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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能吃吗?禁食的野生动物有哪些?1039来解答!

温州交通广播 FM1039温州交通广播 2020-03-15

1039律师团

温广助企 春风行动


近日,温州电台推出“温广助企 春风行动”活动,温州交通广播《天天有说法》节目邀请1039律师团做客直播间,针对大家在疫情期间遇到的法律问题、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拨打热线88901039,或在温州交通广播微信平台(wzfm1039)留言,《天天有说法》节目将对您的问题进行解答。

1039律师团本期嘉宾

邵见娣律师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温州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学院特聘法学专业导师



问题一




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时出台这个决定的主要考虑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解答:疫情发生以来,对于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危害后果,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对于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呼声也非常高。因为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一个过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一个专门决定,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问题二



问题:《决定》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问题三



问题:这个决定和我们现有的野生动物相关法律相比较,有何特点?


解答: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在野生动物的保护,禁食的法律规范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对“三有”类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否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这个决定就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问题四



问题:那么决定中明确的禁食野生动物有哪些呢?


解答:规定第二条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比较,这个保护范围是比较广的,有可能随着相应法律的调整,可能会出台一些细则和名录。


问题五



问题:《决定》对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作了哪些规定?


解答:《决定》作了如下明确规定:一是强调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二是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相一致,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问题六



问题:现行法律规定中,哪些和动物相关的违法行为可能被受到行政处罚呢?


解答: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同时该法也禁止为了食用而购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对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果没有合法的来源证明,也严禁人们食用此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反这些行为,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同时要处罚野生动物制品价值2-10的罚款,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七



问题:现行法律规定中,哪些和动物相关的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呢?


解答: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下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问题八



问题:出了这个《决定》,原来的法律规定还是否有效呢?


解答:现行法律在没有进行修改之前依旧是有效的。但是根据这个决定,现行法律有可能会进行相应的修改,会增加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具体包括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以及这个决定所导向的禁止滥食野生动物,估计还会出台一些禁止滥食的动物名录和细则。


天天有说法





主持人:叶繁

直播时间:20:00—21:00

微信咨询平台:wzfm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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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5月开播至今

每期都有法官、律师、

心理咨询师等嘉宾

在线与听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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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瑶瑶

◆责编:孙杨

◆审核:张文举

◆监制: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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