国内文献在引用《乌合之众》时,常把它作为主导性的框架,以此来解释各类群体性的网络事件,论证网民的非理性和情绪化。相较而言,英文研究文献引用该书,多是将其放在文献回顾章节,作为“集体行为、群体心理”的一种取向,厘清文章聚焦的集体行为、社会运动、民粹主义等问题的脉络。西方学者并不倾向于把民粹主义之类的现象看作是非理性人群的聚集,而是认为网络结点背后是一个个独立个体,群体行为是个体之间连接的结果,有学者认为:“群体行为在网络介入后变得更复杂了,群众也不再被看作是匿名、无序的。技术介入后的群体行为,是个体行动者通过中介联结的系统性结果。”对社交网络时代道德制裁颇有洞见的乔恩·罗森(Jon Ronson)也并不认可勒庞的观点,他指出:“在古斯塔夫·勒庞看来,群体不过是没有意识的疯狂大爆炸,是一团毫无变化的暴力色彩。但推特不是这样。推特上不是只有一种声音。”
(四)媒体话语中的“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在中国社会的流行,还表现在媒体对《乌合之众》的使用上。通过知网报刊数据库查询,媒体使用《乌合之众》主要用来评论网络粉丝、网络舆情、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互联网时代的现象。这与学界使用的领域相似。媒体评论者多是描述现象,然后直接使用《乌合之众》来定义或贴标签,如一篇评论这样来使用《乌合之众》:
网上的一个热搜事件、热炒话题,触动了你的情绪,朋友圈、微博都在争先恐后地转发评论,你也坐不住了,加入评论大军,与持不同意见的人“开撕”,越争情绪越激动。不曾想第二天,那条让你义愤填膺的网文,竟然是一条假新闻。这种因情绪传染而发动、缺乏独立思考的群体,就是我们常说的乌合之众。
诸如此类的评论方式是使用情绪、传染、缺乏独立思考等话语描述现象,然后征引“乌合之众”的知识作为标签。媒体用《乌合之众》来定义的现象和群体非常广泛,一篇评论投资市场的文章也征引勒庞理论,用来分析股市中的狂热情绪和从众心理。
媒体也使用勒庞学说来分类。《深圳特区报》一篇文章借助《乌合之众》的群众心理知识,在网民、自媒体与党报之间进行了划分,网民、自媒体被描述为冲动、轻信,容易受到群体心理的影响,而党报则是可以“众人皆醉我独醒”,保持冷静、客观和权威。此种分类并不鲜见。分类和命名与社会权力密不可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乌合之众》的流行体现了知识的权力。
四、“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解释及其问题
语言塑造着我们的政治,政治也必须借助语言才可以言说和实践,因此,一些研究者提醒我们关注政治的语言构成。勒庞学说提供了一套解释群众现象的心理学语言,影响了知识界、媒体、大众对于群众现象的理解和政治实践。本文是对《乌合之众》进行福柯所说的“知识考古”,即“挖掘并呈现沉淀于话语构成之中的概念形成轨迹”。为此,我们考察了民国和当代两个时期。严格说来,两个时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背景千差万别,难以比较。本文之所以把两个时段并置在一起来讨论,主要是追寻《乌合之众》传入和影响中国的历史轨迹,这一轨迹非常直观地显示了勒庞学说与“群众”兴起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它如何在不同的政治情境下影响了中国社会的“群众”观念和实践。
《乌合之众》在中国的两次流行都与“群众”的兴起有关。“群众”被认为是情感化的,它可以提供革命需要的激情,也可能导致暴力和破坏社会秩序。对于群众心理的诊断、治理和动员,成为政治行动者、知识界的意愿。在民国时期,知识界受到勒庞学说的影响,把群众事件放在心理学的层面来讨论,对群众的犹疑乃至畏惧被强化。运动中的群众被理解为非理性的、容易受到暗示的。勒庞的学说还提供了一套操控群众心理的方法,进入宣传培训、动员培训等图书。进入21世纪,《乌合之众》被用来解释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种类型的网络集群现象,衍生出一系列针对这些现象的治理话语,尤其是对网络中的集群现象。《乌合之众》满足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行动者、知识界与大众的需求。心理学框架下的“群众”观念之所以会流行,与以下因素相关:它满足了一些知识分子对群众现象的畏惧和批判;可以提供实用的工具,供政治家、政党进行群众的动员,比如在民国时期;可以为对群众现象的治理提供辩护。
