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首批共有产权房拍了拍你!户籍居民、新市民均可申请!
各位街坊注意了!
顺德拟开展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工作
首期项目位于顺德高新区,80套房源!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关于我区首期共有产权住房供房计划的通告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我区发布了《顺德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顺府办发〔2020〕22号)。近期,我局拟开展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工作,现将房源信息及供房计划通告如下:
一、供房计划
首期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为位于杏坛镇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商务配套区D-XB-10-01A-16-01-1地块的中交诚湾悦府项目二栋80套房源,面积约为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之间,预计销售时间为2021年6月。
二、供房对象
根据《顺德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顺府办发〔2020〕22号)规定,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为:
(一)顺德区户籍居民。单身个人的应当年满30周岁;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区城镇户籍满1年且家庭成员在本区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产;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二)新市民。在本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区居住证满3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单身个人的应当年满30周岁;已婚夫妻双方的,不受年龄限制;申购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前3个月保持参保状态;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本市的住宅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转让记录。
三、申购及选房方式
意向申请人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递交申请,经审核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通过摇珠确定其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或提交申请材料。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告,请申请人关注我局网站。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23日
温馨提示: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进入顺德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查看通告原文。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审校:岑炽晖、利莉、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