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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2021年顺德区普通中小学招生通知发布,公办民办可同时报名

顺德发布 2021-08-29


4月20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按上级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精神,顺德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对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工作提出系列意见,要求各镇街教育办、区属学校贯彻执行。





认真做好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分别按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是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入读小学必须是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学校招生规模要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2021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三是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要求按批次开展招生,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对于几类特殊情况,通知提出明确安置办法,如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规定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权利,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接纳”,各镇街教育办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通知还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在公办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各镇街教育办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以下为通知全文☟ 




来源:珠江商报

审校:林楚琪、闵莘、李颖、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岑炽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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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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