这套知识从群众的心理角度来解释群众事件的发生和后果,预设了个人-群体、理性-非理性等二元的框架。它具有如下功能:(一)区分功能:它生产差异,帮助人们区分“我们”与“他人”、“精英”与“群众”,这种区分功能推动了它在知识精英群体中的流行;(二)定义功能:《乌合之众》界定了各类群众现象的性质,给事件进行定性;(三)生产功能:人们在接受一套知识之后,可以结合特定的社会情境,生产新的知识,形成复杂的知识链条和知识网络。中国知识界、媒体和公众在民国时期和当代围绕《乌合之众》生产了复杂的知识/话语;(四)合理化功能:《乌合之众》为负面化“群众”及各类与此相关的现象提供了知识论证;(五)实践功能:《乌合之众》创造了动员群众的培训,以及净网、加强舆论引导等指向实践的话语。
我们并不否认这一套语言的解释力,但它会导致将各种群体现象的产生归因于群众心理的问题。群众心理学的知识会造成两种结果。第一种视群众为“洪水猛兽”,欲避之而不及,导致对群众的贬低、治理甚至控制。第二种则视群众为可资利用的力量,群众心理学提供了如何动员群众的知识。这两种结果都曾出现在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中。
以《乌合之众》为代表的群众心理学对于群众的心理特征虽然有一定的启示和洞察,但忽视了形成群众心理的制度、文化和技术等背景知识 。各类群众事件本质上属于社会问题,群众心理学却回避了政治和社会的维度。作为解释群体行为的知识框架,它可能会造成一个后果:群体行为的复杂性被简化为非理性的、盲目的行为,使用这样的标签来理解群众行为固然便利,却无法提供给我们更多的关于集体行为机制的分析,并且会造成对于群众的刻板印象,遮蔽了群众蕴含的多元面向和价值。
集体行为以及网络集体行为都包含复杂的类型,有些较为温和、有序,有些可能会出现狂热和导致暴力。《乌合之众》能够帮助人们洞察网络群体行为的问题,但也面临着许多局限。《乌合之众》把群众的情绪视为非理性的,这一前提是存疑的。首先,情感多与认知有关,情感不能被简单地视为非理性的,它背后有着认知的根基。因此,面对一些具有暴力性的集体行为,我们应该分析它背后与哪些情感有关,这些情感包含了什么样的认知,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情感,而不是简单地用“乌合之众”来概括参与的“群众”。
其次,情感文化的形成不是某一个群体的产物,而是社会的产物。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群众心理”作为论述的核心线索,因为这会导致对群众行为的理解变得非常狭窄。任何群众行为都是发生在真实的政治和文化环境中,“群氓的行动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现有的文化与社会现实”。一个群体行为能够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更不仅仅是群众心理的问题了。勒庞学说在关注群体的心理特征上有洞见,但也造成了对“群体”的标签化,同时缺乏对于权力结构的分析,例如,群众因何而聚集?看似“乌合”的群众如何挑战一些占据主导地位的权力?有时候又是如何与主导权力合作?这些在《乌合之众》的论述中是看不到的。使用《乌合之众》来理解群众或者群众行为,有可能忽视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析。
指出群众心理学的问题,并不是为各种群众现象进行辩护。群众是非理性还是理性的,这不是本文要回答以及能够回答的问题。本文关注的是群众心理学这套心理——病理学语言为何在中国流行,以及如何塑造了人们对群众的理解。通过考察《乌合之众》在民国时期和2000年至今两个阶段的传播,文章展示了勒庞学说对中国政治、知识界、媒体话语的影响。以《乌合之众》为代表的群众心理学只是“群众”知识的一种,但却非常深刻地影响了知识界、大众传媒等对“群众”现象的理解。社会的发展、自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等因素,都可能会推动各类群体现象的频发,群众心理学也会继续扮演重要的角色。分析这套知识的传播和使用,有助于我们理解知识背后的权力关系,也有助于理解中国社会中的“群众”观念。
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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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殷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