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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新一批笋工上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学校…都在招人

顺德发布 2021-07-03


顺德区公开招考政府雇员,教育局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还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公立医院单位正虚位以待……顺德区大批好岗位上线,简历投起来!



顺德区公开招考政府雇员

因工作需要,顺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雇员46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6:00



招考详情↓↓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部分职位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即2019年8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两年内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录政府雇员考试中出现缺考笔试、面试或自己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任一情形累计两次的,从第二次缺考或放弃之日起两年内,将不得报名参加顺德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招聘政府雇员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顺德区2019年招考政府雇员网上报名通道”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3日16:00。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根据网上指引于笔试前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3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顺组发〔2012〕4号)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招考工作网址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

  报名网址:“顺德区2019年招考政府雇员网上报名通道”

六、咨询电话(区号为0757)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各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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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

为加强佛山市顺德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发挥名校长引领作用,提升基础教育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顺德区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不含本区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



选聘详情↓↓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

  (三)应聘初中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初中、高中现任校长,或任副校长2年以上,或任主任3年以上;应聘小学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校长,或任副校长2年以上,或任主任3年以上;应聘初中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以上,或任主任2年以上,或任副主任3年以上;应聘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须为国内小学、初中、高中现任副校长以上,或任主任2年以上,或任副主任3年以上。

  (四)年龄在50岁以下(1968年8月16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七)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或工作室主持人,地市级以上优秀校长、教师、班主任。

  (八)教育教学及管理业绩显著。

  近5年应聘者所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的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部门奖励。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9年8月30日(公告之日十个工作日后起)至2019年9月3日。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到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区政府大楼东5楼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江老师,0757-22830216,刘老师,0757-22830293;邮箱:840995296@qq.com

  2.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本人签名的《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顺德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或电子版),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应聘者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顺德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核查。

  (三)面试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答辩环节,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不少于7人)现场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面试题目(教育教学管理题目),选取3-5个问题进行提问,应聘者进行现场作答,评委还可根据应聘者现场作答的情况进行补充提问。评委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答辩分数满分为100分,设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各职位按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招录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调剂。

  对于无人报考或者无应聘者达到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可以从其他职位落选的相同学段应聘者中按照面试答辩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调剂,调剂人员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调剂由双方协商(即应聘者与顺德区教育局)确定,须在面试答辩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剂工作,每名应聘者仅可调剂1次职位。

  (五)体检。

  达到面试答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按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顺德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安排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sdqwzzb/)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顺德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学校与聘用人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另外还须与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自行放弃聘用的,所缺职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顺德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决定。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聘引进的人才,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的,发给德才卡,享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

  (二)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拟聘人员提交办理聘用的有关业务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面试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局。

  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22830216、(0757)22830293;监督电话:(0757)2283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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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立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下辖16家公立医院,包括6家区属医院,10家镇(街道)医院,均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



招聘详情↓↓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或邮寄两种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

  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报考单位。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技能实践测评对象。

  (二)技能实践测评。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和技能实践测评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技能实践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各公立医院有权决定是否开考。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公立医院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各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各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三)各公立医院网站,详见附件1。

八、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各招聘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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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各镇(街道)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4名工作人员



招聘详情↓↓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或邮寄两种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3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详见《佛山市顺德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考单位办理报名手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报考单位。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环节

  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技能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技能实践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各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职位表中要求入职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年合同期满后,仍未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4.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5.录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三)各镇(街道)政务网,详见附件2。

八、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各招聘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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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服务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管理。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控员内工作人员



招聘详情↓↓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于报名时间内(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72号顺德区气象局办公室报名,负责人:张先生。

  邮寄报名: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9月3日截止之前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所寄资料均不退回,寄达时间以本单位签收EMS邮件的时间为准。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顺德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色标准照),送至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72号顺德区气象局办公室,收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22271220,邮编:528399。

  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即现场提供回执给报名人(适用于现场报名)或电话告知报名人(适用于邮寄报名,报名人可自行拨打邮政特快专递客服电话11183,凭寄件单号向邮政部门索取本单位签收回执作为凭证)。邮寄报名者请自行追踪邮件投递情况,本单位不对未签收的报名资料负责。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该招聘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http://zzb.shunde.gov.cn/new/

  2、佛山市气象局(顺德子版块)政务公开栏:

  http://shunde.fs121.com/

  咨询电话:0757-22271220

  监督电话:0757-2268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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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

因工作需要,顺德区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


招录详情↓↓

一、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9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例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证明文件材料的复印件,于8月27日前送至顺德区总工会秘书科或发送至电子邮箱:156806419@qq.com(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及照片恕不退回,对报考者个人资料一律保密。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一楼A75室区总工会秘书科

  邮编:528333

  联系电话:0757-22830902

  联系人: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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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拟面向社会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详情↓↓

一、招聘对象

  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有意报名请把个人简历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发送2392281926@qq.com;

  2、现场报名:请把个人简历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56号乐从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警官、陆警官

  联系电话:0757-2885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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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区人民政府网、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顺德城市网

编辑:山新闻网 郑家敏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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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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