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街坊注意,在农村零售药店购买这几类药品需实名登记!
注意!
在农村零售药店
购买这几类药品需实名登记
有此需要的街坊,看清楚了↓↓
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部署落实对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挥农村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做好广东省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详情如下
实施范围
此次通知要求的范围为农村零售药店。
自2021年1月29日起,对在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药品种类
需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的药品种类增多。
由退热类药品扩大至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
及时填报
农村零售药店发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患者后2小时内要报告乡镇卫生院、镇村干部。
通知全文看这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落实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做好我省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发挥农村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自2021年1月29日起,对在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农村零售药店应将购药人员信息及时填报“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需登记购买的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品种参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疫情防控重点药品零售监测工作的通知》(粤药监办药二〔2021〕25号)附件一《重点监测药品目录》执行。
二、农村零售药店发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患者后2小时内要报告乡镇卫生院、镇村干部,及时记录售药时间及报告时间以备查,并在“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中填报报告情况。
三、市场监管部门应在“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中将农村零售药店进行标记,并加强对农村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的情况,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于检查发现未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品零售企业应依法严肃处理。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暗访督导。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重点监测药品目录》
一、退热类药品
1、阿咖酚散
2、安宫牛黄丸
3、安乃近片
4、氨酚咖那敏片
5、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6、氨咖黄敏胶囊
7、氨麻美敏片
8、布洛芬片(分散片、缓释片、胶囊、缓释胶囊、颗粒、混悬液、混悬滴剂)
9、酚咖片
10、酚麻美敏片
11、风寒感冒颗粒
12、复方氨酚肾素片
13、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4、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5、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16、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17、复方感冒灵片(颗粒)
18、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9、感冒灵胶囊
20、感冒清热颗粒
21、感冒通片
22、感通片
23、藿香正气水(液、口服液、合剂、丸、滴丸)
24、加味藿香正气丸
25、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26、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27、氯芬黄敏片
28、去痛片
29、四季感冒片
30、维C银翘片
31、小柴胡颗粒(片)
32、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33、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34、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35、小儿感冒颗粒
36、金花清感胶囊
37、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38、苏合香丸
39、喜炎平注射液
40、血必净注射液
41、热毒宁注射液
42、痰热清注射液
43、醒脑静注射液
二、止咳类药品
1、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2、小儿咳喘灵(所有剂型)
3、盐酸氨溴索(所有剂型)
4、复方甘草(所有剂型)
5、咳特灵胶囊
6、蛇胆川贝液
7、氢溴酸右美沙芬(所有剂型)
8、复方甲氧那明(所有剂型)
9、羚羊清肺颗粒
10、橘红丸
三、抗病毒类药品
1、利巴韦林(所有剂型)
2、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剂型)
3、盐酸吗啉胍片
4、抗病毒口服液
5、板蓝根颗粒
四、抗生素类药品
1、阿奇霉素(所有剂型)
2、头孢克肟(所有剂型)
3、阿莫西林(所有剂型)
4、罗红霉素(所有剂型)
5、头孢克洛(所有剂型)
6、头孢丙烯(所有剂型)
7、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所有剂型)
8、头孢泊肟酯(所有剂型)
9、头孢呋辛酯(所有剂型)
10、盐酸左氧氟沙星(所有剂型)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管局
审校:岑炽晖、李细妹、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