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建议从重处罚!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获悉,发生在今年5月的北京某小学保安猥亵两名女童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诉,检察官建议对涉案保安从严惩处!
据了解,本案发生在北京某小学校园内,被告人在教室用嘴蹭被害人脸部、颈部,并将其中一名7岁女童带至另一间教室摸胸。该7岁被害人的母亲是涉事学校老师,被告人实施猥亵时,其正好来教室查看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孩子不在,就去走廊里喊孩子。孩子听见妈妈的喊声,就从教室里跑了出来,被告人则从教室的后门偷偷溜走。
据悉,被害人在案发后出现晚上不敢睡觉等恐慌情绪。检察机关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为被害人提供了心理救助和专业社工帮助,被害人的情绪得到缓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的被告人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对年仅7岁女童实施性侵行为,应从严惩处。
针对办案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尤其是对保安的聘用、管理等方面问题,检察机关和学校进行了沟通交流,向学校送达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涉及校园安全犯罪案件中,向涉案学校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的一项机制。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获悉,发生在今年5月的北京某小学保安猥亵两名女童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诉,检察官建议对涉案保安从严惩处!
据了解,本案发生在北京某小学校园内,被告人在教室用嘴蹭被害人脸部、颈部,并将其中一名7岁女童带至另一间教室摸胸。该7岁被害人的母亲是涉事学校老师,被告人实施猥亵时,其正好来教室查看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孩子不在,就去走廊里喊孩子。孩子听见妈妈的喊声,就从教室里跑了出来,被告人则从教室的后门偷偷溜走。
据悉,被害人在案发后出现晚上不敢睡觉等恐慌情绪。检察机关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为被害人提供了心理救助和专业社工帮助,被害人的情绪得到缓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的被告人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对年仅7岁女童实施性侵行为,应从严惩处。
针对办案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尤其是对保安的聘用、管理等方面问题,检察机关和学校进行了沟通交流,向学校送达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涉及校园安全犯罪案件中,向涉案学校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的一项机制。
©央视网
将央视网设为星标
好新闻不错过
编辑:单镜宇 责任编辑:瑞雪 来源:正义网