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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识大讲堂丨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安排在秋季?

2018-02-28 央视网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春夏是万物发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秋冬行刑,正是适应天道,顺乎四时。这种思想发展到西汉,出了个儒学大师董仲舒,他说天 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从此,“秋冬行刑”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直到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朝,也规定经朝审应处决的犯人,需在秋季处决。“秋决”的具体月份随着朝代变更也稍有改动。西汉时期行刑的时间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执行的时间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这一规定一直为后世采用,直到清末。


据说北宋的时候有个叫巧玉的姑娘,她的后娘十分贪财,要把她许配给一个很丑的有钱人为妻,巧玉坚决不从。后娘怀恨在心,想找办法收拾她。恰好有媒人来为一个秀才说亲,巧玉很中意。后母就给了男方一双很小的鞋样,叫男方照做“绣花鞋”。出嫁那天,宾客盈门,但巧玉的鞋却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轿。羞恼之下,巧玉便上吊自尽了。于是,人们便用“穿小鞋”来比喻暗中使坏,算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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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卜胜男  责任编辑:张雯

来源:央视网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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