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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推文就被封号?公众号发小说违反这些规定可能罚到你破产!

大红&小曼 微果酱 2018-10-28

公众号接付费小说最近又出事了。


昨天,“扫黄打非”发布了一则通告,通报了三起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件,其中两起与公众号有关:



可以看到,这两起案件都是因为公众号没有持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服务,且刊载的内容涉嫌低俗色情,最后不仅被没收收入,还被除以罚款。


此前,在《大批公众号因涉黄小说被处罚,你还敢接“擦边球”小说吗?》一文中我们曾提到过,近几年来小说付费成为越来越多公众号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大多数公众号通过和小说网站合作分成,在公众号上通过吸睛的标题和封面图,放上小说的前几个章节引导用户到网站上阅读全文,这其中或付费查看,或让用户自由赞赏,以此来获利。


去年,据运营者透露一个10万粉丝的公众号头条发小说的话大概可以产生3200元的充值,100万粉的话就是32000,因为小说付费被称为公众号的“暴利项目”。



01

公众号发小说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对于很多新媒体老手来说,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并不陌生。2016年2月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



《规定》中提到,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其中,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即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


这在当时引起了新媒圈的激烈讨论,不少人认为开设微博、公众号都要获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自媒体要‘毁灭’了。”对于大家的疑问,2016年3月份,广电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所谓“自媒体”的个人或者机构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不需要获得许可,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


那么,公众号接小说推广需不需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呢?


从《规定》以及上面被处罚的案例来看,公众号接小说推广似乎在要求持证范围内。据了解,判定是否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要看是否“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规定》里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什么是网络出版物


果酱妹也在网上搜集了一下关于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相关资料,不少网站提到:


凡是在互联网和移动网上上线运营电子阅读,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互联网图书,互联网报纸,互联网杂志,手机出版物,学术出版物,艺术出版物,教育出版物,游戏,地图等,都需要到相关单位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


也就是说,公众号对接小说网站进行推广,相当于发布电子出版物的行为,这样来看的话,是否就可以确定公众号接小说是需要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呢?


对于此事,果酱妹暂时没有看到官方的回应。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目前大部分公众号接小说推广都是不具备这个证件的,如果要严格整顿的话,可能会遭殃一大片。


▲《规定》对于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处罚条例


从《规定》提到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准备资料来看,想办下来这个证似乎也没那么简单:




02

小说遭严打,还没推文就被封号一周


“我的号发小说,设置的定时发送,还没发出去就被封号一周了。”



近日,不少运营者爆料,微信最近在严厉打击涉嫌低俗色情的小说内容,还有很多公众号遭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感觉自己是妈妈桑,手下的女儿们(公众号)都被扫黄扫没了;

•现在都停更小说了,平时只推送鸡汤文之类的文章;

•以往130多个号在接小说广告,现在一天只能三四个号接小说广告维持下生活;

•目前已经停止外派,只能以内推的方式进行分发。


据运营者提供的多个公众号违规记录显示,几乎是因涉嫌低俗色情而被删文、封号。



面对最近监管越来越严的情况,一小说平台负责人表示“已经下架一些“擦边”书籍以及版权不明确的书籍。”有的小说平台甚至发布了公告,提醒大家规避风险:



虽然微信一直以来都有打击涉嫌色情低俗的行为,不过最近运营者们明显感到亚历山大。除了7月16日发布的“剑网2018”行动,“扫黄打非”也多次发布公告称将在5-8月间重点整治网络文学作品存在的导向不正确及内容低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侵权盗版等几大问题。


还是那句老话,公众号接下来的发展,监管只有更严,没有最严,转型或找新出路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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