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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消费信托概况
根据联合国的定义,老龄化指一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本国人口总数的7%。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亿人,占总人口的8.87%[i],2013年这一占比达到了约9.7%,今后还有不断上升趋势,到2030年我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这说明我国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在老龄人口剧增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老年人的消费需求也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2013的消费需求在4万亿元左右,预计在2030年将增至13万亿元。养老消费的持续增长,加上国家不断加强对养老产业的政策支持,使得各类机构开始尝试探索以产融结合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新模式。 一、养老信托和养老消费信托概述养老信托是以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而开展的信托业务,它主要采用信托模式管理养老保险基金或养老资产。[ii]与其他投融资和金融服务相比,养老信托可以利用信托制度的优势,不仅可以提供财富保值增值服务,同时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在全球发达国家,以养老信托这种模式管理并运行的养老保险形式已经成为了主流。但在我国,这种养老模式还没有大量出现。养老消费信托作为养老信托的一种典型模式,是指信托公司与养老服务机构联手,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之后,不是单纯地获得现金收益,而是同时获得养老服务的权益。[iii]即具备了金融投资与养老服务的双重属性。可以说,这是信托公司的一项颠覆式的业务创新。二、养老消费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都在尝试探索养老与金融的结合,保险、银行、信托都在尝试,可以说,金融机构更多地是输入资金用于养老设施的建设,对于消费端的开发还处于初始阶段。[iv]本文通过两大案例来分析一卜养老消费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作为我国首支养老消费信托,于2014年年底由中信托携手四川晚霞康之源养老产业投资公司(下称“四川晚霞’,)推出。期限一年,产品认购价格分为1.1万元、2.1万元、3.1万元三档,分别对应购买“中信和信”消费型信托银卡版、金卡版和白金卡版产品。在信托存续期内,银卡、金卡及白金卡委托人可以分别以9.5折、9.25折和9折的折扣享受市场价值为105元、324元及438元的居家养老基础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特色服务及社区医养服务。[v]日产品到期后,根据客户的消费情况,客户将获得本金全额返还以及部分现金收益。产品包含了服务和余额理财两部分收益,属于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北京信托与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晨养老’,)合作推出了一款“养老消费信托”—养老消费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期产品于2015年2月4日成立,与中信信托的单一事务管理模式不同,它以集合信托形式成立,认购门槛50万元,投资回报包含了“货币收益”和“养老消费权益”两部分。其中养老消费权益部分由产业合作方北京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具体为入住项目养老公寓,借此可提前锁定养老床位或未来养老消费价格及优先权。“货币收益”部分,则是以“基准收益+浮动收益”作为安排,收益分配周期为每季度,北京信托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公告年度基准收益率。当信托财产实际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时,未实现养老消费权益的信托单位,可获得浮动信托收益。可以看出,在模式上,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形式,中信信托采取的是金融预付消费卡的形式获得养老等服务优惠,而北京信托则采取了投资收益选择权的方式预定未来的养老服务。但这两种模式都不新鲜,在其他消费信托或理财产品中早有应用。所以目前来看,信托公司仍以信托管理报酬为主,在养老消费信托中的角色更多地是养老机构的一种销售渠道,特别是中信信托的金融预付卡消费形式,是消费预付卡的衍生。三、养老消费信托今后的发展力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老年金融服务,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和保险等产品。所以养老消费信托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对信托公司而言,盈利模式的选择和创新是当卜面临的主要困难,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应有不同的目标定位。 65~80之问的应划分为一类,他们还健康活跃,生活能完全自理,可能更需要社区养老服务、分时度假服务等;而80岁以上的老人应划分为另一类,他们可能已经出现失能失智或半失能状态,日常生活已不能完全自理,那么这一类需要的服务更多更全面,应作为信托公司的高端客户予以开发。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难点就是信托公司与合作方之问的关系协调问题,这些合作方可能包括了养老运营机构、旅游公司、专业护理机构等等,只有关系顺畅才有可能使整个服务过程达到客户要求。另外,目前我国的养老信托还只具备消费和理财两种基本功能,这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待我国市场培育充分后,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增加丧事办理、遗嘱执行、遗产管理等更多项老年人需要的服务以完善养老信托的功能。四、结论虽然各类金融机构都在养老与金融的结合方面做有益的尝试,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成熟的模式。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得,养老市场有着相当广阔的市场前景,养老信托的发展潜力巨大,这对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缓解老龄化问题具有}一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i] 尹 隆.老龄化挑战下的养老信托职能和发展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4(1).[ii] 郑则鹏.养老信托业务的国际比较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2(10).[iii] 王 跃. 信托参与养老市场的路径思考[J]. 金融经济,2014(8).[iv] 张 星. 透过两大案例看清养老消费信托 [N].理财周报,2015-4-20.[v] 颜玉霞 . 消费型信托的“春天”[J]. 金融博览:财富,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