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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上午,顺德区召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落实顺德区《关于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部署,并结合顺德区乡村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会议现场
顺德区副区长冼阳福,顺德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专责组成员单位、各镇街农业和社会工作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第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片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
冼阳福副区长进行工作部署。
会议上,冼阳福副区长就顺德区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部署,他强调:
黄锦培局长对《意见》进行解读。
会上,顺德区农业局局长黄锦培还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3月13日,顺德区召开加强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大会,出台《加强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1+5”系列文件,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村企结对等工作走在前列,青田模式、南水模式受到中央、省媒体的关注报道。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顺德区委区政府高质量发展战略最新部署,将高质量推动顺德区乡村全面振兴,使顺德区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青田村(招海珊/摄)
《意见》明确了相关的目标任务:
1、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启动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片;
2、2019年底前实现镇村规划建设全域化,行政村庄规划覆盖率100%,80%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建成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片;
3、2020年底前,60%以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4、2022年底前,80%以上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5、2025年底前,全域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顺德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作为《意见》的附件,通过八大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建设,具体包括:
1、加强规划管控;
2、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3、提升乡村品质;
4、深化村居精神文明建设;
5、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重塑岭南水乡风韵;
7、建立农村土壤分类管理体系;
8、打造高品质乡村森林生态系统。
顺德区财政在2019-2020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第一批12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还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古祠堂、古河道、古桥、古树等修缮、活化利用工作。各镇街对应区财政扶持资金按照相应比例给予配套。
来源:佛山新闻网、顺德乡村
编辑:佛山新闻网 岑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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