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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
今年1月初,香港一名15岁的少年在街头投掷两枚汽油弹,却被法官称赞是“优秀的小孩”,只判处他18个月的感化令(无须收监)。
今天,此案改判,该名少年被判入劳教中心。
该名15岁的少年于今年1月初在元朗街头投掷两枚汽油弹,并被搜出持有打火机、碎布、手套、剪刀等。
他此前承认纵火及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两宗罪,在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令18个月(指法庭判处犯罪者在一定时间内受到相关人员定期上门评估犯罪者的行为及表现)。
原审法官水佳丽在判刑时还称赞他是“优秀的小孩”,“欣赏”他小小年纪已“主动及乐意帮助香港”,但单靠“满腔热忱”行不通,劝诫被告“要学会分辨哪些事不能做”。这引发了香港市民的强烈不满,认为法官对社会大众有责任,必须公平公正、无惧无私地审理案件。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随后提出复核,认为判刑明显过轻。首席法官潘兆初17日改判该名少年进入劳教中心,两项控罪同期执行。
据悉,劳教中心是代替监禁的其中一种刑罚,14至20岁的犯人,最少会被羁留1个月、最多则可被羁留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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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明泽 责任编辑:寒冬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